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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南武城中

    謝邀請。本人認為,這是一件“風化”事件,而不是什麼“作風”事件。個別風化事件對於一般正常社會而言,本沒有什麼新聞價值,如今之所以有了價值,無非是因為事件當事人是名人。名人身為公眾關注,固然應該潔身自愛,以不負大眾所望,既然不愛惜羽毛,犯下錯誤,後果亦應自行承擔,這是沒有疑問的。

    唯是事件的發報者,既非知情人士,亦非新聞媒體,而是公權力機關,這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了。具體的法律問題,專家巳經說得很清楚,我就不再多言。

    時下不少人喜歡談論所謂“戲子誤國”,我認為,在這件戲子私德事件上糾纏不放,喋喋不休,把近期發生的重大公共事件置諸腦後,那就真的是“戲子誤國”了。

  • 2 #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就亊論亊來看待即可,勿須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指手畫腳加以道德綁架,更不應落井下石,要相信國家自有法度在。

    當事人也要吸取教訓明白江湖的險惡。

  • 3 # 老超021

    小題大做,雖不是大事,但被發現了,公眾人物影響總不太好,自己也會蒙受損失,因小失大,另一方面只能說朝陽群眾覺悟高。

  • 4 # 樂觀的老張看社會

    這本是一起再小不過的普通治安事件,通常也就是罰款,拘留幾天了事。當然如果是明星、公眾人物,那就是哄動一時的重大新聞了,作為明星人物你既然是百姓的偶像,日常就是行走於熒屏,榜樣於公眾,就應該是公眾的表率,潔身自好,但往往許多明星或是公眾人物都是目高於頂,視法律如無物,視奢侈為自傲,視違法如兒戲,經常遊走於違法之邊緣,往往是醜聞不覺之耳,不能不說這是作為明星人物的失敗,這就是某鋼琴家享樂於世外尚不知自律,跌落於塵埃方知達摩克利斯之劍懸於頭頂。但我們也應該警醒幾點:首先往往嫖娼、吸毒成為明星敗露之榜首,而往往忽略其它,如偷逃稅款,作風敗壞,奢侈賄賂成風,這些危害其實更大。其次揭發明星嫖娼、吸毒往往是令其永世不得翻身的不二法寶,也是我們管理部門定性為不良藝人之首要因素,這就成了某些人爭風吃醋、打擊報復、恐嚇索賄的法寶,這也是我們在管理和執法上以及社會公訴良俗上急需探討的問題。

  • 5 # 辛無待

    個人損失很大。接受治安處罰,名譽受損,人設崩塌,從此再無可能在官方活動中拋頭露面……這都是他必須付出的代價。

    我覺得這樣就可以了。說到底這是個私德問題,沒必要太上綱上線了。將來他還可能接商演出唱片,只要出資方願意承擔使用失德藝人的風險,我認為應該允許。

  • 6 # 東方天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你是名人還是普通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違反了治安條例,收到應有的處罰,這是毫無疑義的。但是把他的錯誤無限放大,甚至把他和犯罪分子畫等號,要對他嚴懲不貸,通告天下,人人起上陣,站在道德至高點上,對他口誅筆伐,似乎他就是十惡不赦的壞蛋,要一棍子打死,永世不得翻身。這好像不符合我黨一貫的政策。人無完人金無足赤,所以我們黨對犯錯誤的同志從來就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只要他認真改正自己的錯誤,還是好同志,對人寬厚,尤其是對犯過錯誤的人給一點寬容,這是社會進步的標誌,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難。大多數華人都希望他能勇於修正錯誤,重新振作起來,為喜歡他鋼琴音樂的人們獻上更美的樂章。

  • 7 # 水中百合花好月圓

    他不是犯罪是違反治安條例,而且已經接受處罰。從道德上上肯定不是楷模,但也別上升到做人這種層面上,這個就有點搞笑了,他最多就是無法抵擋住人性裡醜陋的一面,以及他應該不願承擔過大責任。不過他接受了我們太多掌聲鮮花和讚揚,就應該更加嚴格要求自己,所以現在這種結局也理所當然。希望他迴歸音樂本身吧,在真正的藝術前面,道德有時也要退讓三步的

  • 8 # 飛翔的樹蔡恆利

    違法,但不是犯罪,頂格處罰是罰款5000,拘留15日。態度好,處理還可能輕。屬於治安管理問題。在國外,有些文藝體育大明星失德現象屢屢皆是,只是花邊新聞,炒作一陣子就過去。不要把他架在道德審判臺上反覆烤。中國出一個世界級的鋼琴家不容易,難道要逼他遠走國外。法國大導演羅曼·波蘭斯基在國外拍片時,涉嫌性侵13歲女童,並被拍成紀錄片。但是,才華橫溢的波蘭斯基並沒有限制他拍電影的權利。長大的13歲女童也要求撤銷對他的指控。波蘭斯基的電影《鋼琴師》獲得奧斯卡獎,並沒有因為這一事件影響他獲獎。作為一個有汙點的藝人並沒有消失在世界電影舞臺上,而且繼續拍片,繼續上映。當然,作為一個名人要注重自己的形象,潔身自好是對的,但我們這個社會應該寬容一些,任何人都不是十分完美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是女生今年18歲,鄰居老頭總是叫我黃花大閨女,這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