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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鳳舞雲霄001

    彩禮是得要的,我當時也要彩禮了。

    以前覺得要不要彩禮,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後來才發現,這不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兒,有時還不僅僅是兩個家庭之間的事兒。因為,我清楚地記得,我媽跟我小姑說,“人家男方那邊的彩禮是10700的時候”,我小姑當時的表情,分明是覺得太少了,我媽也堅決不同意。當時我就想,我爸媽是個好面子的人,我小姑都這麼想,如果街坊鄰居的,問我媽,男方給了多少彩禮,我媽是不是也會覺得沒面子而羞於啟齒。

    所以我跟我物件我們倆因為彩禮的事情鬧了蠻長時間的。到最後,我們倆各退了一步,他不給10700了,我也不要31800了,就折衷成20000塊錢了。

    50萬的彩禮,在我看來,的確有些高了,但如果是男方條件允許,而且又願意給,那就另當別論了。

    但如果條件不允許,還非得要50萬彩禮,不知道是以這個作為藉口,不想嫁女兒,還是真的就想趁著女兒出嫁大撈一筆?

    50萬彩禮是帶回來留給你們的小家還是留在女方父母那兒?

    如果是帶回來,也許只是好面子或者為女兒要個保障,畢竟過了這個時候,再開口要錢就沒那麼方便了;但如果就是留在女方父母那兒了,就真的存在賣女兒的嫌疑了。雖然生養一個孩子,也得花不少錢,甚至50萬還不怎麼夠,所以就以彩禮孝順他們為由留在自己手裡。但只要是把她生下來,不就得把她撫養長大麼?這可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啊。再說,孝順的方式有很多,並不是體現在彩禮上的。

    要那麼高的彩禮,還不陪嫁,我就想問一問,這父母,你就不怕你家女兒,被婆家人看不起,受冷落,日子不好過麼?

  • 2 # 聰明的樂天派

    雖說勸和不勸離,但是50萬的彩禮還是太多了,現在這個社會在我們這邊50萬差不多都能買一套房子了。如果有這個經濟能力,女方家庭也特別好,父母也特別講理,自己自願拿50萬可以。但是沒有這個能力還偏偏認50萬那我勸你最好離開,一個不匹配的婚姻後期會有更多的矛盾。

  • 3 # 北方山川

    我堂弟和他的女朋友,談了一年戀愛後,雙方父母崔他們結婚,女方的父母提出要十七萬八留著給他們的兒子娶媳婦用。再要八萬給他們的女兒,

    我堂弟家覺得這樣要彩禮,不合理,經過幾次商談女方不讓步,

    我堂弟和他的女朋友在父母的干涉下只能分手,

  • 4 # 珠海阿梁

    孃家要50萬彩禮,我不如不娶媳婦,這樣太坑爹了!我娶個媳婦回來才5000塊錢,還是我的丈母孃好,我很喜歡我的媳婦!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169個老幹部每人出一萬塊錢合夥開飯店,半年多就黃了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