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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火煲酸菜湯

    如果是行政案件,公安機關傳喚嫌疑人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24小時之內證據明確,會採取行政處罰決定,比如行政拘留。反之,如果24小時之內證據啊,只能放人!

    不過也不用擔心,放人並不代表就不管了,公安機關會繼續蒐集證據,等證據收集充足的時候,希望會傳喚他回來接受調查處理!

    你如果可以提供新的證據最好,比如現場影片、證人等等,有助於破案!

  • 2 # 笑口常開227265078

    看看事發地有沒有監控吧,現在個體戶的安全意識還是挺高的。大多商店酒店門口都有監控的,先協商檢視監控吧。不過20多天才反口恐怕前前後後的都打點的差不多了。而且好多監控基本就是7-15天的保留期。過了這個時間基本也是查不到了。

  • 3 # 睡谷1001

    沒構成輕傷就是一般治安案件,動沒動手不是隻看口供的,需要實質性證據。三人圍毆已經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可以請律師以尋釁滋事罪提起刑事訴訟

  • 4 # 龍哥哥說法

    你被喝醉的三人毆打,已立案二十天,只抓到了一人,對方口供說你也打了他,然後警方把他放了,我來幫你分析一下怎麼辦:

    三個喝醉的人毆打你,把你打成了什麼樣子,你沒有表述,我分析如果三個喝醉的人真的把你打了,估計不會輕,所以我建議你住院治療,同時申請傷情鑑定,拿到驗傷報告,才有進一步處理的權利。如果達到了輕傷以上,就符合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罪的刑事立案條件,可以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如果沒有達到輕傷,或者僅僅是輕微傷,那隻能是治安案件了。

    你說警方已經立案了,然後又把對方放了,我分析公安機關應該是治安立案,沒有刑事立案。治安立案只能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治安處罰,無非就是拘留或者罰款,這還要根據你的傷情作出處罰。如果沒有受什麼傷,那估計就按照鬥毆進行調解,賠禮道歉了事!

    現在是你們雙方各執一詞。我覺得首先要把監控錄影調取到手,再找相關證人作證,由客觀證據和有關證人來印證打架鬥毆的起因以及經過,到底誰打了誰,你才有進一步處理的可能。再有,你要盯著公安機關,要求把同案犯抓捕到位,而不能不了了之,這是你的權利,也是公安機關的義務。

    所以,當前你要把傷情搞清楚,把證據取到位,把有關人員抓捕歸案,才有一步步處理的可能。另外我奉勸你要實事求是,適可而止,既然沒有吃大虧,你也動手了,差不多就行了,不要浪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很難有什麼好的結果!

  • 5 # 有瑜如鈺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不法行為一定會得到懲罰。

    這個案件要看你受到了什麼樣的傷?

    如果你的表述準確,警方是立案,而不是受案的話,那麼你應該是輕傷二級以上,構成刑事案件了。

    無論對方承認與否,或者指認你也動手打他,都不會影響警方的調查的。

    警方不會輕信一面之詞,包括你的陳述,同樣也不會輕信對方的辯解。

    整個案件,要有完整的證據鏈,有被害人陳述、違法行為人的供述、證人證言、現場勘驗、監控影片等等。

    最後一定會在客觀上還原這個案件的事實。

    至於你提到的那個人被釋放了,如果你確定對方動手了,很可能對方是被取保候審了。而不是不追究他的責任。

    目前,你能做的就是耐心等待案件的進一步辦理,那兩個跑的會被列為網逃,遲早有一天會抓到的,況且為了這一點事,也犯不上跑一輩子。

  • 6 # 劃破雲天

    如果真如你所述三個人打你一個,你沒有還手,對方又二個人沒有到案,一定要弄清楚他們是到案的有傷還是沒到案的有傷,警察處置到案的這個人現場有沒有傷?是打你時自己弄傷的還是,你爭脫時弄傷的?如果是沒有到案的人有傷,不排除自殘的可能性,建議向警察提出,因為沒到案的時間內任何事都可以發生,沒有證據證明是你弄傷的,都有可能是自殘或者是其他原因受傷架禍於你。事後到案的受傷許多都是為了逃避法律法規的追責,所以,一定要適時到案才能準確現場事實的原由。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想問到底是年紀大的沒有談感情條件呢還是年輕人沒有談感情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