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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蝴鬧鬧444

    不算,你想多了,記住,他愛你,但他的爸爸媽媽不一定都愛你,他們首先考慮的是他們的娃和利益,只有一個方法,穩妥點,婚後賣掉,換個,加上你的名字,才合情合理

  • 2 # 纖纖476

    好像不算,房產證加名字沒有什麼用,真到離婚的那步了,還是會按照購房合同上是誰的名字,誰付款來判定的,如果有貸款,你可以嘗試爭取一下付的貸款這一部分的補償。

  • 3 # a蟲二

    如果婚前貸款還清了,房子寫不寫你的名字都不算。如果有一半沒還清,婚後共同還貸了,離婚時你擁有房子四分之一處置權

  • 4 # 幸會幸會幸會

    為什麼非要加上你的名字?你出一分錢了嗎?加上你的名字你不覺得你很無恥無畏嗎?就因為你嫁給他你就得寫上你的名字?房子是給你們婚房,不是給你的財產,如果你不與他結婚,你跟人家屁毛關係沒有。你和他結婚你可以盡情地住,但婚前的財產,你想都別想!不要有這樣臭不要臉的想法!顯得你與人家結婚就是想騙人家的財產,這樣反倒拉低了自己的形象!

  • 5 # 單身壞男人1

    幹嘛老想著離婚後分財產,沒想著經營好婚姻呢。合著結婚是謀劃著離婚分本不是你的財產,這有意思嗎,那還不如去賣還自由

  • 6 # 80後童心老男孩

    首先,貸款買的房是不能加名字的,除非你提前還完款才可以。

    關於婚前男方單獨買房,婚後女方要求加名的事,發生好多起,有的女生結婚時不僅高額要彩禮,還要對方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對於這樣的婚姻,我很不看好。

    個人覺得:如果男方是在認識你之前買的房,那麼我感覺,如果不是男方主動要求增加你的名字的情況下,最好不要提增加名字的事情,會影響彼此的感情。

    假如說你對這個房子做出很大的貢獻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加名,比如說,後期結婚的房屋裝修費你來出,至少讓男方覺得你的付出值得對方用加名的方式來給予回報,這樣才不會影響兩人之間的感情。

    最後就是假如對方把你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那就意味著你有一部分的房子財產分割權。

    以上是我個人回答,純屬個人意見!

  • 7 # 渣男Pro

    新的婚姻法規定,誰出的錢就是誰的,哪怕加了名字也沒用,共同還的錢才會平分,你男朋友未婚購房時肯定出示了單身證明,因為售樓部會問他以婚還是未婚,已婚就要出示結婚證,未婚就要單身證明以證明你是在婚前買的房,這樣為以後財產糾紛有證據,如果是貸款最起碼能證明首付款是男方的,所以加名字是沒用的,下圖是我購房時的未婚證明

  • 8 # 老臘肉聊房產

    不一定。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可能有以下幾種結果:

    1、男朋友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如果首付部分由你們共同出資,婚前貸款部分也由你們共同還,暫時以男方名義辦理,並且有書面協議、還款憑證和公證,婚後加名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現實生活中可能出現男女一方已有房產,避免二套房加稅,或因徵信等問題不具備貸款資格以一方名義購房的現象)。

    2、如果婚前房子的首付由男方單獨出資、房貸由男方單獨還,婚後房貸由夫妻共同還,則婚後共同財產不包括婚前房子的首付款、貸款、增值收益,婚後還貸部分及房子增值部分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如果男朋友口頭承諾加名,婚後反悔了,即便女方不再參與還貸,只要還貸沒有終止,房子除婚前首付、還貸部分、增值部分歸男方所有,婚後部分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過,一旦婚姻出現變故,除獲得男方相應補償,房子所有權歸男方)。

    4、如果婚後房貸由男方父母等第三方還,除另有書面約定和還款憑證,婚後加名並且是夫妻兩人名字,則視為男方自願將婚後房產的一半產權贈與女方,除婚前首付、還貸、增值收益歸男方所有,房子其它部分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有書面贈與比例約定的除外)。

  • 9 # 情感探路

    結婚前好好讀讀婚姻法,不要老想著佔別人便宜。當然,自己也別太包子讓別人白佔了。

    親兄弟明算賬,更何況是夫妻。

    不要覺得感情好錢財那是身外物無所謂。

    你沒看到過多少感情好的夫妻情侶因為錢分道揚鑣的?

    把錢財、責任、義務在婚前都掰扯的清清楚楚只會更有利於你們的婚後生活。如果糊里糊塗的,等真有事兒了你再去計較算計,你只能吃虧。

  • 10 # 紅楓葉6880

    現在的女孩還沒有結果就算計男方的房子,提前考慮離婚後怎麼分男方的財產,赤裸裸的明碼標價,婚姻參雜這太多的慾望,註定過不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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