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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深圳律師石雄飛

    首先你沒有說為什麼不服從安排?其次,一般公司以這個理由口頭辭退都是不是正規程式,公司擔任出了離職證明後你馬上申請仲裁,當然你可以提交離職申請,說公司口頭辭退!至於補償金這些你可以主張,看雙方協商!

  • 2 # 一品職場

    非常遺憾你遇到了這個“常見”的問題,應該很多人都遇到過。我們可以背地裡罵這種領導不是人,也可以背地裡詛咒公司早日倒閉。但既然遇到了它就應該理性且“聰明”的應對,那麼怎麼“聰明”的應對呢?給以下建議:

    1、直接找領導核實

    既然公司說是不服從領導安排為理由,那就直接找領導;當然剛開始找領導一定要謙虛、委婉一些,因為不排除有些公司借領導的到“刀“想裁員,領導也可能是無辜的。如果跟領導無關,那就可以非常理所當然的要求公司賠償。當然如果領導承認的很爽快,又不給崗位調動,就不用給領導面子,直接找公司人事部門要求賠償。如果是那種稍微有點”人性“的領導,都會給你一些職業的建議,或許你當面承認錯誤,以後不跟領導對著幹,還有柳暗花明的一面,領導不計前嫌繼續留用你也是不是不可能。

    2、找人事協商善後措施

    (1)溝通調整崗位的可能性

    如果在一個崗位待不下去,有很多的原因,可以溝通人事調整部門和崗位,“遠離”這位領導,這種情況下一般在稍微有點規模的公司都是可以實現的。

    (2)溝通離職賠償

    如果鐵定了要離職,也不要主動提離職,跟人事部門也不要客氣,直接擺明你的立場。正常情況下勞動法規定的賠償措施是N+1,其中N代表服務公司的年限,假如在本公司公司5年,賠償金額為月工資的6倍,當然少數情況下也可以談N+2或N+3。

    至於說離職不開離職證明,這是違法的,明顯是用人單位在“恐嚇”你,可以完全不用理會,按照以上兩種辦法操作即可。

    還是非常希望這只是領導為了“鞭策”你,實際上就是為了嚇唬你。

    畢竟被“開除”聽起來不太光彩,對以後再找工作也有一定的影響。

  • 3 # 航翔361

    如果公司辭退你的原因只是”不服從領導安排“,那麼通常來說申請勞動仲裁獲得賠償的可能性非常大。

    但是你申請勞動仲裁的前提是要有公司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只是口頭辭退,拒絕辦理離職證明是不可以的。

    如果是你所說的這種情況,你的做法只能是繼續上班,當然這個過程不可能是一帆風順的。公司肯定會給你設定各種障礙,俗稱就是”穿小鞋“。你要儘可能的收集一些證據,用於以後勞動仲裁。

    這個過程是公司和個人的雙輸,如果可以,雙方坐下來談談,各有妥協,達成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離職賠償協議是最好的。

  • 4 # 大凡田e洞察

    【大凡田職場e洞察】觀點:人的嘴巴兩張皮, 口頭說辭退了,到真的要賠錢的時候說沒有說過辭退 ,所以核心還是要有證據,否則很容易上圈套,可能一分錢也不賠。

    1、沒有書面通知辭退,就照常上班,千萬不要曠工。

    從這個題目中我們不難發現,口頭通知辭退並且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是有兩層含義的:

    (1)讓勞動者自己打辭職報告 ,或者引誘勞動者因為曠工而被開除。

    一般領導說口頭辭退以後,也一部分勞動者會有一些思想包袱,就會想東想西、想南想北 ,想自己這麼多年在公司工作得到不公的待遇 ,可能一氣之下就打了辭職報告,那真是中了單位的下懷,既然打了辭職報告,一分錢也沒得賠了。

    還有一種勞動者,因為單位說口頭辭退了,所以就待在家裡不來了也不請假,結果一不小心就曠工3-4天。而單位有規章制度說,如果連續曠工三天就嚴重違反了單位的規章制度是可以開除的,就被順利開除了,當然也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給勞動者。

    (2)如有勞動者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的,領導自己可以說沒有說過辭退,因為他並沒有辦理離職,還在上班。

    當勞動者沒有打辭職報告也沒有曠工而被開除的,但是上班的時候總是磕磕碰碰的,單位總是給穿小鞋的。

    有的員工氣不過就會向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 其實領導早給自己留了一手。員工去投訴,領導說並沒有說過辭退,還在履行勞動合同,因為沒有辦離職手續呀, 這就是單位給自己留的後手,一定要搞清楚。

    2、一般來說,沒有書面的辭退通知,口頭辭退也無錄音證據的,那麼是不能夠主張賠償金的。

    一般來說,不服從領導安排要界定性質。

    如果領導安排的理由是合法的(醫療期滿後被調崗到更輕鬆的崗位),而員工不去新崗位不服從安排的,領導是可以口頭辭退的,只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好。

    如果領導安排不合法的,並且能找到證據的,那是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的2倍,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有證據,否則白搭。

    3、那如何獲取辭退證據呢?

    單位領導口頭說辭退了,那麼題主一定要裝著什麼也沒發生,照常打卡,照常到崗位上班。

    有時候常常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到單位以後領導並不給你安排工作,讓你空著沒事,那麼你是不是真的空閒著呢?不是,可以看看書,看看工作相關的一些資料,並且也可以去找領導,讓領導給你安排工作。

    在同領導溝通安排工作時,一定要進行對話,並且把對話進行錄音。 領導可能會說,“我不是辭退你了嗎?你今天還來幹什麼?你不用來了!”那你跟他確認:“真的辭退了嗎?還是說口頭說說的,要麼辦手續呀“。 拿到這個錄音證據以後,你可以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在辦理離職手續時,一定要特別注意一個關鍵點,那就是離職原因是被辭退,千萬不能說自己辭職。

    有了證據就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或者說提起勞動仲裁,那就可以拿到單位違法辭退的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雙倍)。

  • 5 # 上海高律師

    首先,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是公司辭退的你,而不是你自行離職。到底是誰解除的勞動關係,這是能否得到雙倍賠償的前提。

    其次,在公司未出具解除通知之前,請繼續上班打卡,實踐中,不乏公司以你曠工為由,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有可能被認定為合法解除。

    最後,如何證明是公司主動解除的你,之前辦理過一個勞動爭議案,公司口頭辭退,後面員工繼續上班,但公司有門禁,已無法進入公司。

    後續,員工報警留證,公司涉及到工資未結清以及社保繳納的情況,員工要求公司結清工資,並出具書面解除通知,將社保轉出,因要續交社保。公司不同意出具書面解除通知,但為員工辦理了退工證明。最後仲裁委認定是公司違法解除了勞動關係,並支援了雙倍賠償的請求。

  • 6 # 東友律師團

    首先“不服從領導安排”不屬於合法辭退員工的理由,所以公司的這種行為應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賠償金,補償標準是員工每在公司工作滿1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

    其次公司辭退員工需要與員工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並向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公司口頭辭退員工有可能是給員工設下的“陷阱”,因為一般情況下員工不會刻意保留公司口頭辭退自己的證據,這樣就會導致員工無法證明自己是被公司辭退,這時如果公司不承認員工是被辭退,而是由於員工“長期曠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所以被開除,而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屬於合法辭退員工的理由,就會導致員工百口莫辯,只能是自認倒黴。

  • 7 # 職場鷹言

    凡是口頭說的無憑無據,只有白紙黑字通知到對方才是有效的;所以公司口頭辭退你顯然是無效的,你可以不接受繼續上班,如果非要你離職,公司需要按照你的工作年限給予補償金,並且按照正常流程辦理離職證明才可以,否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公司辭退你的原因

    你可定要弄清楚公司要辭退你的原因,不服從領導安排只是一個藉口,但是說白了就是公司某領導看你不順眼想要你走人,但是公司的理由不正當。

    如果想要你立馬走人,直接辭退,除非你違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者有嚴重違紀行為,或者你的績效考核結果連續連個月不合格,公司有權利直接辭退你;但是隻是說你不服從領導安排太牽強,而且沒有書面證明你給公司造成了多嚴重的後果可以直接辭退你。

    如果公司無理由辭退你,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你,或者支付一個月的補償金才可以。

    你提出的雙倍賠償是不合理的。

    雙倍賠償只有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籤《勞動合同》的基礎上才有效的。

    公司拒絕辦理離職證明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公司有義務向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

    你應當如何維權

    六號你在該公司出勤的證據、發工資的記錄以及所有能夠證明你工作的證據,如果公司不付補償金或者直接讓你走人,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另外透過題主的描述,感覺你公司應該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地方很多,存在很多容易產生勞動爭議的漏洞。比如:有無繳納社保、上班時間是否正規、有無簽訂《勞動合同》、有無法定節假日、有無加班費等等。你都可以蒐集一下,並且將相關的法律規定一併蒐集好,義正言辭的告訴公司,如果你直接辭退我你會承擔什麼樣的後果或者留好證據直接勞動仲裁,一般公司贏得機率很小。

  • 8 # 道之成老孫

    無論是自己原因還是公司原因造成個人離職,都從容離開,沒必要大動干戈。如果有賠償的實施也雙方商議進行,好合好散。如果公司不講理必要時可以走勞動仲裁或法院起訴。

  • 9 # 晴貴妃

    首先,企業的這種做法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有以下幾條:

    1、企業口頭提出是無效的,勞動合同法規定,辭退以書面形式為準。

    2、企業以各種理由不給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是違法的,包括離職證明、保險退檔等。

    3、企業辭退員工的理由要有憑有據,且是員工簽字確認的,否則是違法的。

    綜上所述,你可以要求企業支付辭退經濟補償。

    解釋:雙倍工資是企業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企業要支付雙倍工資。如果只是違法解除合同,企業支付的是經濟補償金,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

  • 10 # 連姐管理官

    嚴格來說,你要是沒有證據,你的雙倍賠償就不會得到。先說說我朋友一個真實案例。

    一、真實故事

    朋友豔9月20號入職一家公司,國慶收假回來上班,第一天晚下班的同事忘記關飲水機的電了,第二天過來上班時,老闆找到朋友豔說:那飲水機的電沒有關,這點小事都沒有把控好,在這份工作上並不是很適合,讓朋友豔另謀工作。

    說清楚就是朋友豔被老闆以這樣的理由辭退了,朋友豔是人事主管。最後老闆還想著你才上班幾天,不應得到工資的暗示,還問朋友豔:那工資需要算嗎?

    後來朋友豔問我要不要算工資,國慶中秋放假的四天帶薪應不應該算等等。我說,這種無故理由辭退必須要工資,國慶中秋也是按正常來算工資的。

    朋友豔也是屬於口頭辭退。只要是辭退,只要不是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不涉及制度中需承擔賠償事項,公司都要根據工齡給以辭退工資。

    二、關於辭退補償

    公司以不服從安排理由口頭辭退,如果公司並不賴賬,那你可以告他,維護自己的賠償權利。

    如果公司要賴賬,而你又沒有足夠的證據說明公司是辭退你,這樣比較難維權。

    這裡提醒廣大離職辭退夥伴,對於這些現象自己要留個心眼,事先準備好證據:

    01 自己犯錯在先,公司遲遲沒有說明的時候,要做好被辭退的準備,之前犯錯的證據,需要談話前,開啟手機錄音模式。

    02 被辭退後,和公司核實資訊:入職時間(有些公司會鑽空子,以轉正時間起)、違約責任、不正當宣告(說那些不得以任何理由起訴公司的,要特別注意)、事情緣由等,這些都要清楚,明確。

    03 確認自己的補償部分。嚴格來說,制度沒有要求賠償的,員工都可以要求辭退賠償。

    三、離職證明的開具

    離職證明正常是屬於個人自願離職才能開具。被辭退的人是隻能出辭退證明的。

    想要在辭退的情況下,讓公司給自己開離職證明,這需要自己厚著臉皮了。

    01 和公司老闆道個歉,好好說話。

    02 表達自己的需要,賣同情牌。

    03 若是公司不給開,你可以裝作還沒清楚,再重新開啟錄音和老闆重新核實一遍被辭退的事實。用於後續維權。

    04 如果不是關鍵崗位,沒有離職證明也沒關係,辭退證明反而可以幫助你申請失業保險金。

    離職證明屬於正常離職使用,在辭退事實時,想要的還是要放下面子哦。

    四、總結

    現在企業生存也挺難,而被辭退的人越來越多,希望後面有被辭退的職場人士,一定要給自己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現在被辭退並不可怕,如果你和公司搞好些關係,一般人也不會給你落井下石,所以最終還是要看自己的努力哦。

  • 11 # 元山野菊

    一、口頭辭退可不予理睬,你可照常上班。

    二、“不服領導工作安排”不是法定解除勞動合同法理由。

    三、如果公司不允許你上班,又不出具辭退通知書給你,你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四、公司既不收回成命,又沒有合法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你才可以要求勞動仲裁。

    五、是否雙倍賠償取決於公司是否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打官司前,你要收集好所有支援你訴求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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