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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平氣和w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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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昆倫山人
這是體現這個父母的無能,教育無方。
現在,每個家庭都很寵愛孩子,孩子想吃什麼,想玩什麼,基本上都滿足他們。
有的父母不重視對孩子的教育方法,高興時孩子要什麼都給,不高興時孩子一開口幾大聲吼去,不給。結果,孩子看到別人有玩有吃紅了眼,便產生異想。而父母也是馬大哈,錢亂放,孩子見了便見財起意,在所難免。
出現了這種事,作為父母的先檢討自己,對孩子的教育有過錯沒有?對待孩子的要求有過餘沒有?孩子產生這種行為的動機和目的是什麼?原因是什麼?然後在輕言細語詢問孩子,找出原因,加以說明,並說明不經父母允許拿錢叫“偷”的實質。十歲的孩子,智力稍差的還不懂事,智力好的都可大體明白道理,孩子總是聽父母的話的。
難道這孩子已經是貫偷?屢教不改?十歲的孩子就貫偷,屢教不改?若是這樣,也是父母的責任,也不該送警察局。
父母是兒女的第一監護人,十歲的孩子犯事是父母的責任,父母都教育不了,要把教育權推到警察局是不合道理的。
願天下年輕的父母們認真履行第一監護人的職責,不要把自己的教育權利和義務推給別人,推給社會。
我不贊成父母的這種做法,這種做法欠妥!
首先,我先宣告一點:我不是反對教育孩子。孩子偷家裡的錢,毫無疑問,當然應該教育。
我反對的,是送警察局讓警察教育。為什麼反對?
第一,浪費公共資源。
如果大家都這樣,那警察真的啥也不用幹了。
第二,會讓孩子對警察產生誤解。
就像當事警察所說的,“我們應該幫助孩子建立一種觀念,就是遇到困難找警察,
而不是讓孩子覺得犯了錯就要被抓。不要老拿警察嚇唬小孩,不然以後真有事需要找警察時,孩子可能會因為害怕而不敢求助。”
第三,可能會給孩子造成心理創傷。
如果孩子性格比較敏感,
採用這種方式去教育他,
就會給他的心靈造成很大的創傷。不要覺得這是危言聳聽,你去百度一下就知道了,每年因為傷自尊而自殺的青少年,那真的不止十個八個。
第四,這種恐嚇教育未必管用。
作家王衛就舉了表妹的例子:“我表妹從小就喜歡偷家裡的錢,家裡打也打了罵也罵了,還送過好幾次警察局,但都不管用,我表妹依然喜歡小偷小摸。為啥改不了呢?因為我叔叔嬸嬸從不給她零花錢。”
第五,會讓孩子對親情產生疏離。
孩子可能從此會疏遠你,以後有什麼需求都不會再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