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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由的天空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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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圓子君
這個時候,我突然間覺得當初選擇因為感情結婚的女人,真香。
因為丈夫婚前的買買買,所以她選擇了三個月的閃電結婚。
結婚當天丈夫直接甩出一卷欠款,無奈的對女人說到,我欠了30萬,實在沒了辦法,你要是不滿意,咱倆明天就離婚吧。
女人有些錯愕的看著,這一卷卷欠條,心中已然是大驚失色。這麼多錢,他當初是怎麼用的?
女人和男人相識於三個月前。是女人的朋友介紹的,初見的時候,男人文質彬彬,談吐不凡,女人很是傾慕。但女人也深知自己長相併不出眾,這麼優秀的男人,怎會對她傾慕。
但男人卻一反常態,對她很是熱情。要什麼買什麼,衣服,鞋子,包包一樣不落下。
那段時間裡,第一次女人覺得自己這麼幸運,能有一個這麼優秀的男人愛慕自己,然後還捨得為自己花錢,很多情感學家都說男人為自己花錢就是愛的表現,這不就是自己夢寐以求的愛麼。
很快他們就在一起同居,三個月後,他們領證了。
婚禮很熱鬧,張燈結綵,在這個小縣城裡,街坊四鄰都來祝賀。
但婚禮當夜,丈夫的坦白,一句三十萬欠款。讓女人久久不能平靜。
門外的婆婆顯然事先也知道這事。
這個時候,離婚麼?
才結婚一天,就離。但時候街坊四鄰怎麼看她?或許是茶餘飯後的談資。又或許是以後的引以為戒。不論是什麼,她和父母家人都會淪為街坊的笑柄。
思前想後,她寬容大度的對丈夫說道,沒關係的,我們以後省點。把錢還了。
但事情哪有想的那麼容易。
丈夫沒有多少收入。婚後的開銷全靠她微薄的收入。她們還有了一個女兒。生活開銷又重幾分。
在丈夫的懇求下,她自己在銀行辦了信用卡,幫丈夫還賬。
她癱坐在路邊嚎嚎大哭,哭訴自己命運坎坷……
所以女人哪怕情到深處,也要會權衡利弊,及時止損。
家不是你一個人的,千萬不要自己拿出所有的積蓄,去開資家庭。沒人會感激你,時間久了,甚至覺得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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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朵行走的小花兒
給了我六萬六,都花了,結婚之後第二天先給了他爸媽一萬,原因是他說他爸媽辦完酒席沒錢了,我那會多傻啊,就給了。
剩下的錢攢了幾年,又填了點,再借了點外債,用來付房子首付了,可惜是在老家買的,根本住不上,還得一邊租房還著房貸。
咋說呢,這個錢雖說是女人的婚前財產,但是家庭生活需要的時候,也不得不拿出來啊 ,兩口子哪分的那麼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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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受了傷能自省
我就是其中一個
結婚彩禮8萬,加上收份子的,還有自己的一點存款,5月份結婚,12月份就首付了一套房子,最後手裡就剩了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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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生活的書籤F
只要女孩子把彩禮帶回那是女孩子的財產。怎麼花或留私房錢或者婚後孝敬父母是女孩子自由。男人本來就是要賺錢養家!但是前提必須是孃家也出錢了嫁女兒,如果結婚時沒帶回小家被父母賣掉的不在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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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鄭燦根
有多少女人結了婚以後就把彩禮花完,我們那邊彩禮二十萬左右,大多數女方家庭都是賠嫁,彩禮錢給女兒買一輛車,還要買直七直八的嫁妝,薦下的彩禮錢給女兒做壓相錢,大多數女方家庭都是虧本生意!嫁女兒更本不賺錢的!都是為了女兒生活靠理和人的面子,大多數人家都是這樣,大多數女人結了婚以後的錢用在生出小孩身上,有多少女人結了婚以後就把彩禮花完,一般都是小孩出生到小孩會走路了的時候,可能都花完了,以前就是這樣,現在也是一樣的,靠這點彩禮錢,也是隻有節約用,有錢人家無所謂,不會去靠理彩禮錢什麼時候花完,一般人家的女人嫁到男方自己不所得把彩禮錢用條,都要等生孩子的時候誰能拿出來花,等孩子一天天長大彩禮錢就花完了!
靠這點彩禮錢只有解決一時用途,解決不了長期的用途,年輕人還是要靠自己努力拼博賺錢,誰能過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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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52872654
我一分沒用,還沒我存的工資多,加上自己以前存的工資,給孩子留著,如果哪天我不在了,爸媽和孩子一人一半吧,我只對我生的和生我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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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笑麗
我覺得除非有重大事件,如買房買車,或者家人生重病等,否則我是不會動彩禮的。
雖然我們賺錢不多,但我們有儲蓄的習慣。假如真因為生小孩而資金緊張,只能節省開支了。如果有能力的話,就多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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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Myself讀書隨記
婚姻是生活事件沒有反對,畢竟,沒有有經驗的人的婚姻,從底部的我的心是非常重要和有必要認真做事情,有經驗的人更深刻的理解這個“事件”的多少。
一句老話,結婚是第二個出生的女性,儘管直言不諱地說,但是真理就是真理,沒有興趣的人之間的關係,人與人之間甚至可以沒有感情,但不可能沒有興趣。
經濟是每個人生活的基礎,我們都是普通人,誰也不能喝露水吃風,為了生存,不得不面對的興趣。
婚姻是除了情感歸宿是利益的結合,甚至很多人在婚姻沒有感情,只有權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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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單子的窗
我們結婚沒有彩禮!
不過公公婆婆另外給了我們準備了一些錢,領完證就給我們存卡里了。
我們一直沒有動過它們。
一是,我們本來打算一分錢不要的,給了又不好拒絕,就乾脆放那裡,等公婆年老了需要照顧的時候,再慢慢還給他們。
二是,我們都是比較節儉的人,也花不了多少錢,自己的錢都可以一點一點存著,就更犯不上用那裡的錢了!
我有個朋友,給我講過,她收完彩禮,就跑去周大生還是周星星給自己先買了點首飾。
剩下的錢,跟幾個朋友一起跑香港去旅遊了一回,全部用光了!
我當時聽完特別訝異,佩服她的敢作敢為,又覺得不可思議,怎麼可以全部都用光光?!
對了,公婆給的錢我們現在不打算還啦!
因為老公的哥哥也結婚了,也給了同樣的錢,既然老人願意給,那我們就乖乖收著吧!
我這人其實有點計較,就覺得別人收得心安理得,那我還有什麼必要那麼扭扭捏捏,替人考慮呢?
回覆列表
沒結婚就花完了。我們那會兒彩禮低,才2萬,女方負責買家電,再買些衣服、化妝品啥的,根本不夠,我們這邊女方也要陪嫁,不低於彩禮一半。婚前存了1萬嫁妝錢,婚後那一萬杯水車薪,根本不夠折騰的。現在結婚13年了,回首這些年總結出的經驗,後悔了。婚姻中越過越會發現彼此的缺點,離婚的念頭無數次在腦海中旋轉,因為沒錢所以寸步難行。如果給我再來一次的機會,我會選擇存錢,有錢花刀刃上,別聽男人說什麼我喜歡這個我喜歡那個的話,他喜歡讓他自己買就好,你只買你喜歡的和有用的就好,你不喜歡又覺得沒用的就不買,哪怕當地有這個規矩存在,要敢於打破常規。婚姻中多存錢才是王道。我有個朋友,她很清醒,知道自己要的是啥,她總說:如果婚姻帶給她不幸,讓她不開心、情緒暴躁……那麼多負面情緒,那為什麼還要用婚姻束縛自己?一輩子太短,怎麼舒服怎麼來。她從不把婆婆當親媽,客客氣氣的,也沒啥婆媳矛盾。她老公不好,不求上進,每月掙的都不夠他自己糟的。後來他們離婚了,讓我驚訝的是她居然存了10萬私房錢,我都納悶她怎麼存起來的,她就說幾乎是牙縫裡扣出來的了,平時花銷儘量靠婆家,她掙的錢也攢一部分,但就是那10萬給了她離婚的勇氣和要孩子的底氣。打官司時法官偏向男性居多,因為男的經濟條件好於女性。她讓她爸在法庭上說他會支援女兒10萬,她媽也說會幫她帶孩子,最主要她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孩子住的地方有了,看孩子的人有了,養孩子的人也有了,根本不需要她男人。法官一看這陣勢就把孩子判給了女方。關鍵時刻,男人不一定靠譜,但錢肯定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