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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穿插游擊隊

    循跡 · 用文化給生活另一種可能

    透過政策來調整國家執行,改變民眾生活,影響經濟市場是古往今來統治者的通識,由於統治者通常有著較高的影響力,因此他們中的大多數都認為政策的只要直接、易推動、力度大就能藥到病除,立竿見影

    ◎ 有人認為是政策驅使目標,也有人認為政策追逐目標而不得,究竟如何,見仁見智

    但現實不是遊戲,哪怕是最微小的個體,所面對的境遇也是極其複雜的,簡單粗暴的政策往往不能適應,反而適得其反,這在古往今來不乏案例,今天就讓筆者用古羅馬的案例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 人口增長的需求與現狀

    對於任何文明來說,人口都是寶貴的資源,它是生產的基石,是軍隊的源泉,更直接影響市場的規模,沒有足夠的人口無疑意味著物資匱乏、經濟凋敝乃至國家虛弱無力。

    因而每一個統治者都迫切希望自己治下人丁興旺,羅馬帝國更是如此,畢竟它需要維持龐大軍隊來應付連綿不絕的戰爭。

    ◎ 羅馬軍隊需要面對各種各樣的威脅,消耗大量的資源

    但現實往往不如人意,受限於古代醫療水平和生活水平,古代新生兒的死亡率非常的高。

    根據對公元后羅馬城墓誌銘主人死亡年齡的統計,發現死亡人口中足有32.3%是0-9歲的兒童,其中階層不高的家庭倖存的孩子通常不會超過2個,而生活在金字塔頂尖的人群則略好一些,皇室家族的兒童通常有著更高的倖存率,比如卡里古拉皇帝的父親共有9個子女,只有3個在未成年時死去;奧勒留皇帝的13個孩子中,也只有7個沒活到成年;若擴大到整個王朝就更是明顯了,朱利亞-克勞迪王朝的94個皇室成員,僅有14個死於成年之前;弗拉維王朝37個皇室成員中,則只有9個未活到成年。

    不過即便這些皇族擁有最優渥的生活和最頂級的醫療資源,也僅僅是將夭折率降低到14.8%-53%的水平,而且那些相對差一些的家族,比如元老家族就要遜色一些,比如著名的格拉古兄弟一家,他們曾有10個兄弟姐妹,但最終只有他倆和一個姐妹活到了成年,夭折率高達75%。

    ◎ 把孩子養育到成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更讓人灰心的是,即便成功熬過了童年,成年人也未必能像現代人那樣普遍高壽,無論是意外、疾病、饑荒或是戰爭,都隨時可能帶走青壯年的生命,因此正如羅馬墓誌銘所顯示的那樣:只有不足10%的人能活到老年

    ◎ 能活到高齡的無疑是少數,而他們通常也是元老階層

    如此高的死亡率無疑限制了人口的增長和規模,阻礙了羅馬人稱霸天下,難怪羅馬的統治者們會密切的關注生育和人口的問題,甚至不惜授予外族和被釋奴以公民權來緩解人力資源的緊張。

    ◎ 羅馬政府的鼓勵政策

    但傳統的羅馬人顯然不願意過多的開放公民權力,就連與之共同打天下的義大利同盟,都不願意普遍授予,以至於要打一場席捲整個義大利的同盟者戰爭,更別提地位低下的奴隸和外華人了。

    因此羅馬人一面控制奴隸的釋放和對外族人公民權的授予,一面出臺各種鼓勵生育的政策。

    ◎ 羅馬人對被征服者會給予同化政策,但總的來說比較審慎

    首當其衝的便是羅馬人極為重視的法律:奧古斯都為提升生育在公元前18年頒佈了《尤利亞法》,9年後又頒佈了《巴比亞柏培法》來鼓勵公民結婚,懲罰獨身、無子女者和通姦者,其手段非常激烈,甚至剝奪了25-60歲不婚男性和25-50歲不婚女性的財產繼承權、對於通姦者給予流放或者死刑的處罰

    到了公元2世紀,法律開始禁止墮胎、拋棄嬰兒以及殺嬰行為。而對於那些積極生育的人,法律則給予獎勵,透過《三子特權法》給予育有3個及以上子女的元老以優先競選政治職位的特權,透過前面所說的兩大法律,給予子女更多的執政官以更高的殊榮。

    而這樣的政策並不侷限於貴族,它同樣對被釋奴生效,根據法律規定,擁有2個合法子女的被釋奴可以免除為主人勞動的義務,擁有4個子女的被釋奴婦女則能依法獲得財產自主權

    ◎ 元首制的開創者——奧古斯都

    法律固然莊嚴,令人畏懼,但人民通常更需要幫助而不是約束,因此羅馬皇帝們也會透過對兒童的直接補助來刺激生育:奧古斯都皇帝在贈賜金錢給公民時特地將目標群體擴大到了11歲以下的男孩,而且力度不菲,在一次巡視時,他給予了巡視地區每個平民的孩子以1000塞斯退斯銅幣的贈金,此類賞賜在後來的諸位皇帝中也常常見到,就連暴君尼祿也不例外;到了圖拉真時代,對兒童的接濟則更成體系,他秉承先帝捏爾瓦的遺志,創立了貧兒補助金,將政府借貸給義大利地產所有者資金所產生的5%利息,用來資助義大利的兒童,由於這個補助金主要的補助物件是男孩(維利亞的一份銘文顯示,300名受資助的兒童中僅有35位女童),因此在奧勒留皇帝時期,開創了名為“福斯蒂娜的女孩們”的福利基金,專門資助需要幫助的女孩,以減少人民撫養孩子的壓力。

    ◎ 凱旋門上資助兒童的場景

    除了直接的獎勵,羅馬統治者們也不忘進行一些側面的鼓勵,比如公元前102年任羅馬監察官的梅特魯斯·努米底庫斯就在公開演說中直白了當的催促公民們應當接受婚姻;而奧古斯都直接在元老院朗讀《論增加家庭人口》並以公告的形式向全體公民宣傳;而圖拉真皇帝則在貝內溫敦的凱旋門上刻畫救濟兒童的場面以宣傳帝國的政策和養育兒童的幸福。

    ◎ 迦太基的和平祭壇上的畫面,顯示了元首家庭兒孫滿堂的幸福

    官方輿論的引導一定程度上發揮了作用,因為兒孫滿堂的人顯然更能得到他人的敬重:昆圖斯·凱基利烏斯·梅特盧斯在悼詞上誇耀自己的祖父因多子而受到公民普遍的敬重;奧盧斯·革利烏斯在《阿提卡之夜》中指出“有妻或有子女者比年長卻無妻無子女者受到更多的尊重。”小普林尼在致安尼烏斯·西弗勒斯的信中提到:“把自己的財富當作禮物送給一個沒有孩子的人是很不受人尊敬的。”

    ◎ 生活的複雜與人心的叵測

    可惜的是各種政策效果並不理想,嚴苛的法律引發了上層貴族的抵制

    在公元9年,騎士階級聚集起來在一次演出時向奧古斯都示威,要求取消這些的法律,雖然最終法律沒有被取消,但貴族們的態度也沒有改變,他們依舊墮胎成風,不願婚育,有的貴婦寧可宣佈自己是妓女來享受情愛,也不願意承擔妻子和養育子女的責任,就連奧古斯都本人的孫女都知法犯法

    小普林尼和塔西佗的記載均印證了這一思潮,他們明確的提到時人認為生養孩子是個負擔,對於生育避之不及,流行的做法是不婚不育

    而更為可怕的是,這些嚴苛的法律成為了告密者和居心叵測者的工具,促使越來越多的人遭到法律的懲戒,甚至家破人亡。這些嚴刑峻法顯然起到了與初衷完全相反的作用。

    ◎ 貴族對嚴刑峻法非常不滿,甚至會和皇帝起正面衝突

    事實證明了禁止與懲戒並無作用,同樣證明了那些法律中的獎勵條款也無法鼓勵生育

    那些貴族們既不想承擔養育子女的成本,又要獲得各種法律賜予的特權,便開始進行虛假過繼,當時常見的做法是在競選官職前不久過繼一位子女,在競選結束後立刻拋棄被過繼的人。這樣的情況越來越普遍,以至於捅到了元老院,促使元老院專門頒發敕令,否定在競選官員時虛假過繼的有效性。

    在婚姻方面也同樣如此,甚至在提比略皇帝時代鬧出了一個財務官頭天結婚,第二天就把妻子休了的鬧劇。

    ◎ 誇誇其談的元老並不願意遵紀守法,而更願意鑽空子

    這樣的現狀促使貴族階層的人口越來越少,以至於諸位皇帝不得不從其他階層進行補充,其情況嚴峻到了塔西佗說出“大多數騎士和許多元老也都是被釋奴的後裔。如果把被釋奴劃到一邊去,這隻會明顯的表示自由人是何等之少!”這樣的話。

    而不育並非貴族獨有的風氣,大都會的生活無疑也影響著普通人的生育,羅馬城作為第一個人口破百萬的城市,在公元1-2世紀時,有超過90%的人口都是移民和移民後代,出生在羅馬城的人中,83%有外地血統,顯然本地人的生育意願非常的低,才讓移民“鳩佔鵲巢”。

    ◎ 羅馬人為了安撫奴隸往往將其釋放自由成為地位較低的新公民,最終導致“鳩佔鵲巢”

    這就不禁讓人感到奇怪,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羅馬政府的大棒加胡蘿蔔政策從上到下失效了呢?

    其實這既簡單也複雜,簡而言之逃避生育都是不願或者不能承擔養育帶來的時間、精力和物質成本。政策制定者正是抓住了這一核心規律制定相應政策,期待減少養育成本、增加養育意願。

    但政策制定者卻忽視了每一個人心裡的那桿秤,富人和窮人的收入是天差地別的,但養育成本卻也是如此,他們會根據所在的階級,生活的環境調整養育成本,一旦養育成本高過了他們自己劃定的閾值,就必然選擇放棄

    以羅馬城為例,縱使一位本地的公民可以領取免費的口糧,享受廉價的娛樂,領取皇帝的贈金,元老的施捨,但住在擁擠的高層公寓,每日為了高昂的生活成本打拼,無疑會讓人身心俱疲,沒有充足的資本購買奴隸看護孩子,生育就意味著放棄部分娛樂和事業,更是難以接受。

    元老也要面臨這樣的壓力,雖然他們都是富豪,住在怡人的別墅和大院裡,前呼後擁、奴隸成群,卻要將資產的大部分花在公職義務和競選上,還要抽出許多精力應付政治和管理家族產業,但他們卻不能對孩子敷衍了事,為子女提供優質教育幾乎可以說是每一個精英家庭的預設要求,在這樣巨大的壓力下,父母望而卻步實屬正常,更何況富貴之人的娛樂需求要遠超他人,為了孩子而放棄原來的享樂水平又是何苦呢?千人千面,萬人萬解,一個淺顯的政策如何能解決這麼複雜的問題呢?

    更何況政策的執行未必完美,法律的漏洞無處不在,指望依靠簡單直接的政策就能調控人心,無異於痴人說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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