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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F482705——冬蝶

    我們小區過分的行為多了去了!我們是新小區,不知道怎麼成立的物業!這個小區的人口多數人都是拆遷戶,年齡大,不識字的人很多,一般的城市規則都不懂!我們購買房的要求成立業委會,沒有人搭理我們,到期積極收取物業費,公攤費用,停車費一會都不等,收得不亦樂乎!小區的管理有人反應就弄弄,沒人反應就任其發展,什麼垃圾亂丟,高空拋物,草長成60.70公分,樹木都變成小區居民的曬衣架,每年的收入,支出沒有公佈一次,任他們揮霍!靠一,兩個人組織成立業委會是辦不到的!裙帶關係太複雜沒有辦法!多數人對這方面沒有意識,最過分的是小區的公攤的水,電費收到自己口袋,小區有死人,辦喪事,喜事都是要另外收取300至500不等的費用,一個幾萬人口的小區大多都是農村人,喪事不斷,基本最多一個星期死一個,有時一天兩個,老年人太多了!光這筆費用每年就是一筆鉅款!最過分的是年終還要交納公攤的水電費,水電費比物業費還高!一分錢都不少!請問這筆錢都哪兒去了呢?暫停,臨停的車輛都是要收費的!有錢的工作他們乾的非常積極!關鍵小區快成了垃圾場了!滿地的菜葉,垃圾,早上有保潔人員搞一下,這些人農村出來的人,禍害環境習以為常了!大小便不揹人的!地庫髒的一塌糊塗,物業只顧收費,其他好像不是他們的事,業委會成立不起來,沒有監督機制的物業想想會是什麼樣子?我是要賣房搬走之一的住戶,這樣的小區只有農村人能下住,正常的住戶是堅持不下來的!這種物業就是有其名無其實!這種物業都是臨時組建的,人員都是東拼西湊的!能有多少責任心?沒有大家監督的物業後果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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