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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縷正義的光芒

    不是是否,而是必須!改革開放幾十年,我們的經濟發展了,物質發達了,生活改善了,可是我們的道德水平卻極速下滑,不要掩耳盜鈴,更不要自欺欺人,當下的道德問題已經嚴重到什麼程度,相信每個內心還有良知的公民都很清楚。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那應該是針對自己的仇人和敵人,在任何一個正常人眼裡,老師是自己人生的引路人,老師永遠不應該成為報仇的物件。可是,因為自己上學時被老師批評打擊過,20年後就對老師揮拳相向,這是個體人生的悲哀!如果這種行為不被制止,如果這種人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那將是整個時代的悲哀!

  • 2 # 姑蘇講堂

    對於20年後學生當街爆打老師一案,現在網路上是一片喧囂。事情發生的過程,我不再贅述,大家自行去查詢一下,到處都是。下面我就這件事談談自己的看法。

    第一,學生常某有沒有罪?

    常某打老師有沒有罪?這是一個專業的法律問題,我不宜置評。但是從他被檢方提起公訴來看,說他沒罪,似乎過於武斷了。

    我們就拋卻他們曾是師生關係不說,光是常某在大街將人攔下,侮辱、毆打併錄影上傳網路來看,就涉嫌尋釁滋事罪、侮辱人格罪等。常某得律師居然還要替其做無罪辯護,我也是醉了!

    第二,老師當年的體罰,能否成為今天打人的藉口?

    從常某妻子的網路萬言書內容來看,中心意思無非一個,常某之所以打老師,就是因為當年被老師體罰,留下了陰影。言下之意,冤有頭債有主,老師就該被打回來。

    常某村子裡的150多人,也聯名上書保常某。認為常某是個好人,平時為人好爽、熱心助人、善良懂禮。(看到“懂禮”這個詞,我的內心是感覺有千萬只草泥馬在奔騰的)

    常某的父親還算理智,認為他的兒子打人肯定不對,但是應該無罪。

    還有很多網路聲音認為:老師該打!

    老師究竟該不該打,咱們姑且不論。就說老師當年的體罰,能否成為今天行兇的藉口?

    答案顯然是不可以的!

    老師當年體罰你,你可以透過合法途徑去討回說法。但你不能以暴制暴,粗魯的採用這種辦法。

    20年前,教師普遍體罰學生,卻很難受到懲處。現在教師如果體罰學生,將會受到嚴厲懲罰。

    這本身說明社會在不斷的進步,社會進步了,可是大家的思維卻還停留在20年前,還在用20年前的思維來處理今天的事。這顯然是行不通的!

    第三,社會的公知良序不容踐踏!

    發生這樣一件令人大跌眼鏡的“辱師事件”,其實就其本質來說,是對社會的公知良序發起挑戰。

    在強調全民尊師重教的今天,居然有人還做出此等令人瞠目結舌的事情。

    大道理不需要多說了,師道尊嚴肯定不容侵犯。

    至於教師本身的自律,現在也已經有了完善的法律法規,對包括教師的言行都做出了嚴格的規定。

    我們不能用個人的經歷來綁架全民的意志,更不能用個人的行為,來挑戰全社會的行為規則!
  • 3 # 當代師說

    從20年後學生打老師的事件中,想到高考升學是否應該增加德育標準,還是有想法的,但是,想法歸想法,如果真的在高考的成績中硬生生加上這麼一條,高考的公平將蕩然無存——德育標準在哪,從古至今都沒有人能劃出這條線!

    一名學生,在畢業20年後偶遇老師,這時候的老師,已經是垂垂老矣,學生則是年輕力壯,從力量對比上來說,顯然不在一個重量級,於是出手“教訓”這位20年前的老師。更為惡劣的是,還對毆打老師的過程錄取影片,這樣的行為是什麼性質,從事件發生後被拘到現在即將宣判,已經說明了問題。定性,即是否犯罪,應該由法庭作出。

    在法庭即將宣判之前,常某的父親說話了,常某的老婆也說話了,使這個事情又熱了起來。無論是父親還是老婆的話裡,有道歉,有辯解,在辯解中,當然是對常某的優點的肯定,對被打老師張某的貶斥。常父說“兒子也是受害者”,從中我們就能知道這個事件為何會在常某身上而不是在其他人身上發生了的緣由了。

    此前,網上還爆出了常某村上一百多名村民聯名為常某討公道的倡議書,常某家人也多次找被打的張某謀求何解,但是被張某拒絕。現在,常某被以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是否有罪,最後當然由法庭說了算。

    凡是應該就事論事,這個事件,非常簡單,就是作為學生的常某,在20年後打了自己20年前的老師,沒有必要一定要強調再強調張某的教師身份。打人是犯法的,情節嚴重就是犯罪,沒有什麼複雜的情節。

    至於說到20年前,張某作為老師毆打常某,又有若干名學生作證屬實,這其實是另外一個案子,不能跟這個案子混為一談。常某打人,應該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就應該負,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張某20年前傷害了常某,常某可以報警,要求警方立案偵查,如果沒有過了追訴期,警方就應該立案偵查。如果張某當年做常某老師時,確實對常某造成了傷害,構成犯罪的,當然應該追訴。

    如果達不到警方的立案條件,常某可以向常某所在學校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投訴,要求對其進行處理。張某如果沒有師德,打罵學生,會受到相應的處理。這樣時隔20年打回來,只能是自己發昏。作為一個成年人,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很多人現在爭來吵去,總是把兩個案子混在一起,這本身就是不正確的。橋歸橋路歸路,誰犯法犯罪,誰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不管他是老師還是學生,都一樣,跟身份無關。

  • 4 # 神人kxj

    我是老教師,教了起碼二十屆學生。在這三十多年的教學中,肯定對有些學生進行了批評,也進行過辱罵甚至打罵。現在看到這段打老師的影片後,非常擔心自己也遭到以前學生的報仇,所以不敢走小路,甚至不敢出門。我不知道什麼時間什麼地方會有這樣的學生突然冒出。如果出現這種中國社會罕見的現象在我身上,我閃心問自己:臉面往那挌,怎麼做人,怎麼面對子女及教過的學生,苟活著?懲罰是教育的一種手段,中國的古訓棍棒下面出孝子,老一輩老師潛意識裡就有這種思維。學生交與教師前世無仇後世無怨,沒有那位教師(除非心智不健全)無原無故去打罵去辱罵學生。說句過激的話這種情況比受到涉黑勢力無辜侮辱還難受。年輕大了教副課了,以後對學生唯唯喏喏聽之任之吧,祈禱自己學生打教師的事不要發生在自己身上。

  • 5 # 然規成長

    這件事之所以能引起我們的關注,應該是“20年後學生打老師”引起了很多人的回憶和深思。

    70.80年代的學生有幾個沒被老師打過,那個年代的老師打學生比較常見,為什麼有學生在成年以後感謝當時對自己嚴厲的老師,為什麼有人會一直記恨老師呢,我覺得很可能是老師打錯了,傷了孩子的心。有時一個誤會給孩子的影響超乎你的想象。

    如果說起德育標準,是這個事件中的20年後學生德育有問題,還是當年的老師德育有問題?我想說的是他們兩個都有問題。

    如果說把德育考試計入高考成績,那麼是一張卷子還是一個什麼呢?那麼不參加高考的是不是就不用考慮這個問題了,再說了透過德育考試的考生能保證德育問題以後都不會出現嗎。所以說把德育問題和高考結合在一塊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所以說,德育問題的培養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培養,而不是單單靠考試就可以的。需要培養德育的不僅僅是學生,還有成年人,還有老人,每個人都需要。
  • 6 # 教育練真堂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學生報仇,20年再見。

    “學生打老師耳光,20年後進行報復”一事,是去年年底的一個轟動性事件。也因此,當事人常某被拘役至今;並且在6月12日,欒川縣法院將做出一審判決。在此微妙時刻,常某的妻子發表了萬言書,為自己的老公求情,想以此藉助輿論的力量,爭取寬大處理。

    對於這件事,我們應該怎麼看呢?真的需要在高考中加入德育考試一項嗎?

    1.常某妻子的“萬言書”,是在給老公求情

    在常某妻子的長篇宣告中,他先回顧了自己老公小時候受到張老師打的情況,然後講到去年那次打人是意氣用事;並且村裡有150名村民簽名,以及十多名同學作證,張老師在20年前確實經常體罰學生。這也是常某咽不下這口氣的原因。

    2.常某打老師被抓,冤嗎?

    如果梳理常某打老師被抓的時間線,就會覺得這事發展的有些崎嶇,也超出了當事人的意料和控制。常某打人是在2018年7月,在經過變電站時,偶遇小學教師張某,常某想起小時受張老師的體罰,於是忍不住打了老師耳光。並由另外一名同學錄下影片。正是這個影片,導致了常某被抓。

    3.常某被抓已經172天,人生前途盡毀

    常某打人在去年7月,發生在老家欒川;可他被抓是在去年12月22日,地點是在浙江杭州,此時常某的身份是一位電商老闆。並且,如常妻所言,影片長達9分鐘,前一分鐘是打人影片,後8分鐘是和張老師理論的影片。只是,在流量就等於金錢的時代,有好事者將影片剪輯上傳,於是就有了全國性的傳播,以及常某的被抓。

    4.常某會因為此事被判刑嗎?該不該判刑?

    在6月10日,高考結束兩天之後,有記者從欒川縣法院獲悉,河南欒川“學生20年後打老師”案將於12日開庭,將對此案進行一審判決。在長達170余天的關押拘役後,常某是被釋放,是被判刑,也就引起了廣大的關注。

    其中,常某的辯護律師郭京朝稱,他已經走訪半年,並掌握常某遭老師體罰的證據,並以此為由,將對其做無罪辯護。

    5.常某的遭遇是個人的悲哀,我們因此就要在高考中引入德育考試嗎?

    每年的6月是高考季,也正好常某的案件將在6月12日做出一審判決。於是,在時間線的集結之下,就有了關於討論高考之中要不要加入德育考試和標準的問題。對於這一點,很多人認為是無稽之談,本來今年高考題就已經相當難,如果以後再加入德育考試,那高考要走向何方?

    結束語:常某20年後打老師一事,其實對於當事人是一個三輸的局面:張某被打,身敗名裂;常某打人,身陷囹圄;上傳影片的人,將面臨常某妻子的起訴。縱觀常某的遭遇,也許就是一個平民版的陳冠希老師吧。至於高考,需要來蹭這個熱度嗎?

  • 7 # 記憶師雷鳴

    針對高考升學是否該增加德育標準,談一談我個人的想法。我想我們每個人都知道高考增加德育的標準會更好的對學生成長進行合理的考核,但德育如何考卻成為了一個非常困難的難題。

    德育用考試的形式,很難實施。

    德育內容,各地應該都設定過試卷來考核,但考試的時候考的更多是知識的記憶,並不是考核我們個人的德性修養。曾聽說過一個地方在中考內容中加入了德育考核的內容,然後相關的考試培訓班火了一把。搞這種知識記憶、應試培訓我們是能手,但這種德育的考核卻難以實施下去。

    德育在日常行為之中,考核也應該在日常行為之中

    德育的訓練不是透過考試來考核的,應該落實到日常的行為習慣之中。德育主要就是看我們個人如何與人交往,如何與父母相處,如何與老師、同學、他人相處的。這樣的行為怎麼去記錄和考核啊?增加了很大的難度,如果給這個打分,只有自己能打分了,實施起來也很困難。

    這種情況,一般就是社會公眾道德和法律來打分。比如有的中學生在公眾場合做了有損個人形象的事情,會接受到公眾的人群的批評和指正。如果違反了法律,還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在學校裡,接受的就是老師和同學的打分。做的不對地方就會受到同學和老師的批評和指責。在學校里老師的做法,其實就是學生學習德育的重要時機。

    在家庭裡,孩子的行為就會受到家人的打分。家人雖然都會說自己的孩子不錯,但也會有不足的地方,希望孩子糾正過來,改過來。家庭教育也是孩子德育學習的重要時機。

    德育不需要考,因為它是時刻在考。

    過去也一直在想德育這麼重要的內容,為什麼考試卻沒有涉及到呢?為什麼不專門設定考試來進行考核呢?甚至就在另一位老師的回答中,我也提到應該要考核。但是,現在真的發現我們根本不需要對學生進行德育的考核,因為我們時時刻刻都在給學生考核。我們整個社會都時刻準備著給他考核。

    家裡做錯了,父母管;學校裡做錯了,老師管;社會里做錯了,社會管,國家法律會制裁。時時刻刻在給學生準備著德育考核的內容和機會,也一直在給每一個學生成長的機會。

    最終醒悟,原來我們什麼都可以不用去做,因為早就為人的成長準備好了相應的教育考核辦法。高考就認真做好高考的事情,好好考核人的智力,當然也會融入人的心胸、德育內涵進去,這些都是潛移默化地在進行著。

  • 8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12號開庭,10號(昨天)打人者常某的妻子在網上發帖對丈夫的行為道歉。常浩的妻子在文中寫道:“打老師不是早有預謀或者存心報復”,而是時隔二十年後,偶然間遇見了張老師,“衝動之下動了手”。

    常某的妻子發文道歉,我不知道是否經過她老公同意?如果她老公覺得沒有錯,也願意認罪,沒有必要發這個道歉信,因為,不是你打的,跟你沒關係,你就是多此一舉,如果你老公覺得沒錯,你如此,只會讓你老公很難堪。

    同時,你的目的,可能是希望在開庭前,發這個道歉信,獲得張老師的寬恕,我覺得也沒有必要,都這個時候了,你覺得會管用嗎?天要下雨孃要嫁人,隨他去吧,法院要咋判決,也不是你提前兩天發一封道歉信就能解決的,一切由法律說了算。

    對於常某20年後,毆打老師的行為,我個人雖然並不贊同這樣如做,但考慮到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確實這個老師當初給他帶來了巨大的心理陰影,可以理解。

    這個社會,很多事情,講的是因果輪迴,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是有原因的,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什麼樣的結果,必然有什麼樣的原因。這個老師,如果不是在20年前幹了那些傷天害理的事情,這個學生會記你20年仇恨嗎?

    按照學生的說法:“當時我只是上課瞌睡,他讓我蹲在講臺下面,我蹲下,然後就是踹頭10多下……他踹我頭的畫面從那個時候跟到現在,折磨了我多年。”

    那時候,這個常某隻有13歲,經常被老師用腳踩踏頭部毆打,給他心靈造成了巨大的陰影,20年來,這些畫面經常出現,我倒是覺得,如果打一下,能夠出他20年來的惡氣,反倒是好事,很多人甚至可能還會走向極端,如果心情得不到排洩,殺人都有可能,從這個角度上講,把事情降低到最低損害程度,也算是救這個老師一命了。

    換一個角度來講,這個案子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第一、是不是什麼樣的老師,都可以稱之為老師,教育孩子?那些沒有品質的老師,就應該清理出教師隊伍,如當初虐待學生的這個老師。

    包括現在很多老師,也非常差勁,雖然大多數老師是好的,但確實有一部分老師非常差,人品一地毛,這種老師,必須堅決清出教師隊伍,當初這個所謂的張老師,就應該清出教師隊伍,他配當老師嗎?

    第二、為何當時如此虐待學生,不能把他抓起來?還能繼續當老師?不管學生犯了多大錯誤,你也不能如此虐待13歲孩子,好多無知評論說,這個常某得多調皮,老師才會如此打啊,我要說,學生調皮是你毆打虐待學生的理我?如果你家孩子13歲,被老師腳踩在地上踢打,你如何感想?你拍手稱快?網上總有一些無腦的鍵盤俠,事情沒有發生在他們身上,就一味地給老師做太多的辯解,而辯解的,多數是老師,我看,這樣的一群人,就是我要說清出教師隊伍的,平常估計也沒少體罰學生。

    第三、有什麼樣的罪,自己去承受。畢竟過去了20年,學生還是沒法放下,毆打了老師,那麼,到你打人的時候,就需要明白,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不管什麼理由,被拘留,判決,也是在所難免,成年人,是個男人,就勇敢地去面對自己所犯的錯誤,你打人了,報仇沒錯,但打人就是犯罪,沒錯和犯罪,有時候是兩回事,所以,面對法院判決吧。

    第四、20年後,該不該放下仇恨?從一方面說,這個學生當年受到了嚴重地傷害,另外一方面,也體現出常某的心胸不夠寬廣,20年過去了,沒有必要去再計較?人都是向前看的,沒有必要繼續活在過去的不快之中,放下過去的,你才能輕裝快樂前行。

  • 9 # 天雨齊下

    我曾是一名初中數學教師,且班主任。在所帶的班畢業30週年的聚會上講了話,其中就有一句話,向當年我打過的學生道歉。從教期間,學生中有不用老師操心的;有恨鐵不成鋼的,此類學生挨批評的多一點,急切時也耐不住的打幾下;有行為惡劣者,欺負他人者,痛打;還有的學生漸漸的就不管了,也不批評,但,對此類學生就沒有要痛痛教訓打的念頭,好歹讓他畢了業或離校。

    在學生畢業30年團聚上,學生說老師我不恨你,你在管我,後來沒人管了,學壞了。我心慰了!

    常某20年後打老師一事,影響太壞。心狹隘之人多也,不能說一日之師終身為父吧,起碼做人標準是教人識一字,受者應有感恩的心。20年了還耿耿於懷,可見一斑。其實此事轟動轟動,對心狹隘者是一個教育,對心狹隘者是一個懲戒。對教育界的規範教師的行為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明者自明,暗者自暗,老師們好好為之。

  • 10 # 蒼虯白髮少年人

    我每節課都挨英語老師一個耳光,關鍵我考試不差。這老師把我鎖到辦公室忘了。想起來把我放回家已經後半夜。家裡以為我撒謊,去問他他說我去看電影了,男女混合雙打。從此我不再學習.....若干年後在超市碰到這矮小的老頭,他還能認識我。問我現在幹什麼,我說目前在這個超市,他說在這裡幹保安嗎?我回答說我是這家公司的西部工程經理。你逛的這個超市剛做完開業,這時店長找我簽字,我看他的眼神有那麼些許迷茫,瞬間那些仇恨就淡了……雖然午夜夢迴的時候我總也感覺到參加過他的葬禮。

    有些人永遠生活在他自己的世界裡,被淘汰的是他,不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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