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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Tom85166

    謝謝邀請。對於名人的愛情故事,個人是這樣想的。這個與時代有關係。舊中國的婚姻制度和新中國的婚姻制度是不同的,舊中國對於女人來說,一是沒有地位,二是家庭包辦,女人基本是沒有選擇的。所以,在舊中國的婚姻問題,就出現了一夫多妻,皇帝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等等,有錢人可以妻妾成群,而窮人打光棍的也比比皆是。新中國成立後,國家對於婚姻問題,專門制定了想婚姻法,必須執行一夫一妻制,所以,不管是誰,是那一級的別的,都必須執行。在新中國成立的前30年對於婚姻問題,基本都是一夫一妻制,很少有厲害現象,更沒有一夫多妻現象,至於魯迅、郭沫若兩位名人,我也就不用多去解釋了。

  • 2 # 曹宗國

    魯迅的婚姻是一種保留名譽上的舊姻姻,實行新婚姻而不用名份,帶有不得已的妥協性質。郭沫若拒接舊婚配,為回國抗戰而離異日本妻子,以及回國後的再婚,都是無可指責的。

  • 3 # 老頑童374236889

    二位都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旗手和主將。都倡導婚姻自主自由,又都受舊家庭舊禮教的束縛和困擾。都為追求真愛而奮鬥並且身體力行,並最終如願以償。男女平等,尊重女性,互相忠誠,從一而終才是正的婚姻愛情觀。在這方面魯訊先生似無可指責,而流氓加才子的郭沫若先生則遜色得多了。天生好色,風流倜儻,廣種薄收,不負責任。這樣說他不為過吧?

  • 4 # 梅香飄柔

    魯迅先生的婚姻是不幸的,但他卻尊重了當時的社會體制,這個從對婚姻就是責任來說,先生雖苦但卻做到了一個男人應做的義務和責任!至於郭沫若這位,我卻不敢和世人苟同,因為他是個不負責任的人,也是個自私自利心極強的人。他對待婚姻就如同兒戲,是個地道的流氓,是個純粹的道貌岸然的偽君子,他在建國後的所作所為,都充分的證明了他就是一個為了滿足自己愛好而不顧及家國的道德敗壞者!

  • 5 # 我思故我在A01

    至於說魯迅和郭沫若,他們雖都為名人,但卻都不是聖人,他們同樣會像常人一樣被生活所迫,同樣會發生這樣或那樣的感情糾葛。

    魯迅先生對婚姻是三緘其口,郭沫若先生卻相對飽受社會詬病,其實這在我看來都沒什麼,因為在新老制度即將更替的大形勢下,在世俗觀念將扭轉的歷史大背景下,孰是孰非,誰能說得明瞭,妄加揣測或評說,反而讓人貽笑。

    就像錢鍾書先生在《圍城》裡所說的那些:"婚姻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去,城裡的人想出來。而愛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麼苦於終成眷屬的厭倦,要麼苦於未能終成眷屬的悲哀。”

    張愛玲的婚姻也同樣是有所詬病的,但她是這樣解釋的,她說:"你如果認識從前的我,也許你就會原諒現在的我"。是啊!誰的鞋穿著是否合腳,當然也只有當事人自已清楚。所以,她才會有這樣的感慨: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

    柏楊先生的婚姻更為豐富,他一生結過五次婚,三次拋棄妻子,一次是被妻子拋棄,最後是和小自已20歲左右的張香華女士白頭偕老。與張愛玲相比,他們都屬原生家庭,受原生家庭的影響都很大,他們都有著異於常人的婚姻觀,故不能以現代世俗觀念來評說。與張愛玲、柏楊二人相比,發生在魯迅和郭沫若二人身上的那些婚戀之事也就不以為奇了。

    三毛是一個特立獨行的人,她的一生可以說都在追求幸福而活著,她將這種幸福化成靈魂和身體上的自由,幾乎跑遍了世界上的各個角落,然而她找到屬於自已的心靈歸屬了嗎?對此,她是這樣說的:一個人至少擁有一個夢想,有一個理由去堅強。心若沒有棲息的地方,到哪裡都是在流浪。

    沈叢文先生也不例外,在他一臉囧態的向他的學生張兆和寫出"橋的那頭是青絲,橋的這頭是白髮"的情詩時,連胡適先生都不以為奇,反而極力撮合,由此可見,生活在那一時代的人,他們的婚姻現確實與現代不同。

    至於說名聲,我想,魯迅與郭沫若在當時都沒考慮這一點,正如楊絳先生所說:"名聲,活著也許對自己有用,死後只能被人利用了"。所以,如果讓我們在此憑空揣測魯迅與郭沫若在當時的婚姻觀與愛情觀,還不如像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數》那樣選擇沉默,因為從話語中,很少能學到人性,但在沉默中卻能。

    哲學家叔本華曾這樣說過:“人生就是一團慾望。當慾望得不到滿足便痛苦,當慾望得到滿足便無聊。”正如我們今天的答題,雖然我沒有對魯迅與郭沫若的婚戀做正面回答,也是怕閱者們對此感到痛苦和無聊。所以,大家只需正確瞭解那段歷史也就夠了,最好別較真,較真便是矯情。

    如果有時間的話,還不如多想一想徐志摩與林徽因之間的那段情愫,想一想《再別康橋》時的那種憂鬱和絕唱,然後"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而去,豈不快哉!豈不比魯迅與郭沫若那舊時的婚戀更令人遐想。

  • 6 # 花開半季淺笑安然

    婚姻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個人覺得也是一個時代的產物。隨著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人們追求幸福的價值觀的轉變而發生了相應的變化。魯迅和郭沫若先生都是文學巨匠,在中國近現代史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但是由於受時代的制約和限制,他們的婚姻也有很多的不盡如人意。這是可以理解的。我父母都是四十年代生人,雖然他們都是知識分子,但是也是媒妁之言走到了一起。也不是自由戀愛。但是也相濡以沫走過了一輩子。像魯迅,郭沫若先生等這樣的大文豪也好,我父母這樣的普通人也好,在婚姻,愛情等方面都有那個時代的侷限性,如若按照自己的心意追求自己的理想和幸福,在那個時代必然會引起軒然大波,因為當時自由戀愛是有違當時的社會道德和當時人們價值觀的,必然會承受非議和人們的詬病。這也是非常遺憾的事情。與先人相比,我們有幸生在今日之華夏,不僅衣食無憂,而且可以在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情況下,選擇自己的人生和幸福。這是吾輩之幸也。

  • 7 # 三木寶寶1

    現實中出名的名人一定和他的事業身份有關,他的婚姻愛情和凡人無二。不過名人有一定的實力,選擇上有一定的自由,顯得生活內容複雜一些。而普通百姓,因為受到了條件侷限,許多婚姻白頭到老,並不標誌著愛情天長地久。

  • 8 # 開心爺爺咪虎哥哥

    對於魯迅與郭沫若的婚姻,都是民國時期的文化名人。講實話,還是欣賞魯迅的對家庭對愛人及名義上夫人的朱安態度和責任感。至少是有始有終,在人品上真的屬於尊重婦女,把女人當人而不是玩物的態度就是值得尊敬的胸懷度量。魯迅是君子作風,敢愛敢恨有家國情懷有同情心有正常人理智平等等等素質和品德。對於郭沫若,眾所周知的是始亂終棄,利用自己的才華,把女人當玩物而從未正真在心裡把女人平等當人看待。能哄會哄女人就是他的人生生活實際情形。不負責任和逃避基本上就是他的處世哲學態度了。至於搞考古發掘皇陵,更是他的私心慾念彰然呈章的大寫照了。發掘皇陵的結果天下人皆知,文物呢?毀壞幾乎待盡,這是犯罪行為!以後寫歷史的筆墨中,都會記載這麼個罪犯及當年許多事情的回覆拼湊還原史料記載中,(包括重大歷史事件,文化大革命的歷史成因問題考究),都會從史案材料印證中發掘出歷史上的為什麼?(這種史學意義都是具備現實意義的研究工作),粉墨登場的歷史人物,當脂粉掉落還原本來真實面目的時候,評判出來的結果才經得起考究和檢驗。郭沫若的歷史地位(學術上面/甲骨文)也會在後世有比較公允的評價,《神女》類作品,在以後很可能只是個名稱而己,至於這部作品呢?再經過兩百年,基本上在這個世界裡絕此蹤跡了。也許我的評論和觀點比較激進或難以被某些人接受,但是,我相信歷史將會印證我所表述基本相似或一致的觀點,事實及論據論證。

  • 9 # 全大山人

    同是成就巨大的文學大家,魯迅和郭沫若對待婚煙的態度是不相同的!魯迅嚴肅認真,郭沫若見異思遷,有玩弄女性之嫌!魯迅雖然對包辦婚姻不滿,但始終承識朱安的存在,遇上真愛許廣平後,更是納一而終!郭沫若就沒有這個德性,同時愛上幾個女人,更是同時愛上姐妹兩人以致造成人間悲劇為後人所鄙視!

  • 10 # 流芒流

    郭沫若按他“第一(大)”夫人的話說:郭老太濫情了。但他沒違反婚姻法(離一個找一個)。聽說周恩來總理去祝他新婚,警告他:希望這是最後一次!小道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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