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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快樂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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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楊傑超律師
不能要,這錢風險大,麻煩多,要麼不出事,要麼出事時連律師費都不一定夠給的。
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根據法律規定,若對方是酒駕的話,是必須報警的,即便是輕微事故,也不允許私了。若選擇私了不報警,本質上就是一個包庇行為。
我們來猜想一下接下來可能會出現什麼事情。
一、收到轉賬後,你走了,對方也走了,結果對方再次出現交通事故然後報警這個事故若是嚴重的交通事故,你放縱對方酒駕,已經涉嫌包庇罪,但這種情況比較罕見,也很難最終以此定罪,大機率最後並不會被定罪,但被刑事拘留(最長37天)進行調查是很正常的,直至查清後釋放,又或者是治安拘留,最長十五天。
無論這個第二次事故是輕微還是嚴重,在第二次事故報警後,此人的酒駕行為已經被公安掌握,對於對方來說,反正都已經被發現酒駕,那之前給你的那三萬就是白花了,此時就很有可能反咬你一口敲詐勒索。無論對方是出於坦白的目的,還是出於取回三萬的目的,此時都已經涉嫌敲詐勒索,而且實踐中,刑拘基本是必然的,最後被追究敲詐勒索的責任也不罕見。
二、收到轉賬後,你走了,對方酒退後反悔,報警你敲詐勒索這是最常見的,也是最大風險的。
現在這查處力度,找代駕也不困難,還選擇酒駕的,基本就不是守承諾的人,被拿了三萬心疼是必然的,人性使然。一旦有機會,肯定是想辦法把這三萬拿回來的。
對方報警說你敲詐勒索,然後你說對方酒駕,這種反駁是極其蒼白無力的。因為能認定一個人酒駕醉駕的,只有血檢報告。即便你當時有錄音錄影,對方自認酒駕,也不一定會被採納。
對方若指控方式恰當(具體方式我就不說了,免得被人學去),涉嫌敲詐勒索被刑拘,甚至被判刑的,並不罕見。沒有血檢報告,要認定對方是酒駕,難。
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交警無法判斷真偽的時候也會便宜處理,讓你把錢退回去就算了,真要走程式的話,對你極其不利。
三、收到轉賬後,你走了,對方也走了,然後沒有然後了遇到這種情況,那就吃頓大餐慶祝吧。
上面說的兩種情況,都是有可能遇到的,當然遇到後對方也不會絕對成功,只能說是有風險而已,就看你要不要跟對方對賭了,即便對方指控你敲詐勒索,你同樣有機會最終打贏這場官司,吃上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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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明確告訴你們,這個錢不能要。無論對方是酒駕還是醉駕,你都不能私了讓他繼續危險駕駛去危害別人。如果報警處理,交警肯定要帶他去醫院驗血,他就不會繼續駕車,也不會對別人的生命財產造成二次傷害。另外如果他當時醉酒想著賠償私了,而第二天酒醒又後悔了,可以憑轉賬記錄告你敲詐勒索。如果是正常事故可以協商解決,酒駕絕不能賠錢了事,以免給自己帶來後續麻煩。浙江義烏有個小夥子酒後駕車發生碰撞,主動要求賠償10萬塊,對方不願意,後來談到20萬,小夥子立馬轉給對方。第二天後悔了,告他敲詐勒索,對方被刑拘。我去年在杭州被一輛COROLLA追尾,我是掛車,對方是醉駕,車頭撞報廢了,氣囊彈出人也昏迷了。他女朋友開車從後面趕到了,要給我一萬塊錢私了。因為報警她人車保險公司據說都不會賠償的。我沒有同意,後來修車花了幾百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