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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數字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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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邪西毒君
一分也不應該給,寒暑假本來就拿全額工資的,憑什麼還要另外給錢,怎麼能這樣哄著。享受著這麼好的待遇,卻不分擔一丁點的社會責任,這怎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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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人行有我為師
說得好。
做為無知的百姓,你要是這麼說話,我們教師就得必須和你講講法律了!來,免費給你普法:教師放寒暑假是帶薪休假。
《教師法》第七條對教師的基本權利作了明確的規定,其中第四點為“ 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明確了教師在寒暑假期間屬於帶薪休假,並且將寒暑假的帶薪休假明確為教師的基本權利之一。
法治國家,依法治國,依法辦事!你所羨慕嫉妒恨的“教師寒暑假本來就拿全額工資的”,是有法律依據的,是不以某些人的“仇教”心態為轉移的。
換句話說,這得是“多麼低到塵埃裡的”人,才會去“羨慕嫉妒恨”教師的“全額工資”,你是實在沒有機會見識過“有錢人”?“仇富”都仇到了教師身上?我們都受之有愧!也真是同情你啊!
同情歸同情,也印證了一句至理名言: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什麼樣格局和心態的人,才會仇恨教師?是家裡有礦的,完全有財力在自己家裡辦學,自家孩子不需要學校教師的?還是自己有能力有自信,自己能完成對孩子的成長教育的?亦或是有資格移民的,到另一個國度裡重新生活的?
一邊,自己已經低到羨慕嫉妒恨“教師的全額工資”了,一邊還不能領悟應該“尊師重教”,透過接受教育,從而改變自家孩子的出身和階層嗎?
反而是眼紅眼氣教師,仇恨教師?怎麼的,教師都不如意了,都“難為人”了,對你的孩子就有好處了,你是這麼理解的?還是思維的侷限,想不到這個層次?
這回想明白了吧?教師的社會地位越低,工作熱情越受打擊,對於自己的子女只能依賴公立學校接受教育的人群,越不利!越不利於這樣的人群的下一代,透過接受良好的教育改變出身和命運。
回到主題,“教師寒暑假本來就拿全額工資的”,這是法律的規定;反倒是關於“寒暑假,在職教師利用假期在學校看管託管學生”一事,7月9日,教育部官網釋出了《有關支援探索開展暑假託管服務的通知》。《通知》提出,所有參加暑假託管服務工作的老師,一律採取志願的形式,不得強制,並且要合理安排志願老師參加服務工作的時間。
這回看明白了吧?我們老師朝七(早自習看管輔導)晚九(晚自習輔導看管)地工作了一學期,而且是下個學期,每個學期都是這樣的工作狀態,我們也得休息,我們並不願意“志願參加”暑假託管服務工作。
你認為不應該給報酬,我們也不需要這份報酬,這種自主自願的雙向選擇,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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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家貧子讀書
這個問題問的很業餘,不是給多少報酬合適,而是地方財政能夠給你撥多少錢。
以日常託管為例,上級的指示是老師的費用由地方財政支出,如果不足,可以向學生家長收取一部分費用。
至於教師的假期和假期工資,教師的假期是要培訓進修的,而教師的假期工資不過是基本工資,具體數目可查閱一下工資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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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教師寒暑假也有家庭,也需要照顧家人,如果寒暑假看管託管學生這費用應該比外面私人開展的便宜一點,按照現在一般民工工資起碼也要200元一天。因為老師看管孩子也要產生交通費、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