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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純鈞RHGL

    古代的法醫,稱為“仵作”。

    古代法醫起源很早,大約源於公元前1000年左右。他們是一些源於賣棺屠宰之家的吏役,逐步受用於官衙,但沒有官位、官品,平時既當法醫,同時也為喪家殮屍送葬。比如《禮記·月令》中記載的“瞻傷”,“視折”,“審斷”等,就是對秦漢時期法醫工作的描述。

    “仵作”一詞則是在隋唐時期出現的。但早在五代時,就已經有了法醫學的專門著作《疑獄集》。至於很多人知道的,宋慈所著《洗冤集錄》,則要晚400多年。

    並且,在《洗冤集錄》之前,已有《內恕錄》,《折獄龜鑑》,《棠陰比事》,《檢驗格目》,《檢驗正揹人形圖》等法醫學著作。

    因此,總的來說,古代法醫學源遠流長,而且很早就已經成系統、成理論。

    投毒當然也查得出,但不是每種毒藥都能順利勘驗出就是了。幸好,古代也沒有那麼容易接觸到難以檢驗的毒藥。

    比如喜歡聽相聲的人,大都聽過郭德綱的長篇單口相聲《蒸骨三驗》,就是檢查毒殺刑事案件的了。

    很多法醫典籍都記載過檢查方法,比如《洗冤集錄》記載:"凡服毒死者,口眼多開,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懼青黯,口眼鼻間有出血……"。又比如毒氣燻殺:"土坑漏火氣而臭穢者,人受薰蒸,不覺自斃,而屍軟無損……",這與現代一氧化碳煤氣中毒的情況完全相同。

    此外還包括解毒方法。比如解砒毒,用雞蛋白10~20個攪均和入明礬,灌進服毒者口內,吐後再灌。這與現代用牛奶解毒,同樣透過蛋白質與礬凝固,使毒液不被胃吸收。近代洗胃催吐法與明礬作用相似,都是符合現代科學原理的方法。

    綜上,古代有法醫,也能檢查中毒。當然,由於古代的科技和法醫學還不足夠發達,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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