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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名稱宋志廣

    不幹活,坑害業主,坑害員工,的所謂的物業高管年資都在幾十萬,真正幹活的,服務的員工年資二三萬,物業還做假帳坑害員工,何況業主坑的更恨,當今物業,特別是開發商物業,最缺德,當主人,隨意執法,就是小區的垃圾,不安定製造者!

  • 2 # 銳眼說小區

    極為無聊的問題。

    荒唐透頂的提問。

    如果一個小區裡的大部分人都認為不需要物業公司了,那麼物業公司怎麼可能在小區呆得下去呢?

    僅僅憑這就可判斷,題主真的不適合在小區居住生活,應該生活在貧民窟,或者生活在深山老林裡。

    再說了,他從哪裡得來的“大部分”呢?統計了小區裡的所有住戶得出的嗎?還是經常跟幾個臭味相投的人聚在一起互相吐槽,就得出是“大部分”的結論呢?

    問題是,在一個正常執行的小區裡,相信大部分人是不屑與這些人為伍的。

  • 3 # 和風慶雲

    物業公司本身就是房地產發展後的衍生物。

    作為成千上萬人居住的小區,也需要有專業的機構、專業的人員從事環衛保潔服務、秩序管理服務、車輛停放服務、水電等物業維修服務,以保證小區正常的安全運作。

    但如今有的物業機構定位不當,以管理者自居,以創收為目的,嚴重傷失服務的屬性,不少業主怨聲載道。

    究其原因,主要是物業公司的素質參差不齊。有的是房地產開發商組建的物業公司,目的是為公司負責的二次經營;有的是開發商的七大姑八大姨牽頭,臨時組織些閒散人員、下崗職工等。應當改革現有的管理體系,淘汰不合格的物業公司。

    建議小區物業是否可以作為社群管理的延伸,由社群組建物業服務公司,統一招收、統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提供規範化、標準化的有償服務。

    物業服務公司隸屬社群,接受社群的培訓教育與管理,派駐小區提供物業服務,同時接受業主的監督和業委員會的考評,並實行年度考核末位淘汰制。

  • 4 # 老齊真實又自然

    物業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法律法規,而不是業主意願。如果不是強制規定,普通社群物業早就被取締了好吧!寄生蟲,是因為大部分職能都外包了,勞動者賺不到錢,消費者享受不到應有的待遇,他們在中間賺差價,不是寄生蟲是什麼?

  • 5 # 喀晨

    一看這個問題,立刻有幾個詞跳出腦海:自以為是自欺欺人剛愎自用一葉障目……沒有調查沒有論據,拍一下腦子,一個全國性的重大問題答案就出來了,並且毫不猶豫的代替大多數人民、大部分業主。

    我雖然擁有一個不良的資金鍊斷裂的開發商開發的物業,前期物業公司開發商不承擔物業費(小區非正常交工,按法律應該開發商負責物業費),大部分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服務想當的差。但我也認為,和諧小區本分的業主,沒有閒情逸致在網上噴物業公司。噴物業公司黑社會的,叫囂取消物業公司的業主,大部分是擁有不堪的物業,一部分人自己的事業不太如意,妄想清理現有物業公司,自己操控物業服務,賺鄰居的錢。

  • 6 # 倍兒爽8

    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是粗放產業,人員素質參差不一,多是較低,膽大妄為,什麼錢都要,什麼錢都擼。房奴們貸的款買了房,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拿了房,等來了一邦大爺成天收錢,毫無誠信、人情可言,整天變著法欺壓房奴。就現在的物業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 7 # 楊君波

    你什麼時候可以代表大部分業主了?誰授權的?

    按照你的邏輯。

    你上班要工資嗎?希望漲工資嗎?需要單位給你繳納五險一金嗎?需要有過年過節福利嗎?……如果你都需要,你肯定就是不勞而獲的寄生蟲。

    你開公司或經商需要盈利嗎?如果賺錢了,肯定就是為富不仁的寄生蟲。那世界上還有企業,還有商貿嗎?

    難道物業企業所有的員工都是不用發工資的機器人?各項管理及服務工作不用投入費用?難道物業企業就不該合法盈利?

    只有心理陰影,居心不良,沒有正確三觀的人會有這種齷齪卑劣的想法。

    如果真如你所說,中國絕大部分小區都沒有物業管理存在了,早都被大部分業主或業委會解聘了。可事實就是絕大部分小區一直有物業管理的存在,而且是不可替代的存在。

    難道這就是你口中所說的大部分業主?

    赤裸裸的打臉,啪啪響!

    你幹嘛又把標題內容給改了?前面不是說物業公司都是寄生蟲嗎?怎麼又改成不負責了?

    你做人還有底線和原則沒有?前面言之鑿鑿,信誓旦旦。現在變臉比誰都快。

    法治事社會不要做那些信口開河,肆意汙衊中傷之舉,網路不是法外之地,你今日所做之事,總會以別的方式還給你,出來混,遲早都要還的。

    最後送你一句話,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 8 # 浩瀚蒼穹之光

    大部分業主都認為是有道理的。

    業主買商品房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就夾帶來了個前期物業公司服務業主,待業主入住率達到50%以上,前期物業公司就得依法取締,由業主委員會聘用物業公司服務業主。

    而現實是業主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前期物業公司仍然賴著不走。全體業主組建不起來業主委員會,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能部門也不履職協助業主組建業主委員會,這就讓不法前期物業公司不法經營長期服務於業主了。

    首先業主居住的社群必須依法由國家劃分確定屬於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哪一級別的物業社群?依法確定業主社群屬於哪一級別物業服務收取物業費的標準?業主按居住小區屬於某一級別標準來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定期公示收支經營賬目明細;對屬於全體業主社群廣告、車位等收入收益,定期分享給各個業主。現在不但物業公司經營服務收入支出賬目不公示,就連業主社群公益廣告車位等收益也歸屬物業公司了。而且物業公司超標準偏高收取物業費。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遭到物業公司不法侵害,物業公司成了欺凌業主身上的寄生蟲,大部分業主怨聲載道呼籲取締不法經營的物業公司不絕於耳!

    目前,謹申請公開業委會備案登記、物業服務專案備案資訊公開,謹希望物業公司的監管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謹希望物業公司依法進駐由業主委員會聘用物業公司經營服務業主社群、依法按確定劃分的業主物業等級標準收取物業費、依法規範經營服務於業主、依法確實把物業公司經營收支賬目公示,依法確實把在物業社群公共廣告和車位等經營收益分配給各個業主。

  • 9 # 長安借東風

    當前實行的物業制度本身就是一個怪胎。它遵循的是:盈利+治理的規則。(納入了治理體系)。參於物業服務的主體是商業性質的企業,但又承擔著政府的治理責任。因此在現實中,物業公司常常喧賓奪主,以各種形式和手段來欺壓,哄騙,盤剝,侵佔業主的權益。有些還打點腐蝕上下,建立利益共同體,使業主無處申張權益。有些物業把創收盈利做為主業來抓,而把服務做為次要的,順帶的付業對待。最典型的一句話就是:我服不服務無關緊要,最關健的是你必須交錢!這些現象之所以人神共憤,原因就在於當前實行的這套物業制度上!這套制度,客觀上起到了滋養寄生蟲的作用,而未能切實維護業主的權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現在的社會真的內卷很嚴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