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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打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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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幸福清茶o
通常情況,公司都會有對加班的管理流程,一種情況是員工申報,上級有權人審批後計入考勤流程;另一種情況是上一級領導的加班安排指令。
你舉證的存在加班的事實,不僅僅是你在工作時間之外還在工作的事實依據,還應有以上兩項,否則公司真的可以說你是自願加班,甚至還可以說你效率低下,未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才會延長工時,還會說你延長工時浪費公司水電能耗。
如果你有上一級有權人審批的加班申請或加班安排指令,就不是自願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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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域青木
不管是自願加班還是非自願,公司給沒給你加班費??!!不知道你是從事什麼職業的,講真,就現在這個大環境,有個能加班的公司上班真是“大幸”!很多員工因為公司沒有業務往來就沒有班上了!加班是好事,如果公司給你加班費了,你反駁什麼,如果公司沒有給你加班費而加班了,找也無可厚非!找了公司還沒給你,那只有透過走法律途徑解決了,最後想說的是結局,你要做好準備,把加班費拿到了,你的工作不出意外就會沒有了!想好了你該怎麼做!哪個輕哪個重你總該清楚吧!無論是自願還是非自願,都不要去糾結了!沒有意義!說說我吧,我是幹銷售的,我們在入職公司的第一天,就是籤合同的時候,合同上就清清楚楚寫著不定時間的工作性質,法定節假日加班是按國家規定給加班費,平時,公司沒有強制你加班,但是,遇到顧客多,你也走不了啊,能幹你就籤合同,不能幹就不籤,就是這麼簡單!不知道你們公司是哪種性質的公司,如果是那種“周扒皮”公司,強制加班還不給加班費,你幹下去也沒多大意義,對員工這樣的公司它也壯大不了哪去!你還是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別在這裡“為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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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吐魯番的葡萄熟了ing
看公司加班制度,如果規定加班必須經過審批,你沒審批手續那就是自願加班,如果有,就是公司同意的加班。如果公司沒有規定,保留好加班證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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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隨處有美
現在看你還想不想在這公司幹了,想幹呢就只能先忍著,職場潛規則,你懂️。如果不想幹,但也別急,要想告他強制你加班,只能等下次在他先發出需要加班的令時收集證據證明你是不願意的。收集得越多,對你越好了。差不多的時候就寫辭職報告吧
你舉證加班分兩種情況呀:
第一:加班時長有沒有超過法定加班時長,如果超過了,公司理虧。不管給沒給加班費。
第二:加班時間沒有超過法定時間,還給了加班費,你就不好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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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攀登帶著音樂去旅行
現在說什麼都要證據的,你空口白話的最終解釋權都在公司呢,我的建議就是現在上班要帶個錄音筆或者攝像裝置,對有爭議的事情一定要做好證據錄入,現在這樣的情況太多所以,只能自己想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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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稚始梔終
你舉證是有證據,公司說自願加班也是需要舉證的,否則無效。
公司有沒有加班申批標準,這就是你反駁的依據一般情況下,加班是要申請的,而且是要批准了才能加班的。
所以,首先看公司有沒有這個制度在先,如沒有制度,公司首先就是理虧。
其次,加班不會是你一個人加班,相信其他部門也有,如果其他人員的加班,公司認可了,那憑什麼說你是自願加班呢?這個時候,你要適當地舉證。
另外,事實加班,法律上也是支援的,前提也是你要舉證什麼是事實加班?就是你的確是因為工作原因加班的。
怎麼辦呢?
【總結】加班只是其一,真的要上仲裁,理由何止加班呢?不要糾結在單一的加班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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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從事工廠人力資源管理十幾年,也經歷過很多勞動仲裁案件,感覺在所有的勞動仲裁請求中,想證明加班費是最難的!只要稍微有點初級套路的公司,要麼員工就無法證明,要麼就是沒辦法足額證明!除非那種完全不懂這塊的公司,才容易證明加班費。因為在沒有發生勞動爭議前,公司要我們加班,我們也不會想那麼多,都是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更別說想著儲存加班的證據了。一旦發生勞動爭議,才發現我們手裡的證據根本沒有那麼多!而且公司只對2年內的考勤記錄負有舉證義務,對於兩年前的,只能靠我們自己舉證,所以非常之難!
什麼樣的加班才能算有效加班!才能拿到加班費?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並不是你有加班事實就一定能拿到加班費!只有符合有效的加班才能拿到加班費。舉個簡單的例子,為什麼網上說的996公司,明顯已經超標加班了,但這些公司卻不擔心呢?等你瞭解了這些知識,你就知道為啥了!那麼一個有效的加班應當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一、必須有加班的事實,這個是最基礎的!
怎麼證明加班事實?考勤打卡記錄、加班時間內的工作記錄等等能證明你在加班時間工作的事實。
二、如果沒有有效的考勤打卡記錄,只有加班時間的工作記錄,那麼你還得想辦法證明加班時間段!
有的朋友手裡有加班時間的部分工作記錄,向領導提交工作結果的記錄等等,但這些證據只能證明一個時間點,但不能證明時間段。如何能證明加班了2小時,這個是比較難的,需要配合下面的證據證明。
三、公司加班是否具有審批制度,或者是不是公司安排你加班的?
這兩點是最難的,這也是996用的套路。一邊不給你審批加班,但暗地裡卻把你的加班時間作為考核依據、作為升職加薪的依據。
如果公司有加班審批制度,那麼你要加班必須要提交申請,並經過審批。但難點就是公司領導簽字的這些加班審批記錄,我們自己無法獲取。等發生加班費爭議時,公司就會耍賴。如果沒有這個審批制度,那就相對簡單點。
如果自己加班了,但沒有加班審批記錄,那麼就要想辦法證明是公司領導安排你加班的,也就是公司的排班表、公司領導透過聊天軟體發的一些加班工作安排的資訊等等,也都能證明。這個時候,相當於已經經過公司的審批了。
四、加班時間是否做與工作相關的事情。
有些刁鑽的公司,還會說明加班時間需要做與本職工作相關的事情才需要支付加班費。如果你沒有做本職工作的證據,或者沒有公司領導安排你做某件事情的證據,那也很被動!
五、你入職時工資結構裡是否已經包含加班費這一項。
這個也是996安然無恙的套路之一。比如面試時候公司和你談的工資是5000元,但真正入職時,在工資條或工資結構約定時,會拿出3000元出來列為加班費,比如一週上六天,那麼公司早就把每月多出的4-5天的週末加班費包含在你的工資裡了。可能你的實際工資結果就是2000元基本工資+3000元加班費,這樣算下來,搞不好在證據上還顯示公司多支付了你加班費!
如果你有加班事實,但公司說你自願加班,應該如何反駁?既然公司敢這樣說,那麼你們公司肯定不存在加班審批制度了,所以結合上面一點,我們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去反駁質證。
一、從公司的規章制度角度。
1、重點看看公司的規章制度上是否與關於加班審批流程的規定。
2、如果有這樣的規定,那麼我們就要看公司的規章制度制定釋出是否經過民主程式,是否有公示或送達給你!
如果公司沒有加班審批制度,或者能推翻公司這個制度,那麼只要你能證明加班時間做的是和工作相關的事情,那麼也是成立的。
二、找找公司領導安排你加班的證據。
現如今,像公司的加班安排表,公司群裡的聊天記錄、郵件等等,都可以證明是公司要求你們加班的。這個時候即便公司有加班審批制度,只要是公司領導安排的,也就視為是公司批准你們加班了。這個時候也是可以拿到加班費的。不過要想舉證整個週期足額的加班費,那需要的證據挺多!
總而言之,想證明加班費難,證明足額的加班費,更難!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