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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文寵老小子

    給你最真實經歷的回答

    1;負債,如果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那判按比例共同承擔

    2;婚後財產既婚後所得,工資等等,但需要雙方提供對方的實際收入證明,工資卡轉賬記錄,否則無視。或一方從未工資所得金額等等,另一方也無法提供證明法院同樣無視。

    3;婚姻期間有沒有違背幾項原則性問題(如動手——被傷害一方有就醫或出警記錄,否則也無視。另一方是否出軌他人——捉姦在床才算證據。一方是否存在冷暴力,如夫妻生活部協調等等,當然這個只是對法官維護受害者一方會有一點傾向。一方長時間沒有經濟來源靠另一人供養既好吃懶做不學上進,這個會對受害方有幫助)如果這些有所發生並能舉證,那受害方提出經濟補償法院會認可,金額會根據情況判定。如果沒有基本不會採納,但對受害方的傾向性會增大

    4;房產,這個就要細說

    一,婚後購房,單方全款購房但房產證有對方名字,對方有權分的房產一半,因為這屬於婚後共有財產。

    二,婚後購房,一方付首付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要求分割財產,法院會判減房產限值減去首付,根據還貸月供為例項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款,說白了是你出錢買斷後續債務。同等問題,因為這是房產屬於婚後同有財產,除非沒有加入另一方姓名,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及另一方也提供自己還貸憑證,這種情況法院會根據當時情況適當給予一方一定經濟補償。

    三,婚前購房,婚後加入了一方姓名。那這個很遺憾的告訴你,房產就有另一方的一半,不管你父母出資購房還是你全款購房,父母購房寫你的名字視為贈予,你加入對方名字也是贈予,除非對方有書面的材料說明如果離婚不分取房產做過公正,或你在加入對方名字時在房產份額上有所填寫贈予房產份額百分之多少,否則一律按房產的一半所有權判定,當然在這個問題上也是有餘地的,如果達成協議一方要求另一方給予多少資金後交出手上產權。

    給你提供的是真實經歷案例,最後只說,如果你婚前全款購房婚後加入另一方名字則你心存僥倖,板上釘釘事情肯定另一方的一半。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對方是以婚姻為由騙取財產或婚內出軌等等情況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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