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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韭菜雞蛋粉條合子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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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強不息喜鵲Q
現在的年青玩手機,玩得太過。在公交車上玩,對需照顧的乘客視而不見。還振振有詞用道德綁架來搪塞禮讓需要照顧的乘客。把個別壞人變老故意擴大化來攻擊老人。好象乘公交早班車是他們的權利!年青人,別不知,身在福中不知福。社會已對你們夠優了!不要總怨社會,特別是老人礙著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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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花冠草
手機很好,在於拉近距離,方便實用。
手機很酷,在於什麼都能有,除了金錢。
手機萬能,遊戲裡可做英雄,虛實相濟。
手機永生,上下五千年的大腕,都能榮光!
手機是洪水,已經氾濫成災!上到耄耋老童,下到嗷傲幼兒,到家家看看,除了電視,它佔盡了時間!
手機是史前怪獸,張牙舞爪,利齒狂嚼,吞去了多少最美:大好時光。大好年華。大好生命,大好人生!殺人的、放火的、綁架的、偷盜的、拐騙的、坑人的,等等人間百態,展露得淋漓盡致,美不勝收!
孩子沒有錯,是高科技的錯!
開車沒有錯,是路太擠的錯!
家長沒有錯,是教育出的錯!
人沒有錯,是時代發展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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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數學故事匯
初中生低頭玩手機過馬路被撞斷雙腿,家長索賠30萬,你怎麼看?
近日,安徽一學校當眾砸毀學生手機,引發廣泛關注。在重重的輿論壓力之下,該校校長表示,只要家長要求賠,就願意賠償。這一事件的影響還沒有過,又有學生因玩手機過馬路而被撞斷雙腿,可見手機對學生的影響到了非治不可得地步。看看學校當眾砸學生手機是正確的,不但要砸,還要從幼兒園開始控制孩子玩手機,家長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畢竟孩子大部分時間是在家的。
再說家長索賠30萬問題,你憑什麼索賠30萬,首先是你違反交通規則在先,違反規則就應該受到適當的懲罰,你索賠30萬,那司機的權利如何保障,就像一輛勞斯萊斯車和一輛QQ車,他的路權是一樣的。不能因為你是豪車就讓著你,學生是一個心智不成熟的人,但也應該遵守交通規則,他現在不遵守規則,長大後更不可能遵守規則,對社會的影響會更大。所以現在應該多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
如果交通各方都嚴守交通規則,交通事故發生率會大大降低。這也是我們制定交通規則的目的。如果發生事故,那必然是有人違背了規則。違背了規則就應該受到懲罰。
當然怎麼判罰還得看警方的處理,這只是個人的一點看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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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谷愺
要毀點孩子,就給他一部手機。這就是一部手機毀掉兩家人幸福的最好案例。
初中生過馬路不看紅燈,低頭玩手機被車撞斷腿,家長索賠30萬,你怎麼看?孩子對交通安全知識的缺失和忽視導致了這個悲劇。孩子你玩手機就那麼重要嗎?重要倒了可以忽視交通安全,拿自己的生命當做兒戲。其實在生活中這種事很常見,在大街上,可以看見在行走途中看手機,發微信,打電話的人是比比皆是。這反映了人們對於交通安全知識的匱乏。另外還有一種可怕的思想:相對於機動車,我是弱勢群體我就闖紅燈,你敢撞,極度挑戰自己的生命,視交通法規而不顧。
站在家長的角度,我在同情你孩子的同時,也理解你做家長的心中悲痛。但是家長,你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好了嗎?這反應了父母家庭教育的不足。孩子低頭玩手機,被車撞斷腿了,從正正常常的人變成了殘疾人,這影響了孩子的以後的生活。孩子以後該怎麼辦?孩子被撞斷了腿,你們就沒有責任嗎?初中生了,家長還沒有教會孩子學會分辨事物的能力,缺乏起碼的交通安全知識。玩手機闖了紅燈撞斷了腿,導致兩個家庭的悲劇。在出了意外之後才痛心疾首的後悔當初自己沒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後悔了吧!在家庭教育中普及安全知識真的很重要。
家長想要索路30萬,其實我更多理解是這是你的策略。孩子腿撞斷了,為了保證孩子的以後的生活,肯定需要賠付,但是會賠付多少,是要根據法律來判,不是你說的需要賠多少就賠多少。獅子大開口,也只能說是引起圍觀者的同情而已。
作為同是車主,我很理解你,但是你開車是不是也忽略了很多東西呢?你用心開車了嗎?現在有很多車主開車喜歡把自己當成賽車手,喜歡嗮車技,等紅燈也閒不住。打電話、發微信、看抖音,對安全麻痺大意。這是對自己生命安全的極端不負責任和對他人生命極度忽視。所以正是這種思想這樣導致了很多悲劇。我們玩手機就這樣重要嗎?
科普一下這個案例賠付知識:
先由交警責任認定,再考慮賠償事宜。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評得上傷殘的,還有傷殘賠償金和精神損失費。如對方起訴,判決後不履行將被強制執行具體委託律 師幫你計算。從上面可以看出,不是說我們要30萬就能得30萬,這要看孩子的傷殘情況來判定。
結束語:作為一個初中生,忽視自己的安全走路看手機,闖紅燈被撞斷腿,這反映出我們家庭教育中對於安全教育的缺失。為了我們的安全,我們應該在生活中多學習安全知識,珍惜自己的生命,要記住“安全無小事”。作為成年的我們,要懂得關愛自己的生命,也要珍惜尊重別人的生命,否則將會是我們的悲劇,警醒吧!文明出行,我們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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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張祝基
玩手機過馬路肯定是錯誤的!毋庸置疑,但是否過的是斑馬線?如果該學生走的斑馬線,又沒闖紅燈,司機承擔100%責任也是應該的。因該學生只是在看手機,如果盲人過斑馬線你司機也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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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爾東伯兮
我認為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初中生和駕駛員都違背了《交通安全管理法》,都有過錯,都要承擔事故後的經濟責任。
就初中生而言,沉溺於手機不應該,因沉溺手機而誤闖紅燈更是錯上加錯,事故的起因在他,他應該也必須為自己的不當行為引發的後果而承擔部分責任。
就駕駛員而言,過紅綠燈應該盡到觀察義務,應緩慢透過,甚至“停車讓行”,不能因為路權在你就橫衝直撞。不能因為別人有錯你就錯上加錯。試想,如果駕駛員嚴格遵守交規,開車注意力集中,過綠燈減慢車速,是能夠及時剎車避免事故發生的。
至於,家長索賠30萬是否妥當,這個問題應在交警劃分雙方事故責任比例後才好解決。雙方應該按比例分擔事故後果所發生的全部金額。張口就要30萬,缺乏依據。
此案例,給我們敲響了交通安全警鐘:交規不遵守,事故須臾間!我們要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將自己的全部行為納入法律規範範疇內,這樣你才能生活的平安、吉祥,有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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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寒石冷月
從上幼兒園開始,家長就在教孩子認識紅綠燈,紅燈停,綠燈行。到了小學階段,家長和老師都經常教育孩子們要遵守交通規則。可以說,小學生遵守交通規則意識明顯要比中學生要強,因為孩子們知道遵守規則。
但是對於中學生來講,卻常因特別自我而容易違反紀律與規則,甚至有個孩子藐視規則。就如這位過馬路不看紅綠燈的初中生,就屬於這種情形——無視交通規則!像這種不看紅燈而被撞斷腿的交通事故,必須要後果自負,根本不能怪肇事司機。家長索賠30萬,屬於敲詐行為,如果上綱上線,那就是違法行為。
可能會有些人出於同情,認為一個好端端的孩子被車撞斷腿了,肇事司機至少要賠償一部分吧。但是別忘了,司機並沒有違反交規,人家是在正常行駛過程中突然出現一個不看紅燈的行人,即使是緊急剎車,恐怕反應也來不及。因此,責任絕不能往司機身上推。同情歸同情,責任歸責任,兩者不可混淆。
如果被撞斷腿的學生家長不服,可以去打官司,看看你最終是否能贏得了。我相信,在法律面前絕不會給有敲詐行為的學生家長開綠燈,仍然是紅燈。所以,透過這件事,家長還是老老實實平時教育孩子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透過路口時絕不能低頭看手機,更不能闖紅燈,甚至是看低頭闖紅燈,否則,到時出了人命你都沒地方講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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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軒老師談教育
首先來說很多人把孩子出車禍歸結為玩手機,這是一個原因,但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我感覺最主要的問題是對安全意識的缺乏。現在馬路上很多人,尤其是騎電動車或者機車的,既不看燈,也不管快車道慢車道,有時甚至逆行,想怎麼走怎麼走,給別人和自己都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當然也有很多的汽車駕駛員,彎道不減速,斑馬線不減速,行車速度讓人膽戰心驚。
不知道這30萬的索賠有無法律的依據,但是再多的錢也換不來孩子自由奔跑的雙腿現在好像形成了一種鐵定的規律,那就是誰受傷害誰有理,就應該得到賠償。司機肯定也有責任,那就是過人行橫道的時候沒有仔細觀望,沒有適當減速,認為過綠燈就是理所當然通行。和死的規章制度比,人的生命安全應該更重要!
這個受傷害的男孩,肯定是這期交通事故中主要責任人,他也應該為自己的受傷埋單。我們既然制定了交通規則,就要求每個人無條件遵守。如果每個人都視交通法規為兒戲,那也是拿自己的生命安全當兒戲。真的出了交通事故再呼天搶地,怨天尤人,已經沒有任何的意義。
由手機引發的安全事故不是一例,別把手機變成我們身邊的“隱形炸彈”記得前幾年有一個女生在看手機的時候掉落到月臺之下,當時還上了新聞。手機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也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隱患。走在馬路上放眼望去,不少人一邊駕駛一邊打電話,甚至有些人騎著電動車速度很快,還一邊打電話一邊騎。行人就更不用說了,低頭族比比皆是。
手機不應該成為安全的隱形炸彈。有些人一玩起手機,世界就剩了自己,完全不考慮別人的感受,也不在乎身邊車水馬龍的行人。你把馬路當成你自己的,別人也這麼想,都不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事故是早晚的事情。別等出了事故再說反省,賠再多的錢能換來孩子健康的雙腿嗎?預防從來都比補救更重要。
安全意識應該是家長和學校對孩子一項“常聒不捨”的教育身邊真實的案例:去年我們學校有兩個學生,放學後從輔導班回家,騎著電動車逆行。在拐彎兒的時候正好碰到一輛沒有減速的私家車,結果前面的孩子閃到了一邊,後面的孩子被拖行了30多米,當場重傷。
經常看到有孩子們在馬路上一邊騎車一邊打鬧,而這樣的悲劇也不是一件兩件。還有一些中學生騎著電動車隨意在馬路上穿行。如果是自己的家長看到了,真的是要嚇出一身冷汗。
安全教育一票否決,而安全教育也應該是家庭教育和教育中的重點。跟孩子的健康相比,好成績、好工作似乎都變得無足輕重了。偏偏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家長和老師的眼睛更多地關注著孩子的成績,擔心這孩子的心理健康,卻忽視了孩子的生命安全。捨本求末的教育就像沒有地基的大廈,隨時岌岌可危。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假期安全、網路安全,我們的安全教育工作還有很遠的路要走。
真的不想再看到這樣的悲劇,只有每個人都有規則意識,都心存對生命的敬畏,這個世界才能有序和諧的存在。我們的教育也不僅僅應該只盯著成績,只盯著升學率,也應該拿出更多的時間來給孩子們進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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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船攸攸
交通事故真的挺恐怖,說實話,誰也不願意肇事,但碰上了真倒黴。按正常程式,一旦發生事故,報警勘察現場,打120送傷者住院。這個時候責任還沒劃分,而傷者家屬就會不青紅皂白把所有責任都往車主身上推,開口就是要錢,沒錢就鬧,搞人身攻擊,搞的肇事者躲閃不及,本來想主動承擔責任,把事情處理好,但那種把你當犯人一樣看待侮辱實在受不了,時時處在恐怖威脅之中,哪個敢直面責任事故,本來挺簡單的事都搞的非常複雜,不得不拖到打官司的地步,雙方搞的精疲力盡,最後還是久拖不決,淪為社會矛盾,善良者成了訛人者的肉食。在這樣的環境下,誰敢扶?誰願意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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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4027705221899
先罰家長30萬,生兒不教兒,禍人怨別人,無德又無人,這種家長絕對腦殘,大部分學校是不讓拿手機的,你兒怎麼有手機?你孩拿手機在路上玩是你教的吧?小學生都懂紅燈要停?你不懂,你兒也不懂?專業碰瓷的吧?腦殘家長你先反思反思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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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違規,誰負責
有一種強詞奪理的謬論,叫做科技是雙刃劍,開車人在享受汽車便利的同時,必須承受汽車帶來的危險,比如交通事故。由此產生了誰弱誰有理的荒唐邏輯。
請問危險是汽車帶來的嗎?錯!危險是違規者帶來的。如果交通各方都嚴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不闖紅燈,就不會有事故,不會產生危險。這也是我們制定交通規則的目的。如果發生危險,那必然是有人違背了規則。因此,違規者才是造成事故、產生危險的根源。違規者哪怕是行人腳踏車這樣的所謂弱勢一方,也是肇事者;另一方哪怕是機動車,也是事故的受害者。違規者應該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負責,包括他自己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