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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小甘

    "親子鑑定應不該禁止?"這個問題,本人認為不該禁止,其有以下幾點理由:

    1、親子鑑定是法官辦某些案件,所需的證據之一,既然是證據,也就不能禁止。

    2、親子鑑定是拐賣人口和法醫判斷屍體,是和誰有關係的證據之一。

    3、夫妻出軌,或者女子未婚先孕,一旦為了孩子引起糾紛,法官和醫院可以用其孩子作親子鑑定,然後根根其證據作為判案依據。

    ……

    以上原因,可以證明親子鑑定不能廢除,也不能禁止。

  • 2 # 空空空空123456

    其實民間親子鑑定機構應該關閉,公安部門應該將親子鑑定普及化。凡是新生兒報生必須採集父母子的生物檢材,由公安機關內部刑科所分析入庫,畢竟DNA資料佔用的庫容量,要遠小於現行的指紋資訊庫容量。這樣做的好處很多,一來避免不必要親緣懷疑,二來可以提高破案效力,三來可以避免不負責任的遺棄,四來可以杜絕嬰幼兒拐賣現象。

  • 3 # 種花N號兔

    不應該禁止反而應該把親子鑑定納入戶籍登記當中去。新生嬰兒從醫院出生就著手親子鑑定。拿出生證明和親子鑑定到當地派出所進行戶口登記。不僅防止在醫院抱錯也可以避免人販子!更可以讓某些人不敢肆意妄為。戶籍登記一律按親子鑑定為準!

  • 4 # 111海海111

    唉。真實發生在身邊的事。身邊有對夫妻離婚,孩子非親生的。謎底是這女的快結婚的時候。3男3女在賓館來了個大亂戰。後來這女的找孩子父親才出現了後來3個男的鑑定。幸虧鑑定出來了。真怕後面還有啊。

  • 5 # 有品無德的平民

    不應該禁止,而且上戶口前應強制執行。

    一,把賣淫嫖娼罪設定為未婚男女刑法,二,婚內出軌應設立非法同居罪,婚內不管男女出軌都要有證據,影音證據只是一種,建議入獄三年,三,婚內男女和未婚男女非法同居,婚內男女入刑,未婚男女不違法,婚內男出軌入獄三年,未內女出軌入獄三年,但沒有誰把誰拴褲腰帶上,婚內女所生子女不是丈夫親生,親子鑑定就是證據,女子當入獄三年,這將極大降低離婚率,促進社會穩定。

  • 6 # 傲雪7351

    關鍵有的女人確實出軌有了別人的孩子!難道女人的錯讓男人來背?男人累死累活幫別人養孩子?這都什麼關點?這種女人就不得好死!自己的錯就該讓這種女人自己承擔!

  • 7 # 凰血赤金95

    不應該禁止。養兒育女是男人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這個責任是要建立在孩子是男方親生的基礎上的。如果孩子不是男方的,卻要男方養育,這不是對男人很殘忍嗎。男人努力奮鬥,不就是為了讓自己的基因傳承下去嗎?結果自己努力了一生,卻是幫別人養孩子,這也太慘了。而且如果禁止了親自鑑定,那麼估計很多人會亂搞,那樣的話只會讓越來越多的人不敢結婚。因為誰也不知道你的另一半是什麼樣的人。在說了,男人懷疑女人一般都是抓到了蛛絲馬跡才會懷疑的,並不會無緣無故的隨便懷疑。所以我覺得不應該禁止親子鑑定。

  • 8 # 幸福不是享受

    在性自由的今天,有生育能力的人肯定是要求養育自己的孩子。禁止親子鑑定是什麼人提出來的?是希望自己不是親生父親的子女,還是自己想做不知道父親是誰的孩子

  • 9 # 大家都叫我黃阿馬

    新生兒出生證明應以司法的親子鑑定結果為主,要不然你能證明個啥?生辰,體重算命的瞎子都能看出來,以前人多科技落後不太合適,現在錄入進去可以預防重大案件的發生及大案要案的偵破,社會公良的建立。

  • 10 # 568551茶酒糖

    知情權是法律允許的!誰插卡誰負責,對於私生活混亂的母親,可能連誰插的卡也記不住,黃狗吃屁白狗擔當是不行的!連古代也要求滴血認親何況當代?所以有疑問就要弄清楚否則擱置在心,很不舒服!疑神疑鬼不會有幸福!當然孩子很像你就沒有必要親子鑑定,沒有信任也帶來矛盾根源!無緣白故地要求做親子鑑定對妻子是一種傷害!多少回發生離婚慘案!所以慎重很有必要!或者瞞著對方去做自己弄明白,讓自己眼見為乾淨也讓對方眼不見為無事!二者相安無事是最好的選擇!不信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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