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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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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BC天涯海角
一點不冤,銀行是華人民將錢放在你兜裡,你必須百分之百保證萬無一失,才能對得起別人將錢放你兜裡替人保管。否則,毫無信譽可言。
連錢放在銀行裡100萬,五年後存摺只有一元錢,誰之錯,誰之過。這裡有可能不單純是100萬在銀行無形消失,更有可能銀行內部出現空洞管理,涉及到部分人員問責。
一點不冤,銀行是華人民將錢放在你兜裡,你必須百分之百保證萬無一失,才能對得起別人將錢放你兜裡替人保管。否則,毫無信譽可言。
連錢放在銀行裡100萬,五年後存摺只有一元錢,誰之錯,誰之過。這裡有可能不單純是100萬在銀行無形消失,更有可能銀行內部出現空洞管理,涉及到部分人員問責。
存100萬5年後只剩1塊”,光看這個標題的話,這銀行就是被罵死,那都是應該的事。
從法院的判決來看,既然讓銀行賠付這筆資金了,那就說明銀行的操作流程、或者規章制度是存在漏洞或者風險的。
但從常理來說,這麼一筆錢,五年內被他人多次取走,而本人卻不知曉,這也是很少見的吧?
第一,取錢最起碼要有銀行卡(存摺)和密碼吧?沒有的話,不可能取走錢的。
而當取款金額達到五萬時,銀行是要求取款人提供相應的身份證的。(本人和代理人)
拿不出身份證,怎麼取款?
但密碼,肯定是需要的。
這就說明,田某是知道銀行卡密碼的,而且有辦法能拿到銀行卡,去銀行取款。
所以,這件事其實不是銀行吞了這100萬,而是存在銀行的100被別人取走。
個人覺得,這種事存款人本人不太可能一點都不知曉,或者說自己存在洩露密碼和遺失銀行卡的情況。
(而且其本人也存在偽造存摺的情況,對於存款的具體情況說之不清。)
而對於那位取走錢的田某,既然知道錢是這個人取走的,怎麼沒讓這個人賠錢呢?
說實話,具體什麼情況,我看著也有點糊塗。
但現在法院判了銀行賠錢,那其中銀行必定是存在責任、漏洞、制度上的缺失。
不管什麼原因,也不管銀行是不是被“坑”,也不管存款人本人到底是否存在自身的問題。
我只知道,這件事情一出,銀行的風控會變得更加嚴格,對於工作人員的日常工作會更加嚴格。
銀行一向給大眾的感官不好,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店大欺客、死板、不知道變通。
而這,正是各種事情、各種漏洞、各種制度上的缺失造成的。
簡單來說,就像是打補丁一樣,堵住各種風險漏洞。所有的一切,都按照規定辦事。
這對客戶而言,即是一種保障,也是一種大家常說的“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