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戰場上砍掉對方頭顱,並不是三國裡的人喜歡,而是秦以來就沿習下來的習慣。
比較明顯的是商鞅變法裡開始提到的以人頭算軍功:
商鞅的《商君書》清晰記載了獎勵軍功的“人頭數量法”:“其戰,百將、屯長不得,斬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論,百將、屯長賜爵一級。”這句話意思是,“百將、屯長在作戰時如果得不到敵人首級者,殺頭;得到敵人三十三顆首級以上,才算達到了朝廷規定的數目,並可以升爵一級。”
以至於在支援商鞅變法後的一段時間,很多秦軍士兵,為了在腰間攜掛更多的人頭,都卸下盔甲,赤膊血戰,讓其餘六國士兵叫苦不迭,只是這樣也有很大的弊端,畢竟在戰場上一路廝殺,人頭都血肉模糊了,萬一有的是自己軍隊的人頭也說不準,後來更多的,是以割下耳朵來計算。
而到了三國時期,砍下對方頭顱,更多來說,只是為了一招致命,畢竟從防護上來說,身上有盔甲(頭上雖有頭盔,但是畢竟和身體銜接處還是有間隙),而四肢斷,安可活,首級掉,焉有命?另外,砍下頭顱,也在一定程度上震懾敵軍,鼓舞自軍士氣(就像演義裡關羽溫酒斬華雄,聯軍士氣瞬間大漲)
對於戰場上砍掉對方頭顱,並不是三國裡的人喜歡,而是秦以來就沿習下來的習慣。
比較明顯的是商鞅變法裡開始提到的以人頭算軍功:
商鞅的《商君書》清晰記載了獎勵軍功的“人頭數量法”:“其戰,百將、屯長不得,斬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論,百將、屯長賜爵一級。”這句話意思是,“百將、屯長在作戰時如果得不到敵人首級者,殺頭;得到敵人三十三顆首級以上,才算達到了朝廷規定的數目,並可以升爵一級。”
以至於在支援商鞅變法後的一段時間,很多秦軍士兵,為了在腰間攜掛更多的人頭,都卸下盔甲,赤膊血戰,讓其餘六國士兵叫苦不迭,只是這樣也有很大的弊端,畢竟在戰場上一路廝殺,人頭都血肉模糊了,萬一有的是自己軍隊的人頭也說不準,後來更多的,是以割下耳朵來計算。
而到了三國時期,砍下對方頭顱,更多來說,只是為了一招致命,畢竟從防護上來說,身上有盔甲(頭上雖有頭盔,但是畢竟和身體銜接處還是有間隙),而四肢斷,安可活,首級掉,焉有命?另外,砍下頭顱,也在一定程度上震懾敵軍,鼓舞自軍士氣(就像演義裡關羽溫酒斬華雄,聯軍士氣瞬間大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