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2年4月14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透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1、國家規定,懷孕1-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懷孕第8個月,可享受2天假期;懷孕9個月以上,每個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2、產檢假在法律上沒有規定是否需要開證明。但是,為了證明自己的確需要產檢,當事人最好向用人單位提供之前的產檢記錄,或者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檢查要求等。
3、如職工的產檢假被用人單位拒絕,或工資被扣,職工可以向勞動部門依法投訴、舉報,或申請仲裁。如果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4、如果符合生育二胎的條件,可以享受相應的待遇,媽媽們是可以再一次享受產檢假的。
2017年勞動法對產檢假的規定
懷孕第1—6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以及健康培訓等;
懷孕第6—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
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根據2012年4月14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透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1、國家規定,懷孕1-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懷孕第8個月,可享受2天假期;懷孕9個月以上,每個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2、產檢假在法律上沒有規定是否需要開證明。但是,為了證明自己的確需要產檢,當事人最好向用人單位提供之前的產檢記錄,或者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檢查要求等。
3、如職工的產檢假被用人單位拒絕,或工資被扣,職工可以向勞動部門依法投訴、舉報,或申請仲裁。如果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4、如果符合生育二胎的條件,可以享受相應的待遇,媽媽們是可以再一次享受產檢假的。
2017年勞動法對產檢假的規定
懷孕第1—6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以及健康培訓等;
懷孕第6—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
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