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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慈禧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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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粉色格桑花
霍尊自己公開發布在群裡的聊天記錄,不能算隱私,起訴也不能受理,即便受理了取證相當麻煩,弄不好的話還會有同行落井下石,那就更被動了。
這孩子典型的爛好人,對誰都沒有戒心,那些曝光的貶損同行的話放在不同的語境中會有不同的理解。娛樂圈本是名利場,霍尊事業發展順風順水,雖然沒有大資本撐腰,但是音樂成就有目共睹,有多少人眼紅嫉妒恨不得馬上把他拉下馬,他還傻呵呵的口無遮攔,雙商真就捉急啊!
陳露這個女孩不簡單,處理事情狠辣決絕,從去年兩人分手至今功課做得足足的,專等霍尊新綜藝開始開撕,一招致命。這邊霍尊事業陷入谷底,那邊女孩已經在各大平臺閃亮登場,風水輪流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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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水有清音0871
不會!滬上情慾流猥瑣男聊天群群主自己同意給補償,且有協議。反而是猥瑣男聊天群群主意欲找律師恐嚇設計女生進監獄,律師會有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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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方客890
如果從法律的角度看,霍尊起訴陳露侵犯個人隱私權,這個法庭要是接單的話,那肯定被人笑死,而如果霍尊起訴的話會使自己死的更快,敗的更慘,假如一上來就拿出姿態和平解決這已經名存實亡的長達九年的戀愛關係,低調一點,我想也不至於會有今天這個結果,必經你是個男人,女方為你付出了那麼多的代價和心血,連句道歉安慰的話都沒有,拍拍屁股走人的這種行為實是令人作嘔,事發後也沒一個解釋,相反起用老爸老媽大肆渲染自己兒子的善良,是善是惡人都能看到,就自己看不到,還自以為是堂堂君子,藝術家,真是可笑至極,總之,男人必須有男人的氣度,相反,就是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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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做夢在扣籃
首先來說,名人是沒有隱私的。在西方的國家裡面,名人的隱私是不受保護的。因為你這個很難界定,你是不是隱私呀?那有的,操作什麼緋聞的話,你誰說他是隱私呢?
既然想出名,就要承受出名代價。不能羅卜白菜都要兼得。
出名之前,喝完稀飯都恨不得讓所有人都知道。出名之後,就知道保護自己的隱私了。搞點小慈善救濟,花幾千塊錢就恨不得,,讓所有的人都知道。想方設法上熱搜。等一下出了事,耍流氓,搞婚外戀,三角戀,然後就就成隱私了。搞偷稅漏稅非法勾當,都成了隱私了。
最重要的是,陳露是當事人。他說的每件事都是真的,而且有證據。所以說不存在什麼隱私,就算打官司,對於已經豁出去的他來說.也沒什麼。而對於明星霍尊,那確實是身敗名裂。無論如何在道德方面總是理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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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雲天
現在即使是霍尊起訴陳露侵犯了個人隱私權,這對霍尊要挽回整個局面也起不到對霍尊有利的積極作用。
陳露所曬出的霍尊那些個人資訊中也透露出他們圈子裡很多的齷齪行為。讓世人重新認識了霍尊這位在舞臺上光鮮清新書生氣十足的小生在背地裡有多渣。做的那些事讓人感到錯愕。
從近來曝光的幾位行為不端的藝人來看,目前演藝界的混亂狀態讓人堪憂。整頓演藝界成了演藝圈的頭等大事,也是勢在必行的首要任務。中國社會絕不允許這些不良的藝人一邊享受著各種社會資源帶來的紅利從中賺著大把的鈔票,一邊不斷的用欺騙的手段來玩弄社會,一次又一次的踐踏著社會公德。
這些人不僅敗壞了社會風氣,也給年青人帶了一個惡劣的示範作用,這種歪風邪氣的盛行正在侵蝕著我們的社會腐化著人們的心靈。當今馬上應該岀重拳對其進行整肅,不能讓這種歪風邪氣繼續氾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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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芳香植物精華
全世界都在防火!防盜!防新冠病毒!中國娛樂圈卻在防火!防盜!防舊友爆毒。
全世界中華兒女都在環球網上簽名!勇敢地向米帝及其走狗譚德賽說不!必須徹查米國德堡及其海外200多個生物化武實驗室!億萬人民力爭為保家衛國出一份微薄之力。然而中國娛樂圈裡有那麼一小撮小丑們,卻逆歷史潮流反向操作!為淫淫苟苟的一己之私,無人性,無道德底線,並把臉丟到糞坑裡地大肆揭露自己的隱私!目的何在?!無非是整死自己的同時也要整死對方!要讓逆我者亡!
人心叵測,世事無常,捧人時天花爛墜,毀人時人性全廢!道德崩潰!
我想說的是為洩私憤,腦熱腦昏被人當槍使,可憐!可恨!亦可悲!今後的日子裡,除了你自己還能有誰敢理你,因為你太可怕了,只有見你如見德爾塔,遠離你,躲避你……。無論有沒有官司,我想說的是,誰都不會是贏家!但世間事只會大浪淘沙,正直做人,認真做事,有真才實學,定能闖遍天下!
無視法律縱邪風!網路殺手成幫兇!第五縱隊是黑手,攪亂時局奸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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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海獨行浪人
霍尊不會贏,第一.道德高地霍尊不佔優勢,第二.相處九年霍尊的個性該有料在陳露手裡,第三.霍尊的敗招用的太多,反告霍尊,霍尊也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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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的兒媳是天使
會贏!
什麼是敲詐勒索?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佔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稱之為敲詐勒索。
現在,霍尊事業盡毀,身邊人也備受網暴,唯有以退出娛樂圈的方式,才能平息這場風波。
陳露毀了霍尊,可惜了。她也毀了自己,自作自受。
霍尊說兩人分手八個月後,陳露帶著聊天記錄截圖,讓霍尊開價。對這個說法,陳露沒有反駁,看來還沒來得及跟閨蜜商量好。這也坐實了是在她的要挾下,他們才簽了900萬的協議,這是典型的敲詐勒索啊!
心機女!搞網爆!分手即要給錢,不然就毀滅,這是誰帶的風氣?
說三百萬用在霍尊身上,這次應該可以拿出有力的證據了吧?也沒有,只是含糊其辭,說出最大的一筆就是十萬元的手錶。現在看來,陳露的第一篇小作文的水分有多大啊!
敲詐勒索與曝人隱私,都是違法的事情,也是人渣才會去做的事情。
不過從霍尊的發文來看,應該不會送陳露進監獄,人真是矛盾的動物,你如此傷害我,我卻要卑微地保護你。
世人都有同情女性的心理,但是不是所有女性都值得你去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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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善若水女俠
我看陳露也是無所謂的,本來這樣爆料就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事情。
被深愛的人拋棄,本身就已經絕望!
所有為霍尊說話的女人出來說說,如果你陪在一個男人身邊九年,結果發達了就想甩掉你。你能否接受。
我覺得就算要分手,能不能體面面一點,像個爺們一點。表面上先冷暴力,背後在策劃如何把她甩掉,連威脅恐嚇都用上了,不過是欺負一個小女子無權無勢。
想想兩個人,做盡了愛人間親密的事,在一起九年,顯然女人以為可以永遠在一起,最後女人得到了什麼。真是可悲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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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贏的。隱私權是個人空間不違反法律和道德標準的範疇。是不永許被大眾知道的。她為了瀉私憤,曝光別人也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