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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高貴天空92

    受羞辱而自殺,男上司應算過失殺人或間接性殺人。睡人妻子又羞辱丈夫,不是人乾的事,人惡人怕天不怕,善惡總有報,行惡太多天看著。

  • 2 # 熱鬧湖泊XP

    這位丈夫傻極了,沒有一點法律常識,沒有一點骨氣,自己的人的尊嚴都沒有了!換了別人,男上司,男總統都要吃屎!

  • 3 # 祥和78054396561

    該案涉罪應該是侮辱誹謗罪或尋釁滋事罪。侮辱誹謗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該負刑事責任。如果挑釁羞辱的情節很嚴重的話就是尋釁滋事罪了,當然要按尋釁滋事追究刑事責任。

  • 4 # 潮夫子

    男上司的挑釁羞辱出軌女之丈夫,算犯罪,應受到刑事處罰。男上司利用職權,霸佔女下屬,並羞辱女下屬之丈夫,致自殺死亡,觸犯刑法246條之規定,情節較重的,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輕的,罰款、拘役。

  • 5 # 鐵嶺雄關

    看了這個令人十分氣氛的問題,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這個男上司他犯罪。這個男上司道德敗壞,利用職務之便,與女下屬勾搭成奸,性質惡劣,公然挑釁羞辱女下屬丈夫,後果嚴重,致使女下屬丈夫不堪受辱,自殺身亡。這個男上司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46條,涉嫌侮辱罪。構成侮辱罪要件是: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應負刑事責任。刑期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這類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屬於不告不受理的案件。應由死者父母或兄弟姐妹等近親屬拿著充足的證據,到法院去起訴這個狗上司,法院一定會受理的。

  • 6 # 愛魚4

    法律在這方面不好界定,也不好取證,但我個人認為這裡面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只要證明男上司的挑釁與丈夫的自殺有因果關係。

  • 7 # 無礙君

    這個問題,如果是公辦企業,或者是機關事業單位,這個男上司違反生活紀律,可以給與黨內紀律處分,但是,是構不成違法行為……

    如果是私人企業,那也就是道德譴責了……

    如果一個男的混成這樣,我們還有什麼理由同情他呢?

    當一個人連自己的生命都不尊重,枉顧生命的話,他有什麼值得被尊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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