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實話實說得罪人
-
2 # 1藍天1
不能輕易肯定就是見義勇為,但決不是故意找茬,否則,就沒有正義非正義了,就不是弘揚正氣了。這是因為在公交車上"制止小偷"。自然是制止,說明小偷行為己經產生,沒有"偷",何來後邊一切。
但為什麼不能輕易定為見義勇為呢?這要具體分析的,依據有關法規定性的。首先,這是"小偷",危害程度不是特別緊急嚴重,制止也就行了,一般上升不到見義勇為高度。二是制止行為要得當,口頭制止、報警、拍影片取證,當然抓住現行也行。達到制止即可。即使對方挑釁你,只要生命不在危險之中,不符正當防衛,不應互毆,特別是自己力不如人情況下,更要智鬥。哪怕到站小偷逃跑,依現在條件,你完全可以留下人證物證,讓警察處理豈不是好,何況公交車上非1人,還有被偷的人,駕駛員等。互毆造成傷或亡,將小問題上升到大問題,還要負擔法律責任。
-
3 # 使用者聽松閒人
但凡具有正義良智的公民都會對行竊的小偷進行制止。
小偷不思辛勞,靠著行竊去擢取別人的財富,這本身就是犯法,因為憲法13條規定,公共財產的設施和公民的財產不容侵犯。
很顯然,在公交車上發現小偷在侵害別人利益的時候,作為一個有正義性的乘客出面阻止偷手的繼續犯罪,那是必定的正義舉措,也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發生糾紛了併發生了肢體行為,這是嫌疑人的無理表現,憑什麼說是故意找茬呢?難不成小偷還如此“理直氣壯”?豈不是扯蛋?
正因為現在有些人看到有賊在犯罪,生怕禍事惹身,於是得過且過,這就無形中助長了賊手的氣煙,就如公交車上這個小偷竟然那麼囂張地指責正義乘客的舉止稱“故意找茬”,而這個小偷的言行真還自以為是的“正當性”?真的是時風直下,小偷竟又長了幾分膽!!
我們應該弘揚那位制止小偷伸手的乘客,他的精神正是見義勇為,必須為他表彰,值得廣大市民稱頌和學習。
-
4 # 閒人249475518
公交車上制止小偷的行為是見義勇為的行為,行為的正當性勿容質疑,那麼與小偷發生肢體衝突,是正義行為與違法犯罪行為的較量,是正義與邪惡的較量,不是治安處罰法的互毆的概念,如果說故意找茬,那就是小偷找茬,明知自己的行為違法,還是要去挑釁正義的行為,此時,見義勇為者對小偷的挑釁行為,採取了防衛措施,其行為屬於正當防衛,見義勇為、正當防衛的行為都是法律提倡、並受到法律保護的合法行為。
至於見義勇為者對小偷的挑釁行為採取的防衛措施,造成小偷受傷的後果,見義勇為者是否是防衛過當,或屬正當防衛不負刑責民責,應依據當時案件的事實和證據來裁定,如果小偷造成見義勇為者受傷的後果,一定要追究小偷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
5 # 木易拙見
公交車上制止小偷行竊肯定是見義勇為。只有小偷不服被制止行竊行為,才會和制止者發生糾紛並互歐。這時制止小偷行為者應該以保護自己生命不受傷害,主動出擊,先發制人,採取一切措施自我保護,把小偷制服。
我以為:這個制服小偷過程,肯定是見義勇為。必須得到政府的見義勇為重獎!
-
6 # 自由的清風W
公共車上制止小偷盜竊是正確而勇敢的舉動。俗話說捉姦捉雙,拿賊拿髒,必須有確鑿的證據。一般扒竊都不是一個人,至少二人,三人據多。一個掩護加傳遞一個遮擋一人幹活後將錢包傳遞出去,都是成夥作案。單幹戶也有但極少。所以在公交車上制止是比較危險的,小偷有的公開明掏或用刀片割兜子。不是警察由老百姓抓現行肯定遇到反抗和威脅,除非你有高深武功和空手奪刀的本事,否則不易成功或許捱揍吃虧。現在的人都不愛管閒事,有的不敢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敢於上前揭露和阻止小偷的違法犯罪行為是正義舉動,面對反抗相鬥屬於見義勇為。但要注意自身安全。
-
7 # 有瑜如鈺
很有可能要受到處罰!
首先,制止小偷的行為肯定要受到表揚,是值得肯定的。假如人人都像你這麼有正義感,並且能付諸行動那麼這個社會就會更加安全。
其次,在制止小偷的同時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能因此而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脅甚至遭受不法侵害。
但為什麼發生了互毆,有可能反而要受到處罰呢?
這就涉及了一個問題,你因見義勇為制止小偷的行為沒有錯,甚至可以採取適當的措施,控制或者短暫的約束小偷,直至警察到來。
可以預見到,小偷一定會反抗,逃跑。
那麼就非常有可能發生撕打行為。
如果,你在控制住小偷或者小偷失去反抗能力以後,情緒激動,仍然不停手,最終導致小偷因此受傷,那麼,你就非常有可能會承擔相應責任。
根據具體的傷情,甚至有可能構成刑事案件。
而在現實中,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雙方互毆,一般都很難控制住情緒,難免有以上情況發生。
你說你制止小偷,最後反而被小偷訛一筆,你是不是很虧?
總而言之,可以見義勇為也可以對實施不法侵害的人進行制止,但首先是保護好自已,同時也要保持冷靜,時刻提醒自己的目的是什麼。
回覆列表
不論是在公交車上還是在別的地方抓小偷都是見義勇為,竊賊在盜竊的時候就不應該有人權,他沒資格在擁有人權,只要不把小偷絕對是在圍護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