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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榴蓮c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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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川江昊智
這個問題有點“燒腦殼”。酒吧、KTV按照相關規定就不應該有“美女陪喝酒、陪唱歌”。這個已經是“兩陪”了,平常所說的“三陪”和這個“兩陪”其實已經是“五十步笑百步”,也就是說,只差一點,就處在犯法與否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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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Nero0919
這類高消費場所,基本去過的人應該知道是個什麼情況,因為業務來往原因,聚會也去過這類場所,是否犯法取決於你的行為是否觸犯法律,說正經點,就是公主們單純陪你唱歌,喝酒,也許有輕微的身體接觸,一般是不會有什麼問題的,在這些地方工作的女性通常都是能放得開的,但是放得開不代表你就可以亂來,違背婦女意志去摸人家隱私部位之類的猥褻行為,如果對方追究起來那就是你的責任了,叛你猥褻罪也是有可能的,所以要有個底線意識,娛樂放鬆,也要在尊重女性的前提下吧,得到美女的陪伴也獲得了精神上的愉悅感。當然,也不排除存在另有企圖來的,女方提供身體,男方在給出另女方滿意的小費的情況下進行了性交易,這種情況儼然已經成了賣淫嫖娼行為,也是違法犯罪行為,雖然因為交易雙方可能因為達成協議而不會被揭發受到法律約束,但是已經突破了法律底線,假如你點兒背就是被抓了,等待你的就是牢獄之災,很多時候你應該能看到新聞哪兒哪兒掃黃打非在某娛樂場所抓了多少人,希望這些人裡不會有你我,僥倖心理要不得,都懂得,我們出來是娛樂了,不是提心吊膽偷偷摸摸地去做見不到人的事情,在不違法的情況下,欣賞美女,展現你的歌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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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心淡然368
點個美女喝酒,陪唱,不會犯法,但有可能會做出犯法的事。
去過酒吧,KTV的都知道,會有一排排美女供客人挑選陪酒陪唱。
不點美女,沒人強制你,但大多數客人都會點,年齡小的價格高一點,年齡大的價格低一點。
我不否認去過這種場合幾次,點過美女,沒做過犯法的事。我感覺,我們會在不知不覺中被美女誘導,多消費,酒水多喝了,果盤多上了,浪費的也多了。
僅僅如此,不犯法。但我很反感打擦邊球的行為。
也許不是所有酒吧,KTV裡陪酒陪唱女都是這樣,有的確實會誘導客人叫她們出臺,賣淫嫖娼就觸犯法律了,我不是聖人,但我懂得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所以非必要我基本不去這種場合。
去這種場合緩解壓力未嘗不可,還是潔身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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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ranjianjun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只要大家都守住道德情操和法律法規的底線,在kTⅤ點個美女唱歌,喝酒,猜拳行令什麼的肯定是不會犯法的。幾個朋友同事或是工作之餘放飛自我,還是加深革命友誼去kTⅤ夜總會一展歌喉這也算是人之常情。可就是幾個男同胞寡公子哥們一起,唱歌喝酒似乎提不起興趣,於是乎這陪喝陪唱的公主職業也就應運而生,當然她們也是紅酒啤酒的推銷員。
這公主陪喝陪唱也是有原則,恰如俗語說的“賣藝不賣身”。在你唱歌時陪你一起唱個什麼《知心愛人》,《心雨》,《紅塵情歌》,《同桌的你》等等之類的也還行。在你不勝酒力時替你喝一兩杯也無所謂。再放開一點也就是陪你一起喝個“交杯酒”讓你擁抱一下順便揩油吃豆腐。其他的還想幹些什麼,怕是會觸碰法律底線而惹禍上身哦!
作為男人在外逍遙遊玩,一定要把握和控制好自己。如果不小心做了出格之事,有可能會毀了終生啊!各位男同胞,好自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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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鬆鬆1915
大家好,題主的問題非常好,酒吧,KTV裡面點美女,陪喝酒,唱歌沒聽過算犯法的!但要注意關鍵在於只陪喝酒,唱歌。
但是有句話說的好啊:“常在河邊走,哪有不鞋的。”一般的KTV的配唱,陪喝的基本都是比較放的開的女性,他們基本不會在意那種“不經意”的身體接觸。當然在KTV裡面大家不要認為,陪唱,陪喝的女性什麼都可以做!
說到這裡我還有說一下!您上面的問題裡面,酒吧和KTV的陪酒的女性一般不太一樣。我去酒吧很少有專門陪酒服務的,當然“默許”的是有的。當然大型的KTV裡面陪酒,陪唱的基本就是明碼的!如果說犯法能寫在服務專案選單中嗎?
回國這些年自己創業,應酬也有不少,題主上面寫的那些應該是不犯法,但是還是建議大家少去,尤其是年輕人,而且本人也不鼓勵在酒桌,KTV等地方談工作,甚至完成工作任務!
其實去KTV,酒吧找一些女孩陪唱,陪喝也很常見,關鍵是去的人,如果這些人的主角是個有尺度的,有分寸的人。那大家大可放心的去,他不會亂來也不會讓大家亂來。這樣的人作為主角的KTV,夜店啊基本不會做任何踩紅線的事情!反過來說和第一次見面或是聚會主角本身就是“酸甜苦辣鹹”都吃得人。什麼都乾的。那麼那種地方大家基本不用太懷疑,最好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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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龍井茶葉虎跑水
點個美女陪喝酒,陪唱歌倒不至於犯法,那裡面有監控,有具體負責人,①防止有醉酒者,負責送其安全離場②防止借酒滋事生非事情發生,或突發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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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曾經三點紅
我在歌廳已經工作十年了,在我所在的歌廳從來沒有陪酒女,除非你是從外面領入的。
歌廳的生意曾經相當火爆,十年前經人介紹我來到這個全國連鎖的KTV當庫管,很快溶入了這個近八十人的團隊。那時為保證正常營運的電工有五人,食堂廚師有三人,還有專門的美工和洗衣工。從後勤人員的組成來看,就能知道當時的歌廳效益是非常好的。
現在歌廳競爭很厲害,各家搞各種活動吸引顧客,以至於利潤下降,一些老舊裝置的歌廳甚至出現虧損不得不關門。
我們歌廳旁邊有另一家規摸稍小的歌廳為了多掙錢,悄悄地增加了小姐陪唱、陪喝酒的服務,沒有幾天就有一個醉漢要求免費陪唱,遭到拒絕後他就報了警,警察來到後,陪唱小姐早已逃光。經此教訓,這個歌廳趕緊取消了這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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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熱點跟隨
如果只是單純陪喝酒,唱歌那不犯法,錢是你自己掙的想怎麼花是你的是,但是你都點美女陪喝酒唱歌了,真的會這麼單純的喝酒唱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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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不扯淡”就不犯法。眼不前來看還沒有哪部法律規定陪唱,陪喝,陪酒犯法了。也沒有那個政策檔案規定那個娛樂場所不允許給客人提供這種服務的!
不過這種行為的法律風險特別大,沒聽過有那麼一句話嘛,“玻璃美女夜光杯,男人含淚錘大腿”,但凡是清一色帶把的去ktv的都是五音不全的歌唱家。經常去還五音不全,為什麼?因為都不是奔著唱歌去的,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紅白啤下肚之後腦袋瓜子肯定不聽指揮,酒後亂性,又是燈紅酒綠,霓虹閃爍的,一個個都打扮的風韻妖嬈,穿著性感的撲到你懷裡,撲的你心裡的小鹿亂撞,腦袋直犯迷糊。千萬別說誰能做到坐懷不亂,真正心懷不亂的人就不會去那種ktv,別問為什麼就是這麼個理兒!
玩好了你那叫才藝交流(當然什麼也可以交流),玩不好給你弄個猥褻婦女,再不然給你定個強jian未遂,嚴重的話直接給你蓋上強jian的戳,到那時可就不是含淚捶大腿了,應該是戴上手銬,鐵窗涼涼了
況且現在全社會上下對婦女的權益都十分重視,而且法律對保護婦女的這根紅線這麼高,對婦女犯罪的門檻又這麼低,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為自己引來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