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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第一錢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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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感三農扭坤
婚前買房子,是全款買房還是按揭房,婚前全款買房,屬於婚前財產,如果按揭房貸,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那麼離婚的話,夫妻承續期間還的房貸,應該有點分子,具體還是請法院依法裁決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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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見相思
很簡單的事,問問自己,是老婆重要還是房子重要就好了。如果老婆比房子重要,那就加上她的名字,如果房子比老婆重要,那就選擇離婚。
雖然我個人並不認同這種對方買房子卻要求加自己名字的行為,但婚姻需要安全感,男方婚前買房子不寫女方名,是怕女方結婚不久就要離婚分房產,導致自己人財兩空,這是男方需求的安全感,我們應該理解。
可是如今既然已經結婚了,那麼老婆是個什麼樣的人你應該差不多瞭解了,她對你好不好你也是可以感受到的,既然因為她要離婚而糾結,那就說明你是想要留住她的,說明她在你心裡還是個不錯的老婆。那既然如此,你還要處處防著她,她又怎麼會有安全感呢?所以她要求加名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是要細水長流的,而不是看眼前的利益得失。在結婚之前,我們可以考慮誰買房誰買車,誰花錢多誰花錢少,甚至可以為此斤斤計較據理力爭,這都不能算太大的問題。可結婚之後,你還要涇渭分明劃清界限,害怕對方佔了你的便宜,那這樣的婚姻是很難長久的。
所以老婆因為房本上加名問題而鬧離婚,看似有些過分,其實從婚姻的本質以及經營婚姻的角度來看,她的做法是正常的。我想這個妻子之所以這樣堅持,為的並不是這半套房子,而是丈夫對她的態度,她若真的是個在意物質的人,可能在婚前就提出來不加名不結婚了。
遺憾的是,很少有男人去看到這種好。
所以我覺得這個問題在於自己,對老婆不夠信任,那就選擇房子,但是要想想離婚後還能不能找到一個不要房子的老婆;對老婆足夠信任,那就沒必要糾結,加上她的名字就是了,反正你們還是一家人。
這有啥心裡堵得慌的呢!女人的心眼本來就是很小,聽不得一點點的風吹草動了,如果是從他人口中得到對她一點點的不利,她都會回來嘮叨了,畢竟這虛榮心也是誰都會有的,聽到她人比自己好,心裡怎麼都不是個滋味咯!所以她真正想從你口中得到的並不一定就是錢啊,房子之類的,而且你真心的一句安慰話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