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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這個歷史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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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剛日讀史
怎麼看?辛辛苦苦幹了兩年的寫作,幾百篇文章,上千篇問答,粉絲厚愛,到了現在才40000餘人。我多想明天一覺醒來,粉絲量突破百萬人次,但我知道這就是個夢。不過,我心裡酸酸地要說一句了,我做夢都完不成的理想,他周某人幹到了。
曾經的電瓶四大盜周某齊,抖音帳號一天漲粉174W+,一條動態沒發就獲得359W贊,這是多大的明星大腕都比不上的人氣啊,他那個是人氣,咱這個就是氣人!
現在攀輝公司又拿出1500萬簽約,看來此人一語成讖,這輩子真的不可能打工的了!
剛開始我還在好奇,他直播會什麼說,會說什麼?不過我現在想通了,有了這一個帳號,還有後面的影視公司安排,啥文案沒有?啥美女文案沒有?
真是天下之大,無奇不有,你能看得懂這一番神操作嗎?以前,我在電影裡看到,某一人出獄出後,來了二三十輛車,雪茄、衣服、墨鏡,然後一幫人整整齊齊地喊聲“大哥,請上車”,這麼拉風的局面,周某人碰到了!
其實,自從抖音火了之後,我們公司的女孩子就開始辭職不幹了!以前香風繚繞的辦公室裡,頓時變成臭男人一堆。我問過她們為什麼不幹了?她們說,我一個小影片就可頂你一天工資,你說我還幹嗎?
這讓我們這些一線勞動者情何以堪啊?
我們這個時代,可以叫資訊時代,同樣也可叫做娛樂時代、流量時代,草根透過努力變成網紅,然後改變了自己的人生,這種事情我們還是樂見其成的。
不過,周某人的事情肯定也帶來一個社會效應——那就是一個人,同樣可以透過不勞動,也能鹹魚翻身。這就影響極壞了,對於我們這些在社會沉浮了十幾年的人來說,他的經歷是我們不可複製的,我們也能認請我們自己的定位!
但是,學校裡的學生那就不一樣了!
都說,勞動創造人本身,每一個人都要透過勞動來創造社會利潤和實現人生價值。但周某人這種事情多了,我相信一定會影響到很多青少年的價值取向,他們一旦擁有了社會投機心理,那國家的教育難度將會突破天際。
歪眼小史工作室
文——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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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麓風軒
不務正業、盜竊電瓶的“竊格瓦拉”周某出獄了,搖身一變成了年薪百萬的“網紅”,成了明星一樣的“香餑餑”,這看起來像是一個“勵志故事”,不過我看過之後卻有深深的憂慮......看法有四點,細說如下:
01這事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意料之中是,30多家網紅公司爭著與竊格瓦拉周某簽約,而且出價都不菲,肯定最後會成交;
意料之外是,與一個剛剛出獄的失足青年,開價1500萬元簽約,還真讓很多人大跌眼鏡。
02不過,網際網路是眼球經濟,誰能吸引眼球,引人關注,獲取流量,誰就能賺錢,一點也不奇怪。
從新聞的角度來看,也應證了一句話“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
現在的一些自媒體和網紅公司正是以吸引眼球為目的,並不去考慮什麼引導“正能量”,弘揚“主旋律”,更不會考慮“負面效應”。
那麼是什麼讓這些網紅公司鋌而走險,劍走偏鋒呢?
03當然,網紅公司願意一擲千金,看中的還是“竊格瓦拉”周某不負責任的“雷人言語”和以身試法的“雷人行徑”——這正是網紅公司可以充分利用的“炒作價值”!
2012年,周某因為偷電瓶車被抓,又與切格瓦拉樣貌相似,所以人送外號“竊格瓦拉”。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就只能靠偷維持生活這樣子”“看守所裡面的老哥個個都是人才,感覺回到這裡就像回家了一樣......”曾經以這種犀利言辭火遍全網的周某,因為其言辭太過超越時代,稱之為第一代“精神小夥”。
今天,周某出獄了,迎接他的除了親人,就是看似比親人還要親的30多家網紅公司——他們看中的,正是周某的“炒作價值”!
04一點憂慮:如果僅僅只用利用來作為娛樂,那麼消費的只是網民的無聊時間。但是,我看到的並不是正面宣傳其如何改造重新做人,而是炒作周某那些不負責任的“雷人言語”和以身試法的“雷人行徑”——這些不光彩的事件反而成了亮點,成了出名賺錢的法寶——這種炒作會給社會帶了巨大的負面影響,讓人是非不分,甚至影響一代年輕人。真誠希望這些網紅公司不要為了追求轟動效應,而過度渲染那些負面能量,傳遞消極情緒,如果處理不當,很可能也要像周某一樣“進去當人才”了!
希望有關部門要對網紅公司的運作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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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囧王者小迷妹
竊格瓦拉.周出獄,竟將成為網紅,又是這個荒誕時代眾多笑話之一
坦率地說,竊格瓦拉被某網紅公司以1500萬合約籤掉的事情,囧王者是非常吃驚的。為什麼吃驚?很簡單,我覺得這很不正常,說明現在已經進入了娛樂至死的年當。為了錢,連底線都不要了。
誠然,我不反對社會上,幫助周某重新做人。但是我反對的是,為了娛樂至死的精神,將周某打造成頂級網紅。這種現象,會對整個社會,會對年輕人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
快節奏的網紅營銷不是不可以對於某些網紅公司毫無底線的炒作的竊格瓦拉的做法,不僅囧王者覺得吃相太難看了,就連人民網也看不下去了。就在周某出來之後,以1500萬頂薪簽約某網紅推手公司之後,人民網立馬發了文, 其中最為關鍵的一句就是“快節奏的網紅營銷不是不可以,只不過當它加諸一位刑滿釋放人員,還是應該謹慎些”。對於竊格瓦拉事件,官媒已經不是第一次發聲了,如果年輕人都向給格瓦拉看齊的話,大家捫心自問,這個社會還會好得起來嗎?真的是“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的嗎?
甚至有才的網友,都已經把周某人做網紅的形象都設計出來了:越獄的紋身,大金鍊子脖子上戴,黑超墨鏡,吊著小菸捲,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然後開始喊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得了生活這樣子了。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一樣,在看守所裡的感覺比家裡感覺好多了!裡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裡面的”YOYO,動次打次。這樣的網紅,真的是大家喜歡的嗎? -
5 # 史味人生
竊格瓦拉·周某僅出獄兩天,30家公司等著簽約、300萬簽約、周某表示回家種田、1500成功簽約等訊息不斷,吃瓜群眾們便一個接一個的吃了好幾個從來沒吃過的大瓜,訊息一個比一個勁爆,以前是小丑逗眾人開心,現在成了眾人逗小丑開心,這個世界怎麼了!
就在昨天我還“一往情深”的認為周某絕對不會以網紅的形式走進大眾視野,恰錢無數的。
的確,以周某的熱度足以媲美任何一個頂級流量的網紅,畢竟在周某說出“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的歪道理後,儼然成為當下揹負高壓的年輕人心中的精神領袖。關於周某的段子最近幾年從來都沒有走遠,周某親自驗證了什麼叫做“不要迷戀哥,哥只是個傳說!哥早已不在江湖,江湖上卻流傳著哥的傳說”。
在抖音出現了一堆周某相關的賬號,其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就是這個從來沒有過一條動態釋出卻獲得了173萬(現在還在不停增加中)粉絲的小號,另外還有一堆山寨周某隨便冠上週某的名號,便輕鬆吸粉幾十萬,什麼叫國際巨星啊(戰術後仰)。
事實上,這個突然出現的XX影視目前沒有找到任何資料,官網也沒有,網傳的周某大哥1500萬簽約一事到現在也不知是真是假。
同時又傳出“周某聞聽此事,與大哥大吵一頓”的說法,畢竟之前周某在19號接受採訪的時候提到自己年紀大了將入不惑之年,只想回家種田,目前1500萬簽約一事愈發撲朔迷離,真真假假,無從知曉。
實際上,網友對於“周某”的追捧純粹是在這個娛樂至死的時代的一個縮影,在周某尚在獄中的時候就有很多網友戲稱“出來做網紅吧,肯定大紅大紫”,然而在周某真的可能要做網紅的時候,絕大多數網友還是持抵制態度的,因為周某的走紅不是因為一首歌、一曲妖豔舞蹈,而是源於一場犯罪、一場犯罪採訪,如果這樣的人都能做網紅,大撈特撈的話,會對“擁有一個網紅願望”的青少年帶來怎樣的利益驅使,不言自明。
我不反對周某當網紅,我反對的是周某因為“犯罪”而成為網紅,我只希望周某回家安心勞作,做土地的主人,改過自新,然後可以自己開直播以己之經歷給青少年警戒,而不是成為資本的寵兒,在高昂的簽約費下迷失自我,挑戰公序良俗的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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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湘西小木魚
幾百萬上甚至千萬去簽約一個刑滿釋放人員,大家說的是電瓶男周某吧。
36歲的周某已經因為盜竊四次入監獄,4月18已經出獄,他出獄的時候就像是一個大腕有很多人去接,不僅他的親朋好友前去迎接,還有很多網紅公司在等候,據說開出了300萬以上的酬勞。這些人都在柳州監獄門口等著,不過最後是南寧司法部門派車把他接回了南寧。
為何會這樣?因為周某在2002年採訪影片中的“打工這方面,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的了生活這樣子,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一樣,在看守所裡的感覺比家裡感覺好多了!裡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裡面的!””等句子已經風靡網路成為金句,他自己也成為了網紅。
但是大家想過沒有,吹捧這樣的人會有怎樣的影響,要把人生價值觀向哪裡引導?我們要怎樣去教育孩子們,告訴他們犯罪進了監獄也沒事,照樣可以紅嗎?
不過現在已經有官媒出來對這件事情發聲了:
人民日報和人民網都出來發聲了,人民日報發文痛批多家公司出百萬高薪爭搶周某很荒誕,人民網更是痛斥這些網紅公司病得不輕。這些官方媒體對周某其實已經一錘定音了,那就是從目前來看,周某做直播做網紅是很困難的事情了。
不過周某自己也表示了不可能直播,因為直播就是打工,他打算回家種地。如今要是周某被攀輝影視簽約了,但是到底要怎麼包裝打造估計還是會很謹慎的。公司不能也不敢違背社會主流價值觀,稽核這一關就過不去,攀輝影視也不可能因為一個人而捨棄一個公司。
所以說,攀輝影視雖然簽約了他,但是周某能不能出道給公司賺錢還是一個未知數了,官方不會允許這麼去吹捧一個剛剛釋放出來的犯人,不符合我們的主流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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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你喜歡我這個暱稱嗎
應該是謠言,圖上這位就是“竊格瓦拉周某”的姐姐,雖然也不知真假,但字裡行間看的出來大機率是真的,希望這個答案能夠讓謠言止於你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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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月辣椒
瞭解全貌之後,我是佩服他的。
正如另外一位答主所言,網紅公司開價1500萬簽約周某,並不令人震驚,因為一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被人熟知,走紅大街小巷,老的少的小的多多少少都對這個不可能打工的男人有著一定的好奇心。
在這個娛樂至死的年代,前有塞班走紅,後有驚雷出圈,簽下一個有著一定知名度的走紅素人,這一定都不稀奇。
但顯然,入獄四年,接受完改造的周某,並不是俗流之前說過了不打工,你跟他簽約,你就是他的工人,你這個只能說言而無信啊對不對什麼都是別人說了算,一點自由都沒有(自由很重要嗎?)肯定重要啊,現在獲得自由了,肯定要珍惜啊種地肯定自由啊,你想種多,想種少,都是你自己的選擇既然一個人心裡已經定下來了,那就好好做人犯了罪,那就要面對現實,法律的制裁,該履行的履行這是他接受採訪時的原話,他在展示自己的幽默感同時還表達出了自己的本心,這難道不值得我們點贊嗎?
他回答,肯定重要啊,現在獲得自由了,肯定要珍惜啊?
他比我們聰明得多網紅公司開出1500萬的高價籤他,如果他簽了,併火了,是什麼結局?自然是社會的反面典型,人人都會戳著他的脊樑骨罵。
如果沒火?那當然會成為網紅公司的棄子,成為過氣的表情包。
但是如果他回家種地自己火了呢?
只要他願意,他可以接觸抖音,可以接觸快手,可以接觸各種影片網站,他可以自由生長的火起來。
這樣的火,不會有人指責,他會成為洗心革面的正面典型人物。
前一種,不僅損壞他自身甚至也會給社會帶來不好的引導;後一種,毫無疑問,是積極的;如果拒絕網紅公司的簽約是他自己做出的決定,他無疑是聰明的,大智若愚或許剛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
再說改造四年的入獄,他沒有改變嗎?
當然不是,看他這句,“犯了罪,那就要面對現實,法律的制裁,該履行的履行。”
既然一個人心裡已經定下來了,那就好好做人
周先生,比我們大多數人,都活得明白的多。
有木石心,具雲水趣,我挺羨慕他的豁達的,犯了錯咱們就改,說到的話,要做到就一定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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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沒有誰能夠逃脫“真香定律”,原來口口聲聲說:“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結果出獄後果斷高價與網紅公司簽約,哎,真香。
周某因為在幾年前偷車被抓後,引起一番驚人的言論,迅速火遍全網,被無數的網名冠以:精神導師的稱號。
即便是過去了四年的時間,在周某出獄之際,熱度依舊不減當年,甚至在媒體發達的今天,周某的熱度還要更火。
在今天這個流量為王的時代,人只要出名了,能夠自帶頂級流量了,就像周某一樣,在其出獄這天,二三十家網紅公司就這樣在鑑於 蒙口蹲點,僅是為了簽下他。
在這個社會就是這樣,人只要有了名氣就不愁沒錢賺,周某沒有文化,並且還是剛坐牢出來都能夠實現年薪千萬,這人還要努力幹啥?
於此,我想說的是,不管是網紅公司也好,還是社會大眾也好,我們的社會要宣傳的是積極的傳播正能量的思想,而不是“《竊·格瓦拉大年三十不回家》,《不打工的秘密》,《偷電瓶·從入門到精通》和《看守所就是家》這類的東西。
希望網紅公司自己不要玩火自焚,這對於正在成長中青少年來說,這些東西不亞於是毒藥,將會眼中的影響青少年的價值觀和社會觀。
想必許多人也知道一個已經過氣的網紅,眉毛哥吳某了吧,這位因為眉毛而火遍全網,但是現在也是銷聲匿跡了,也許這位的今天就是周某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