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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小童小寶

    再怎麼樣你也出了8加3.5萬,不寫名字難道送給男方嗎?你讓他全出你也別加名字不就完了嘛,出錢再少也是錢總不能白白送給對方吧。

  • 2 # 平安幸福148194761

    其實,寫名字沒什麼不對,實際,這房子,是44十7十8二59萬,7萬你兩出,8萬可能還是你兩還的可能性很大。這樣個算來59萬首付中你的分額是7萬5千元,男方51萬5千元,加名沒問題,必把雙方首付份額有個標記,以防後患,因為,你想加名也是以防後患的利益保障。主動和對方說名公正各自份額,也給對方一安全感為好。最公平的首付是公婆44萬,你們夫妻各7萬5千,分為三份公證,互為公平,公正。你說呢?這些帳目說明白,寫名完全應該。

  • 3 # 南波灣52061

    他父母的資助錢還給他們,你倆出多少都是你們的事,否則房產有老人的一半,不能44萬仍水裡都聽不到響。父母與兒子的錢不宜混淆,誰贍養父母也不宜混淆。

  • 4 # 小月亮625

    不過分,你出錢了就應該寫上你的名字,不管男方還是女方誰不想婚姻有保障啊,既然都出錢了,將來還要一起還貸,只要你堅持,必須滴加上你的名字,如果不加,就說明對方不夠愛你,或者說對方動力不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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