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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超越李

    男朋友要求同居?有多遠滾多遠。

    大四了,不到一年就要畢業了,這個時候應該想辦法準備畢業論文和找工作,沒有時間和精力談戀愛。

    我的室友在大一就談戀愛了,兩個人感情非常好,一下課兩個人就粘在一塊,大二就在校外租房了,就這樣膩歪了四年,大學畢業的時候他的女朋友哭的死去活來,最終還是分手了。

    大學期間,我班有7名同學戀愛,沒有一對修成正果,大學畢業後全部分手。

    每年的大四下半年,就是大學生分手的季節,我們在學校經常聽到有女孩哭。

    為什麼會哭?

    大四找工作時,兩個人不在一個單位,有的不在同一個城市,有的還在外省。兩個人天南海北,各住一方,算是分手了。

    大學生男女生談戀愛,女生投入的感情多,甚至把自己都獻給男朋友,結果換來的是分手,曾經的風花雪月,曾經的山盟海誓,在現實面前被擊得粉碎。

    女孩一下子接受不了分手的痛苦,就會哭。能解決問題嗎?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可惜了自己失去的青春。

    那麼大學生能不能談戀愛?

    學校的態度是既不支援,也不反對,只要不影響學習就行。

    作為父母,孩子在學校談戀愛也屬正常。那麼,孩子談戀愛要同居,家長要堅決反對,這是談戀愛的底線。

    所以女兒今年大四了,談了男朋友要求跟他同居,作為父母千萬不要同意,要堅決反對,不然最終痛苦的是自己,後悔都來不及。

  • 2 # 蕭舒同

    如果只是依靠著喜歡對方,並沒有瞭解最真實的對方。婚前同居是在縱容男的,如果男生沒有想著負責任,那麼受傷的肯定是女生。婚前同居,是一種沒有履行法律責任的同居,沒有法律約束,所以很多男生就會抱著玩玩的態度,如果不喜歡了就直接分手了。

    同居後會暴露很多問題,沒想過男友可以在垃圾堆裡生活著,所有的零食袋子隨便扔,髒了的襪子三天才洗。一天到晚就是打遊戲,如果讓他一起整理下家,他就喊累。

    更多的男生沒有一點擔當,遇到點問題就逃避責任,一聽到女友意外懷孕,馬上嚇得天旋地轉,去網咖躲上好幾天。

    戀愛跟過生活真的不同,戀愛時兩個人呈現的都是完美的自己,把自己的缺點偽裝起來。但是如果想一起生活,那將意味著是責任,菜米油鹽平淡的過日子。需要的更多的是真實感。

    有人問未婚同居的好處?

    我的回答:

    好處就是很可能他會甩了你,因為不新鮮了。

    愛情的本質是慾望,而慾望的本質是無常,是喜新厭舊,只有在道德和責任的約束下才有可能長久。

    忘了還有法律,但是不結婚同居,沒了那張紙,法律不會承認,也不會提供保護。

    而自由的思想已經給大家洗腦了,現在大家已經認可了自由,所以道德約束沒了,責任約束沒了,那麼結果就已經註定,他們還給了一個漂亮的理由,戀愛自由,分手自由,本質是耍流氓自由。

    如果有人說,也有長久的,那是因為他們沒找到更好的,找到更好的,分分鐘就會甩了你。未婚先孕也就司空見慣了,單親媽媽也就多了起來。

  • 3 # 浪跡秀天涯

    都到了可以同居的地步了,為什麼不領證結婚?男方是不是心不誠,想腳踏兩隻船試婚做篩選,父母不能糊塗,把住關,不要讓女孩子上當,想同居,那就要個有保障的說法。或者在觀察考察一段時間在決定。雖然現在的年輕人都不在乎這個問題,自尊人格還是要有的。在人品上別讓對方瞧不起。

  • 4 # 遠行為夢想

    女孩子大學期間儘可能不要談男朋友,這樣會耽誤學業的,十幾年寒霜苦讀考上了大學,父母培養一個大學生很不容易的,假如在大學裡真心遇到自己比較喜歡和心儀的小夥子,在不影響學習的情況下可以交往的,兩個人可以共同到圖書館看書,共同探討人生,互相學習,互相勉勵,但作為女孩子在戀愛期間就和男友同居是不是不太妥當呢?女孩子要自尊自重,要學會內斂矜持,哪能學業還沒完成,沒結婚就這麼輕率地選擇同居,假如這樣做了,男朋友反而會輕視和不尊重你,試想一個還沒畢業的大學生就能很隨便的和男生同居,他反而會想,你能輕易跟我同居也會輕易跟別人這樣,尤其是女孩要讓自己高貴起來,不要別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自己沒有原則的做出讓步,女孩子有些底線是要牢牢守住的,尤其是目前還在上學,有些事情不該做的時候選擇做了,後悔都來不及的,且記你是個女孩。

  • 5 # 草原20003559

    還是不要,距離產生美,同居時間長了總會發現對方的不足,易產生矛盾,沒有十全十美的人,意見不合時容易說分手,後果難以存擔,同居最好先打好結婚證,斷了後路思想容易統一些。

  • 6 # 二和三

    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一定不會同意,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

    大學時期,都是成年人了,但是大學生大多都比較單純,父母並不能掉以輕心,現在社會,受短影片的影響,很多戀愛就同居,如果以後不結婚,吃虧的始終都是女孩子。

    雖說社會開放,但是這個社會對於有同居史的女孩並不寬容,以後很有可能會對她的姻緣有影響。

    感情是有順序的,從相識,相知到相愛,訂婚,結婚,生子,最好不要輕易打亂順序,從古到今流傳下來的順序,一定是有道理的!

    同居可以,但是要到見過雙方父母或者訂婚之後,而不是戀愛時期就同居。

    大學時期,雙方心智還不成熟,這種情況下同居,任何一種現實問題都會成為他們以後感情路上的絆腳石,很難走到結婚。

    為了孩子,建議還是不要他們同居,戀愛可以,同居如果可以制止,一定要制止。

    而且,大學時期已經可以結婚了,如果對方有誠意,可以先訂婚。

  • 7 # 傲世情狂a

    既然在徵詢家長意見,說明她也沒有十足的把握。都成人了,什麼事自己都能做主。這種情況,最好不要同居,還是學生,工作還沒有落實,還沒有踏入社會,對於他們的人生,也只剛剛買了一張入場卷,裡面的形形色色未見一斑。雖然年齡已入成年,但生活閱歷還是一張白紙,雖然是同校相處四年的同學,單知根知底卻談不上。花前月下,相擁親吻這些都可以,但同居最好不要做,同居也代表不了愛。

  • 8 # 江南葉郎

    肯定不同意啊。

    學生時代的戀情走到最後的又有幾對?

    同了居,以後分手了再談物件肯定會掉價。可能會有人說:老封建了,大叔。現在誰還太在意這個。

    不不,中國國情使然,好些男孩還是很在乎的。哪怕以後的男朋友不在乎,作為男孩父母,特別是有錢人家的父母大都還是在意的。不是封建,是家教家規太多。

    幸運的畢業了沒分手,上學時代情不自禁的發生了關係。肯定不能要。吃藥不好,中招了打掉更不好。都是損壞女方的身體。後面萬一…男人拍拍屁股走了,你去找誰後悔去

  • 9 # 老武125669139

    得上男方拿出點誠意吧?比如先把彩禮錢先付了,以後不想與女方結婚,彩禮錢不退。否則將來分手了,吃虧的是自己。

  • 10 # 老葉先生

    這件事要說絕對不鬆口,怕也不合時宜,畢竟現在的熱戀青年未婚同居的也非個案。但持謹慎態度還是應該的。

    你女兒己是大四的學生,也是明事理,能自擔風險的人了。如果她對所處的男友比較瞭解,人品無問題,是可靠且信得過的人,我看是可以讓他們同居的。但要男友承諾儘早辦理結婚手續。以免日後生變,造成尷尬局面,耽誤二人青春。

    否則,應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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