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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賴這感覺54036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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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rotale
走路上摔了是不是得讓路政賠償?開車撞了把孩子碰了是不是得讓車企賠償?飯店吃飯孩子噎到了是不是得讓飯店賠償?個人建議家長多吃點補腦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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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遊太虛
孩子是被KTV的工作人員不小心撞到的嗎?還是說KTV的什麼裝飾或裝置沒固定好,砸到孩子了?如果都不是,如果是他自己摔倒的,憑什麼你要讓人家賠?
如果按照你的邏輯,那我去你家裡摔倒了摔傷了,你是不是也得陪我醫藥費?
還是不小心摔倒了,給他把下巴看一下,告訴他以後走路慢一點,小心一點就行了,何必這麼斤斤計較,想要訛詐別人?
你要知道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也是他生活中成長中最重要的老師,你的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孩子,你如果不想以後你的孩子成為你這種人,你就好好的去教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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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銀色的金錠子
你生下他,小孩嘗試到了摔破下巴的痛苦,你是不是應該賠償小孩精神損失費。你讓我們都知道了你不負責任沒看護好小孩,竟然讓他磕破了下吧,使得這麼多人都為此付出了心力,是不是該賠付我們精神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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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靜水行
視情況而定,你說得這麼籠統,沒法回答,但我感覺應該是有具體情況,而你都懶得描述,所以我的心裡有一種判斷,就不說了我的判斷和粗略推測了,建議你孩子沒啥事就算了。如果對方有明顯過錯或者你也盡到了看護義務,可以協商或者起訴,如若不是,你就依照樸素的正義感結合具體事實自己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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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璀璨fire
現在的人都矯情成這樣了嗎?真是不知道是誰慣的。難道自己摔倒了怪大地不平,吃飯噎住了怪飯做的不夠好,笑掉下巴怪空氣沒有阻力,都說了是孩子不小心摔破了下巴,首先是不自我反省,反而要急於推脫責任找對方的不是!
再說了孩子那麼小,父母就沒有看護責任嗎,天天怨這怨那的!明明就是自己監護不到位,是自己的責任,和他人沒有關係!況且小孩子那麼小模仿能力極強,對身邊的事物好奇力極強,KTV雜七雜八的什麼人都有,什麼事也都有!你有事沒事帶孩子去KTV幹什麼!
把小孩子帶去KTV那種場所,明眼人一看都知道不是什麼負責人的父母,還在這裡宣導他人的不是來索要賠償,你這樣做良心不會痛嗎?這下好了,大家都知道你是什麼樣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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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純鈞RHGL
一般不可以。
在公共場所受傷,公共場所是否負有責任,要看幾個方面:
一,KTV是否負有直接責任。
也就是看,KTV是否盡到了合理限度範圍內了安全保障義務。什麼叫“合理限度範圍”?
比如說,因場所施設損壞等,造成活動者受傷,KTV就要負責。“普遍性”嘛,大多數人都可能因場所設施損壞而受傷,這就是普遍性,也就是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而如果大多數人不會因某一行為受傷,比如正常走路跌倒了,下巴摔破了,這種情況不具備普遍性,也就不形成法律上的因果關係,那麼,KTV就無需負責。
比如說,孩子在KTV亂跑,摔倒了,下巴摔破了,這種情況俗稱“活該”。
二,KTV是否負有間接責任。
也就是第三方造成活動者受傷。
比如有人在KTV打架,扔了個瓶子,導致正在正常走路的孩子絆倒或因受驚而跌倒,這雖然是第三方造成的,但也視為KTV未盡到合理限度範圍內了安全保障義務,它有賠償責任。
但是,比如孩子淘氣,故意招惹其他人,被別人一個大嘴巴打成腦殘了,摔倒了,摔破下巴了,這時,KTV方面是無責的。而且由於孩子的不良行為,KTV還有權像監護人索賠。
就現實中的絕大部分情況來說,僅僅是“孩子在KTV不小心摔破了下巴”,KTV方面都不負任何責任。只要其他人不會輕易受傷,就足以說明KTV盡到了“合理限度範圍內”的保障義務,那麼,孩子摔破下巴,就純屬活該。如果你想因此勒索KTV,KTV方面也可以報警告你騷擾。不要隨時都想著訛詐勒索別人。你在地球上摔倒了,你還能賴地心引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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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熱血後
這得有多不要臉素質多低的人才敢問出這種問題,自己沒照顧好孩子讓孩子不小心摔破,還有臉要ktv賠償 希望孩子不要被你這個上樑不正帶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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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強歌1122
孩子在歌廳下巴摔破啦?多大孩子?如果是小孩兒應該是免票的也沒收你錢!你讓人家賠什麼錢?
kTV是成年人出入的娛樂場所讓你帶孩子進去已經給你開綠燈了。
孩子好奇心特別強,本來歌廳裡就黑咕隆咚的孩子還東跑西顛兒地哪都出溜能不摔嗎?!你不能光顧自己開心了就忽視對孩子的看管。孩子這次摔破下巴你有主要責任,與歌廳不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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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帶小孩子進ktv,都不管不看嗎,光顧自己嗨啦,只要帶孩子出去,一定要自己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把責任推給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