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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分美七分妝UwM9

    以前不贊同,結婚了以後贊同。

    生了孩子,得自己帶,自己養。孩子的哭鬧,經濟壓力,足以讓人崩潰。

    如果讓我重新來一次,我選擇不婚不生。

  • 2 # 敏銳晚風lQ

    如果年輕人都不選擇結婚生小孩!那這個地球不是都要人種滅絕了嗎?這是每個年輕人必須要盡的種族延續的責任和義務!特殊情況例外。如聾盳喑啞!先天智障!四肢不全!先天不育!這些人士因條件不允許可以免除繁延後代的義務!

  • 3 # 使用者竹溪居士

    我觀點是:一切隨然。“強扭的瓜不甜”。長輩不能抱有舊觀念。成年的孩子,不比從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個年代。他們都是獨立的個體。有自己對婚姻、生子的看法、觀點。“順其自然”,更要“隨遇而安”。

  • 4 # 筆覓知音

    觀念不同,主張各異,可以理解。但是,結婚生小孩,是一個正常人應盡的義務,一是為國家、為社會培養接班人,保障我們的江山後繼有人,世代牢固;二是延續家庭香火,不斷傳承下去。沒有家,哪有國?有人嘴上說,不結婚不生小孩,真的會那樣做嗎?除非娶不到老婆,生不了小孩。因此,在我們這個國度裡,主張不結婚,不生小孩,是不適當的。

  • 5 #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這個觀點或許有,是一些人的立場,是與非暫且不說。

    一,如今,不論城市還是農村,婚不起是不爭的共識,由何婚不起自然有多方面的原由。

    說俗點,結婚對城鄉適婚男性而言是不折不扣的“高消費”,對適婚男性來說,完婚是一場“刻骨銘心”的故事,如車子,房子,高彩禮就不講了。

    二,如今,婚不起不單是個人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城市“剩女多”,農村光棍多,人口,適婚與匹配“資源”等等多有“畸形”……

    三,回到本題,是否結婚,是否要小婚,從人類發展,傳統說,有結婚,生小孩,人類方有延續,傳承,反則,象別的物種一樣,不久會“消失”,你信嗎。

    由上:民法典關於婚姻家庭編中,沒有設定自然人一定結婚,或不結婚的規定。

    另外,結了婚是否要小孩也沒有強制性規則。

    因此,從倫理,傳統及現代婚育形勢而言,結婚育子是世界主流價值,地球村有近200個國家(地區),他鄉異域,我想沒有這般奇葩另類的觀點。

    當然,一個人是否要結婚,婚後是否要小孩,自然是個人的選項或是自由。

  • 6 # 雲霧險峰

    這個觀點也不是簡單的贊成不贊成的問題,贊成呢不對,這不是違背事物發展規律嗎,人類的繁衍生息是自然法則,任何生物都不例外,不繁衍後代人類會消亡,人類靠繁衍後代才能發展,而不是自取滅亡。

    如果你不贊成,那麼年輕人背付的責任和負擔又太重,壓力非常大的情況下,也難以支撐生活的壓力,甚至承擔不起,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只能放棄。

    贊成不贊成都解決不了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是,要真正瞭解他(她)們放棄結婚生子的原因。應該從教育、醫療、房產、工資等諸多方面入手。出臺一些相應的政策,經濟問題解決了,真正實現了共同富裕,所有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 7 # 金友龍

    中國14億人中間贊成孩子不結婚,不生孩子的人是極少數極少數的一部分人,華人自古以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天經地義的事。祖祖輩輩傳下來的古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男人娶妻生子,延續後代是人生中最最最的大事,過去是這樣,現在也是這樣,將來還是這樣,不結婚,不生育在社會上是站不住腳的,只是極個別違背天理的人才會這樣做。

  • 8 # 樂天派率真白雲

    不贊成。

    現代人,物質文明已經極大得到了滿足,結婚的意義主要在於生活工作中,治癒彼此!

    婚姻可以激發人更多的打拼動力,繁衍後代也是生物的一般規律。尊重自然,敬畏生命。正常的結婚生子,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了!

    婚姻的美好,可能會被生活的瑣碎消磨。但下班了有個人一起吃飯,休息時有個人一起聊天,或喜或悲有個人分享,或冷或熱有個人牽掛……

    養孩子不需要那麼多理由!陪伴他長大,培養他優秀,然後放飛在人海里。一場修行,一路辛苦,快樂還是更多。

    尋一人白首,過兒女繞膝、其樂融融的小日子,幸福滿滿哦!

  • 9 # 灑脫船帆O1

    我的孩子現在只要有九歲和五歲,一個是女孩一個是男孩。和老婆聊天的時候,談到過,她說:“如果二十年後,女兒和兒子不結婚,她理解,支援她們!”我聽了,我沒表達觀點。但我從老婆說的話可以看出,她對我們這段婚姻,感覺有點失望,感覺,婚前很自由,很瀟灑......婚後,自由的日子沒有了,每天被孩子纏住了,孩子的吵鬧一度能讓她崩潰……

    說真的,我理解她。她把自己婚姻生活的思想,傳遞給自己的兒女;這一點讓我介意。在我眼中,她自我,只想到了自己,沒有想過到別人,她的婚姻理念就是活在當下,怎麼開心怎麼過!而我不同,婚姻角色中的扮演不同,要承擔不同的責任,為人夫、為人父、為人子。雖說,自己為了生計,遠離家鄉,賺錢養家,寧願自己苦一點,也不願讓老婆小孩受委屈!比不上大富大貴,但也能差強人意。自己也感慨,為什麼不能只為自己而活呢?平心而論,我的思想不容我這麼做!

    也許我的思想有點落後了,三十多歲的身體,四五十歲的心臟!我覺得,人不能單純的為自己而活著,而是為你愛的人和愛你的人而活著。我這樣的人,活著很累,自己給自己的壓力很大,對自己很嚴苛,時刻都有底線要求自己,自己身上揹負著很多,很多......

    我自己這麼要求自己這樣做的,但不能要求別人也這麼做!我曾嚮往對自我的展望,但那也是一剎那的想法!最終還是迴歸於現實當中,繼續那不知正確與否的觀念中!

    孩子長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只要自己不後悔,那就隨便他們怎麼做吧!結婚也好,不結婚生子也好,那是他們自己的選擇……我只能儘可能的提供更好的條件,讓他們健康快樂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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