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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話就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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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飄在上海vlog
人家就是叫這個人渣滾到加拿大去,退出娛樂圈,這要求不過分。可這斯和他媽媽開始暗中下套,沒想到自己套進去了。
一個加拿大淫棍能引起國內這麼多騷賤的女人追捧,可見國家對女人的教育是該重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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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花間提壺邀明月
因為他飄了,已經迷失自我了。
以前發生過小G娜事件和其他事件,但在資本的強大力量保護下與一干無腦粉絲、大V的洗地下,吳不但成功上岸,而爆料者成為眾矢之的,被人唾罵想立牌坊。
吳和爆料者實力嚴重不對等,可以說碾壓爆料者,所以幾次事件都被輕而易舉的擺平,造成了吳更加肆無忌憚。這次事件如果不是他老媽報警,深入調查發現其他違法犯罪事件,吳大概還會平安無事。所以,人狂自有天收,這個天就是法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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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打工仔豬哥的日常
私了,為什麼要選擇私了呢?選擇私了,就已經變相承認他做的事情了。
有錢有名氣,還有團隊。做有些事情也就勾勾手指的事。但會有人幫他擺平一切。
即使有人知道一些傳聞。沒有確實證據的話。對方直接告你誹謗。並有專業的律師團隊來運作,很容易勝訴的。時間長了他會有一個錯覺,認為所有的事,他的律師都能給擺平 。
加上這麼多年他做的事情不少,如果都美竹叫板他,他選擇賠錢了事的話,那就會導致以前被他傷害過的人都找他要錢,這和他之前選擇走法律程式讓他的律師打贏官司不符合,他認為他的律師能把他搞定一切。結果還是栽了。
他可能以為對方沒有證據。畢竟做某些事之前可以把對方的手機收走,然後事後再給一些錢作為補償。對方很可能就會吃下這個啞巴虧,如果當時不舉證的話,那過了一段時間想舉證都沒有證據。
好在都女士不畏懼世俗的眼光,勇敢的站出來面對這個事情,揭發對方,要是一般人根本就不敢。對方是大明星,有錢有團隊,有專業的律師,還有大量腦殘粉。之前那個小夥因為說了一句炮王就被對方控告賠了好幾萬塊錢,導致打了三年零工才還完。
所以他飄了,他認為這一次還能平安度過,並反咬對方一口,正應了那句老話,多行不義必自斃,出來混,有些東西遲早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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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牛努力
我覺得是這樣
第一,如果選擇私了,那麼就進一步證明了他犯罪的事實,他就有把柄在都得手裡,也就是反向證明了這個事他做過,如果都美竹不接受私了那麼這又一條有利的證據,所以吳籤不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不會做對自己不利的事情。
第二,他背後所能牽扯的所有的人物關係及涉及的影響不允許他私了,一個頂級的流量明星,因為這件事被人爆出去,損失可能會很大,不會因為一個小小的都而毀於一旦,所以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他不會選擇私了,事情爆出的時候他還在狡辯:“如果他幹了這個事情,他會自己進去”現在也證明了這一點。
第三,過於自信,認為自己已經很紅了,並且有錢有勢,這種事情底下人就可以搞定,不曾想法律不容褻瀆,做了違法的事就一定承擔後果。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好好改造下輩子一定做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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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洗過的白襯衣
中國影協曾在8月2號發聲:說演義圈有病,是形式的病,是素養的病,是金錢的病。低質量的因素,配上利慾薰心的資本洗禮,這個圈子臭的異常。
從影協發聲的這段話就能看出來,娛樂圈的這種事很多,可以說是司空見慣。最後的結局都是被當事人背後的資本集團給擺平。這種事在娛樂圈可以說是潛規則,很平常的。
現在看來,當初這個事情發生的時候,吳亦凡還是當沒事人一樣的,他背後的資本操控集團也覺得這件事和以前的那些事情一樣,大不了化幾個錢就能解決。說不好還能對女孩倒打一耙呢!
可能是作孽太多了吧。別人倒還沒怎麼樣,他的媽媽倒是來了個烏龍,首先報警了。既然有人報警,又事涉外國公民,警方肯定要調查的。這下好了,拔出蘿蔔帶出泥。於是吳亦凡進去了。
現在想私了也沒機會了,只能等法律的嚴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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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吃貨阿宅哥
???怎麼沒選擇私了???
就是開價不合適,沒談攏啊,中間還多了個詐騙犯攪局,才導致這事鬧大了。
警方第一次通告:
都美竹6月控訴,只不過是控訴吳亦凡渣男而已,想蹭個熱度當網紅,這個時候就關注這個事件的有幾個人?而在這個時候吳亦凡的團隊就已經在和都美竹私了了,不過兩邊都被詐騙犯給騙了,導致談不攏,所以才出現七月份的大決戰宣言。
可能有人要說,那封口費才給200萬,也太少了,問題是你要知道,像都美竹這樣的可不是一個兩個,吳亦凡雖然是個人渣,但是都美竹之流也不是白蓮花啊,和那些受害者不一樣,都美竹和吳亦凡是你情我願,兩個人保持聯絡長達一年時間就是證明,這也是吳亦凡團隊不願提供高額封口費,甚至設套準備反訴詐騙的底氣所在,你都美竹又不是受害者,哪來的證據呢?
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事中間還夾了個真詐騙犯,導致都美竹和吳亦凡雞同鴨講,撕破了臉皮。更沒想到的是,吳亦凡的公司的騷操作,導致警方真的掌握了吳亦凡的犯罪證據。
娛樂圈被爆料私生活混亂的事天天都有,不過是處理及時,很多公眾看不到,像吳亦凡這次栽這麼大跟頭,實在是小機率事件,只能說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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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千亦如歌
說出來可能大家不愛聽,但是確實很多很多見不得光的事情都是私了解決了,就連出馬路上撞了車這種事,能私了都是私了(抱歉cue到交警,只是舉例,沒有冒犯的意思)
中國有句話叫“殺雞焉用牛刀”,能去小診所輸瓶液解決的事大家基本上不會去醫院經歷一整套掛號—等待—問診—拍片—再次問診—繳費—取藥等等流程。第一,因為懶,第二因為後者確實消費更高
所以吳亦凡為什麼不私了?因為他覺得這個事能解決,他有這個自信(這種事他的團隊確實也成功解決了不少次,比如之前爆料過的小G娜等人,不僅沒把他拉下來,還成功樹立了單純大男孩的形象)
吳亦凡有考慮解決這件事嗎?確實有,不然怎麼給“都美竹”轉賬50w呢?(當然,此“都美竹”非彼都美竹,調查結果顯示,他倆中間還隔了一個大哥,這哥厲害了,是推動故事情節發展的重要人物)
咱們先來扒扒這大哥幹了啥啊,首先呢,都美竹爆料,吳亦凡方“手足無措”
同時呢,都美竹也在收集受害妹子的資訊,隨著人數越來越多,這個真實性就有一定的降低,大哥趁此機會混入其中,假裝是受害妹子一員,騙取了都美竹的信任,套出了不少她和吳亦凡相處的細節。
然後,大哥假裝都美竹和吳亦凡方聯絡,要求打款(敲黑板,這裡就涉及詐騙了哈)
為了掩蓋自己的身份,大哥把自己的賬號和都美竹的都發了過去。
他本來想撈一筆就走人,結果意外出現了,吳方只給都美竹的賬號打了五十萬(這在都方看來,就是赤裸裸的賄賂啊)
好了,都美竹啥都沒幹就得了五十萬,忙乎半天的大哥一分沒得(hhh開個玩笑)
大哥心想這也不行,五十萬原路返回還是撈不到自己手裡啊,於是讓她換個賬號打過來。據都美竹說,她剛剛成年,打款有金額限制,所以每天打幾萬,分批付過去。(咱也沒有過這種困擾,畢竟咱沒錢)
這個時候新的問題出現了,都美竹說還了錢,吳亦凡說沒還錢。吳亦凡打了款給都美竹,而都美竹還的賬號吳亦凡根本不認識。
好的分歧出現了,吳亦凡媽媽“認定”都美竹敲詐勒索(是不是真的認定咱不確定,因為吳亦凡乾的那些事他媽媽未必知情,又或許以為能把都美竹送進去),於是媽媽報了警,結果親手把自己兒子送進去了(都美竹方其實一直未報警)
一整套流程就是這樣,其實中間還有二哥的事,接下來再扒扒我們這位二哥。
二哥文筆很好,是個寫手,都美竹那些打動人心的微博發文就是出自他手,比如某籤也是他的比喻(都美竹口述,他進行編撰潤色)
都美竹在這次網路風暴中佔據有利地位,一部分原因是確實佔理,另一部分也離不開二哥的強力支援。
據二哥說,他幫助都美竹是因為曾經遇到過一個女孩子,被吳亦凡所傷,試圖救她出來,陪她心理疏導了很久,結果最後女孩子很絕望的跟他說:對不起,你救不了我。就消失在了人海。(那確實是一個未成年的女孩子)這件事給二哥留下了很嚴重的心理陰影,所以看到都美竹的發文之後,立刻決定:我要幫她!打倒吳亦凡!
綜上呢,不管都小姐是以什麼目的站了出來,她確實沒有暴露其他受害者的資訊,這一點值得肯定,同時呢為民除害這一點也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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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夜雨輕歸寒
如果是真的,私了一個,就會有下一個、下下一個、下下下一個、下下下下一個、下下下下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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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淵默殘痕
這就像很多企業與傷殘員工的賠償糾紛。很多企業寧願將更多的錢花在收買司法上,也不願爽快的進行賠付。縱然最後敗訴,也會設法讓傷殘員工拿到儘可能少的賠償。否則口子一開,以後賠償成本就會變高。
吳亦凡一開始就沒考慮私了,甚至可能有敗訴的準備預案。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維持以後強姦事業的成本。只是沒考慮到國家公安機關會反過深挖他曾經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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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理解法律不容交易!即使有人願意用錢做為補償,那是他們當事人之間的事。但一但提起公訴,那就不是雙方的事,而是全社會的事!破壞社會公序良俗己經在社會上造成影響且雙方引起而無法控制的情況下,公訴是必須的,是政府對社會的責任。這時私了已經不在討論範圍。因為你對大眾無法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