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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鑑定技術集團

    首先,醫藥‘代表’是藥品同質化的產物。

    各式各樣的‘名稱’,其實成分與效用都類似,劑量和適應症相同,這就是西藥製劑的普遍性。藥廠為了生存與發展,又拿不出不可替代的產品,只好想方設法在名稱上下功夫,在藥品的核價上下功夫,在招標上下功夫,在醫生身上下功夫,就是不在研發上下功夫。

    其次,醫藥‘代表’是‘丈二和尚唸錯了經’。

    各行各業都離不開銷售人員,這也是貿易‘供需’的標配,為何就在醫藥行業出現了‘代表’,就成了‘多餘的’或者‘毒瘤’呢!其實,這是醫藥‘挖掘人性’和‘醫藥消費渠道’而把原有的銷售,變成了‘代表’,並賦予代表新的工作內容,以適應同類產品的競爭。

    再次,目前醫藥腐敗問題不在醫藥代。

    看是醫藥代表“送回扣”,實際上利益鏈條顯露的一個環節,核心並不在此。不要醫藥代表就不會出現醫藥腐敗嗎?沒有醫藥代表,藥廠到醫院之間,就可以沒有中間商了嗎?核心問題不是醫藥代表,是醫藥廠商之間、與醫院之間、與權利之間、與醫生之間,有許多不透明、人為因素的關係,需要深入研究,徹底破解,從規則和機制上把關係理順,充分把醫療公立、醫藥公立,這才是核心。

    最後,讓醫藥代表迴歸本位。

    把以往以給醫生‘回扣’為主要工作內容要徹底轉變到真正的銷售上來,銷售就是把使用者的需求與偏好、價值觀等等特徵,來個‘畫像’,結合自身產品的特性與同類產品的‘優劣’分析給使用者,讓使用者自主選擇。對於‘藥品’這一特殊的商品,資訊不對稱和知識含量都與普通產品不同,尤其是安全性問題和適應症,患者是很難搞清楚的,只好聽醫生的。而醫生又不是藥品專家,只能透過大量患者‘試錯’,最終給患者建議。醫院實施藥品‘零加價’,為何還是改變不了,主要還在於如何切斷之間的利益與關聯,這個靠監督和處罰,其實是很難阻隔的。為此,要設計出一套醫藥銷售的規則,切斷醫生與藥品的利益關聯,讓醫藥代表幹銷售的本來的事,也許才能剎住車。

  • 2 # 中醫偉大不神奇

    1.存在即是合理,醫藥代表的本質是做學術推廣,有它存在的價值!

    2.當前的醫藥代表變了味兒,這個大家都懂。幹了不該乾的事兒。

    3..任何事情不能一棍子打死,走極端就不對了,否則一個新藥出來以後,這種相關的學術知識的普及誰來完成呢?!

    4.最核心的問題,是加強行業監管,加強對醫藥代表自身的約束才是正圖!

  • 3 # 都市狂客吳光煒

    改開前,藥廠的出廠價,不是隨意定價的!是根據原材料進廠價,生產成本價(含人工成本),企業上繳稅金,企業留成等等合併計算,藥品銷售企業分為一級,二級,三級批發(全部國有公司),批發價一般在10%至20%之間,零售價也不是銷售企業(含醫院藥房)可以自己隨意定價的。有了這樣的一套銷售鏈,根本就不需要什麼醫藥代表(所謂的醫藥代表,其實就大多數不知道藥,只知道“公關”,尤其是年輕貌美的)。藥價又如何賣出天價呢?

    發兩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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