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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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退休也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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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融小夥
全國各地,現在對酒駕的查懲力度也在加強。因為酒駕確實是害人害己,不出事還好,出了事就是涉及多個家庭的事。因為一個人的貪慾,給其他的家庭造成有可能是滅頂之災。樓主說的這個報道,讓人看了很悲憤,個人覺得,對於二次酒駕的司機應該重罰,7天的拘留讓人不會深刻記憶,說不定下次還會在犯。
下面是各國對酒駕的懲罰,我覺得有的就比較好,可以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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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籍籍無名Rabbit
猶記當年在武漢,與友人共三人共飲兩斤白酒,完事在區內開著車到處浪,想想,唯一能解釋的也就是無知者無畏。
多年後,酒駕入刑,查酒駕,嚴控酒駕開始日常化,各部門與行業,都開始重新審視與酒駕相關的條例與規定。再去回溯當年的瘋狂,唯一的感覺,就是如果當年酒駕足夠嚴格,只怕是我的人生裡就沒有這樣一場記憶了,因為我不會酒駕。
而對於酒駕之後的重犯,文中主人公,還不足以到好了傷疤忘了疼的地步。對於他而言,傷疤是什麼?是否疼過?沒有疼過,沒有傷疤,何談忘。雖然說當自己面對扣分罰款拘留的處罰時可能很難接受,但總有人對於駕照、幾百塊一千來塊錢、還有幾天的拘留滿不在乎的。重犯也就不稀奇了。
這種人,純屬人渣,酒後開車,最壞的結果是車毀人亡,累及無辜的車輛或行人,法律對於這種人,還是處罰太輕,應該加大力度,一次拘留,二次吊銷駕駛證,永不得開車,並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不知悔改者,希望老天在無其他危害的情況下,讓他一個人車毀人亡,永絕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