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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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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孫洪鶴
公司引入天使投資後,創始人前期投入的資金能收回嗎?
這個話題是很敏感的,本質而言“如果你這家公司引入天使輪投資就想到了股東套現,那麼,可以肯定這家公司沒有什麼發展可為了”,而事實上:這也是投資人最擔心你這麼做的事情之一:記得:投資的錢不是讓你套現,而是讓你加速增值與發展。事業是你們的事業,卻思想拿天使投資人的錢,去思考如何套變甚至退股,這本身就是“不正”,那麼,有沒有一些方法和技巧可以實現呢?答案是:有的,那就是所以創始人統一,公司在運作的過程中“做帳”、運營中操作,內外二筆帳。
如果正常的而言,投資人當資金注入公司之後,享受股東同樣權利,同時有運營監督權,公司都有分紅和股權變更的正常流程,一切都有規則而遵。如果想用其它手段,那就是私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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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胡服騎射王
股權投資只有兩種實現途徑: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
區別:股權轉讓對價是付給原股東(轉讓方),增資擴股的投資款是進入公司資本金賬戶。
作為股權投資人來說,肯定是希望投資款用於公司經營發展,這樣股權融資才有意義。所以通常都是用增資擴股的方式。
少部分情況下,投資人可有條件接受部分增資擴股部分股權轉讓的雙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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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魔投譚
1、創業是一場all in ,沒有退出的這個說法。從我自己的投資工作經驗來看,我自己遇到的創業者在心理上,幾乎沒有說,會出現這個問題。因為只有你前期的投入,才有天使投資的進入。你自己投資的錢,這就是種子期的嘗試。當然,有人是創業第一天就是用別人的錢,不存在前期投入。
2、前期的投入,請做好財務。這個問題是很多創業者遇到的,因為開始沒想著做融資,所以財務不規範。比方說,註冊資金認繳的事情,即使是掙錢,也沒有透過財務去證明自己的認繳。雖然是自己的公司,但實繳卻沒有。等到投資到來的時候,就會出現這個問題。做好財務,這是最關鍵的第一步。
3、前期投入是一個證明天使投資進來的必要前提,也是你自己創業投入,相應的利潤是對應著你的回報。再就是看你是否引進合夥人,沒有合夥人,怎麼樣都是自己的,但有了合夥人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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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創業行動家
不能。
天使投資的資金只能用於公司日後發展,而不能當成公司盈利,這錢不能給創始人。
創始人想收回前期投入資金只能靠公司盈利分紅,天使投資的錢在使用時要和投資人彙報,不能任意使用,和創始人個人收入完全是兩個概念,不能據為己有。不然就不是融資,而是賣公司。
你把公司賣出去了,那前期投的錢就能收回來,當然這看公司盈利情況,公司越賺錢,越能賣高價。
所謂投資,就是投資人投入資金,佔一定股份,但通常不會涉及公司運營,因為所佔股份較少。但如果投資人佔股很多,那麼最初的創始人就危險了,很可能有天會被趕出決策層。喬布斯就曾因為佔股低被趕出蘋果。
公司引入投資通常是因為創始人資金不足,或者是創始人想分攤創業風險。考引入投資賺錢,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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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舊金山的金子
提這個幼稚的問題很令人窒息,你還在天使階段,就想著創始人把自己的投資套現了!這種創始人還有誰敢給你投資?從公司法上也是違法的!從投資者角度也是自挖墳墓!從創業者角度無公疑是自殺式行為!所以這個題目不成功!也很幼稚!還是多學習學習公司法再考慮創業投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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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壹號股權
一般是不會的
天使投資投入的資金是要投入到公司賬戶,用於公司的發展,而不是用於給到創始人收回前期的投入,你如果有這種想法,天使投資是很容易就察覺的,對方也很可能在看好你專案的情況下不會投資於你,創業,天使投資人出大錢佔小股,他需要的是創始人能全心全意,包括自己投入資金,包括用所有的經歷去把專案做起來,而不是一開始就想著套現。天使投資資金進入的方式有兩種:
1、增資擴股:比如公司初始註冊資本100萬,天使投資看好公司專案,準備投入100萬,佔10%的股份,那麼公司新的股本就會增加,原來創始人擁有100萬的註冊資本佔有的股份是90%了,天使投資100萬的資金投入佔有的股份是10%,透過增資擴股的方式,
公司新的註冊資本為:111.11萬=100萬/90%
創始股東還是持有100萬的公司註冊資本,新增加的11.11萬註冊是天使投資持有的股份,那麼天使投資往公司賬戶上打入100萬資金,11.11萬作為公司的註冊資本,另外88.89萬是作為“資本公積”放在公司賬戶上的。
從上面可以看出,透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天使投資的資金是進入公司賬戶的 ,是趴在公司賬戶,用於公司發展的。
2、老股轉讓:這種方式就是風險投資直接受讓創始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那麼天使投資人的錢自然是進入創始人的腰包了,以上面的為案例,那麼創始人把持有10%公司的股份轉讓給天使投資,天使投資把100萬資金打入創始人賬戶,完成交割後,公司註冊資本不變,創始人擁有公司90萬的註冊資本,也就是擁有90%的股份,而天使投資擁有10萬的註冊資本,擁有公司10%的股份。
在老股轉讓的情況下,公司註冊資本不會變化,投資人的錢直接進入創始股東的賬戶。不過這種方式一般在融資幾輪後可能會發生,但是一般不會再天使輪就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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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木易滾雪球
不建議你這樣想,也不建議你這樣做,你為什麼要融資?目的是讓公司有更多的資金去發展,你把融資的錢放到了自己的兜裡,誰還敢給你投錢?
天使投資人為什麼投資你?因為他看到了你公司後續的機會,他認可你的經營建設,所以才會投資你,最重要的是,他投給你的錢是為了得到好的回報,你不想這怎麼用這筆錢把公司建設得更好,反而想著怎麼把投資人的錢裝進自己的兜裡,你這格局未免太讓人看不起了。
投資人的資金是直接進入公司賬戶,你以為你是創始人就能把公賬的錢裝自己兜裡了?你這就成了挪用公款,你有沒有想過後果?
投資人的錢進入公賬以後,公司是要調整股權結構的,換句話講,以前公司值100萬,現在投資人投了更多的錢,公司的估值就發生了變化,也就從市值上變得更有錢了,在換句話講,以前創始人持有38%的股權,公司值100萬,那麼公司就有38萬是你的,現在因為投資人的注資,公司值500萬了,而你38%得股權會出現相應的稀釋,算個35%吧,這個時候35%*500萬=175萬,也就是說,因為投資人的投資,你已經在股權上得到了相應的回報,175-38=137萬,你這已經賺了137萬了,你還想怎麼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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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米泉舟01天使投資的目的
天使投資的目的並不是讓專案創始人套現離場。而是因為天使投資人要麼看好專案,要麼看好創始人。因此做的一種嘗試性投資,目的是讓專案創始人全力以赴的把這個專案做起來,做成功,之後實現大家共贏,共賺的目的。
天使投資的終極目的是把專案做大,然後轉更多的錢,如果專案還在天使輪就準備套現離場,天使投資還不如投資一套房子倒賣恐怕賺的更多。
02天使投資的資金去向1、股權轉讓
天使資金進入專案,其實專案創始人是可以做到回收一部分前期投入。原因就是,專案創始人可以轉讓自己持有的部分股權給天使投資,這樣就是專案公司的總股本不變化,而專案創始人透過轉讓股份獲得了錢。不過需要說明的,除了天使資本確實看好這個專案,覺得這個專案應該由更好的人來運營,會做出這種天使輪就收購股權的行為外。如果專案創始人在天使輪就開始套現股份,天使資本估計都不敢投資了。這專案創始人準備套現,是不是專案不靠譜?
所以一般情況下,天使輪的資本會採用第二種方式。
2、增資擴股
增資擴股說白了就是公司引入新的股東,然後稀釋了大家的股份。同時投資者也獲得對應的股份。
增資擴股通常不會把所有的投資資本用來擴股,而是一部分擴股,一部分被列入了“資本公積金”專案,用於公司的發展。
下面有網友的舉例很不錯:
比如:某創業公司註冊資金100萬,兩個股東分別持股70%和30%。有天使投資給他們的專案公司估值估值500萬元,投資人準備投資100萬元,定增後佔有公司20%股權,即投資額100萬/估值500萬=20%。由於公司要資金髮展,因此公司註冊資金從100萬增加到125萬元,25萬元增加註冊資本金,75萬元計入資本公積金。公司股東股權就變成了:大股東70%*(1-20%)=56%;二股東30%*(1-20%)=24%;新入增值股東20%。
我們看到,增資擴股實際上就是一種公司估值的行為。透過增資擴股,公司獲取了發展資金,天使投資獲取適當的公司股權,而創始人也各自同比例降低了20%的股權。
3、調整公司股權架構---股轉+增資擴股,二合一打法
很多公司發展到一定階段後,會因為前期股權問題導致公司決策出現錯誤,所以,很多時候引入投資人也是一種平衡公司股權,有利於公司治理的方式。
透過股權轉讓,讓一些跟不上公司發展的老股東直接套現留下股份,或者縮減股份到無法影響公司決策。
或者為了公司發展,有的股東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導致需要快速變現一部分股份用於改善財務狀況等都是可能出現的情況。
很多天使投資者,因為有豐富的投資經驗,對於很多公司早期的股權處置問題帶來的經營風險都能夠提出很好的建議。
03套現走人天使投資並不是會一直持有公司股份,而是有自己的決策。
好比著名天使投資人朱嘯虎,他在很早就投資了OFO小黃車,但是當大資本進來後,他就趁機套現走人,並沒有一心一意的將股份從頭拿到尾。而後來ofo大潰敗,我們也看到遍地狼藉。沒有等到最後的朱嘯虎反而成了最大贏家,名利雙收!
再例如餓了麼,之前所有的各種天使投資,都在阿里巴巴整體收購餓了麼後,拿到阿里巴巴給的錢,喜笑顏開的交出餓了麼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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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米旺律師
如果與天使投資人有合同約定當然可以,
如果沒有約定就要看具體情況,一般創始人投資的方式有以下兩種:
一、股權投資,二債權投資。如果是股權投資,不能抽回投資,只能轉讓股權。這個短期不好實現,因為一般情況下天使投資人都會與創始人簽訂對賭協議和禁售協議。如果是債權投資,那屬於公司的應付債務,只要借款期限屆滿,當然可以收回。
回覆列表
一般說來,沒有這樣做法。
這個想法的出發點,可能把公司引入天使投資者這件事情等同於把這個公司(業務)賣給了投資者,這個想法是錯的。
投資與收購,是完全不同的。
股權投資,有三個基礎(1)你需要錢去發展公司(2)這個公司的股權會越來越值錢(3)投資後,投資者和創業者一起,是一個共同事業,其責權利在章程中體現。
所以這個事兒,一開始是估值。
引一段寫的不錯的例子:
創始人先算出自己(1)需要多少錢,(2)能出讓多少股權,然後再倒推出一個估值,並說服投資人接受這個估值。
所以,需要多少錢,就是看公司走下一步大概需要花多少。例如,某公司現在原型機剛開始開發,預計5個月能夠做出來,那麼就要考慮未來5個月公司大概要花多少錢。因為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那麼就要額外多融一點,以免錢不夠。通常而言,創業者可以列出在這段時間裡必然會出現的剛性支出,例如房租、工資等,算出總數,然後乘以1.5-2.5,大概就是要融的錢。
其次,來說說能夠出讓多少股權。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增資、減資、合併、分立、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項,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透過;其他一般事項,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透過。通常而言,同股同權(完全可能有例外,但投資人通常也會要求重大事項一票否決權,所以自行談判吧)。所以,創業者要保證自己的持股權在一半兒以上,最好三分之二以上,才能保證對公司的絕對控制。
假設某個創業者個性比較強勢,要求絕對控制,那麼持股比例就不能低於三分之二,就是66.67%。那麼歷次融資所出讓的股權加在一起,也不能超過33.33%。如果他從創立公司開始,到公司能夠有自我造血能力,融3次資的話,那平均每次融資所能出讓的股權最高也就是11.11%。所以,能夠出讓多少股權,取決於創業者預計融資幾次,以及對公司控制慾的強烈程度。
建議創始人在公司早期吸引投資時也不要急功近利。因為投資額越大,則投資人獲得的股權往往也水漲船高,這不利於公司的後續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