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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憐取眼前人丶

    首先,一般來講,遊戲公司一般直接找明星經紀人活著公司來談業務,只要有利於公司的收入,他們都會表現出合作的意向,這樣,只要遊戲公司資金投入高,第一道門檻基本都沒問題。

    第二點,就算經紀公司同意了,還得跟明星當事人商談,尤其是那些過期明星,對於這種簡單來錢又快的網頁遊戲廣告,是求之不得的。但是還是有大部分明星有顧慮,考慮接拍後是否會影響自身的對外形象,而且檔期安排倉促,無法實地定妝拍攝,此時就會有一些人拒絕。

    此時的遊戲公司再搬出一套方法,既然你沒時間,那我就現給你設計廣告,人也不用過來,只需要你的頭像PS過來,我花個500萬,只需要你點頭同意,直接p上你的動態頭像,錢直接打到你的賬戶。

    到了這時,肯定會有些明星按耐不住,這麼容易賺錢,人也不用過去,只要點個頭就有錢,為何不賺?

    無非來講,遊戲公司就一個套路。砸錢、PS和找過氣明星。可能也有些過氣明星心裡正偷著樂:有人找我拍戲,萬一還能再火一把呢?

  • 2 # 全球影視解說

    為什麼叫明星呢!就是非常有名的人,人要是有名了,知道他的人也就多了。也正是這點遊戲創作者也發現這點,就找一些大明星,來為自己的遊戲代言,提高知名度,擴大市場,讓更多的人知道這款遊戲,還有就是利用名人效應來吸引消費者,有的消費者看到這麼有名氣的人都在玩這款遊戲,我也玩玩。所以玩遊戲的人多了,遊戲創作者還愁沒有錢賺嗎?這就是為什麼有許多遊戲廠家請大明星代言原因了。

  • 3 # 陽大力支援

    首先,一般來講,遊戲公司一般直接找明星經紀人活著公司來談業務,只要有利於公司的收入,他們都會表現出合作的意向,這樣,只要遊戲公司資金投入高,第一道門檻基本都沒問題。

    第二點,就算經紀公司同意了,還得跟明星當事人商談,尤其是那些過期明星,對於這種簡單來錢又快的網頁遊戲廣告,是求之不得的。但是還是有大部分明星有顧慮,考慮接拍後是否會影響自身的對外形象,而且檔期安排倉促,無法實地定妝拍攝,此時就會有一些人拒絕。

    此時的遊戲公司再搬出一套方法,既然你沒時間,那我就現給你設計廣告,人也不用過來,只需要你的頭像PS過來,我花個500萬,只需要你點頭同意,直接p上你的動態頭像,錢直接打到你的賬戶。

    到了這時,肯定會有些明星按耐不住,這麼容易賺錢,人也不用過去,只要點個頭就有錢,為何不賺?

    無非來講,遊戲公司就一個套路。砸錢、PS和找過氣明星。可能也有些過氣明星心裡正偷著樂:有人找我拍戲,萬一還能再火一把呢?

  • 4 # error不打ink

    這應該是因為羊群效應。當大眾選擇一個東西時,剩下的人就會跟著他們一塊來選同一個東西。而遊戲公司也正好利用了明星所有的群眾來帶動更多的人加入遊戲世界

  • 5 # z雲水禪心z

    明星有一定的流量,知名度,如果某某明星代言,會帶動許多人,粉絲,而且這些人宣傳度也大,來玩遊戲的人多了,就起到花錢請明星代言的效果!

  • 6 # 行走的街道

    匿名使用者

    1、 競爭激烈,急需品牌效應

    隨著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網際網路公司之間的競爭也愈發激烈。而明星所帶來的明星效應,可以讓網際網路公司迅速打出品牌效應,使之在市場競爭中站穩腳步。

    2、 強化品牌形象

    可以看出,網際網路公司在選擇代言人時,除去名氣大小,更關注的是品牌與明星之間的契合度。借用明星本身的品牌氣質,再與網際網路公司本身的產品進行強化配合,可以讓品牌形象更深入人心。

    3、 吸引新生代使用者

    90後已經成為網際網路公司搶奪的重要物件。他們天生與網際網路共同生長,對網路依賴性特別大,有句話叫做“得90後得天下”。

    選擇他們喜愛的明星進行代言,可以迅速吸引90後的注意,並在公司搶奪新使用者時,獲得先機。

    4、 提高戶外和電視投放效率

    網際網路公司早期主要靠在百度谷歌等搜尋引擎投放獲取精準的使用者和流量,但當企業長到一定的時候,則需要透過戶外和電視投放獲取陌生的使用者,這個成本很高,投放動輒上千萬元,需要有明星代言來匯入一下,提高轉化率。

  • 7 # RyReally

    首先請明星做廣告,可以第一時間打響品牌。因為明星具有一定的流量,很多人都認識某明星,那麼某明星代言的遊戲,他們也自然很快的就會認識。請明星代言遊戲就是藉助這一點,吸引消費者的眼球。

    2:消費者都有一種錯覺,認為明星代言的遊戲都會比較好,所以請明星代言,能夠讓消費者對他們的遊戲有信任感。

    3:能夠請得起明星代言的遊戲,公司實力不會太差,所以遊戲公司想用這一種方式,讓消費者相信他們公司的實力。從而能夠促進消費者的消費。

    4:如果所請的明星都是當代比較有名的小生或者小花,這對年輕人來說是一種吸引,同時也告訴消費者,這是是一款適合年輕人的遊戲,就自然而然的就會吸引年輕人來玩。

  • 8 # 申爺

    因為很多都喜歡明星,所以說廣告公司一般都是喜歡找明星來代言,嗯,因為他那個明星呢,都居然是明星的吧,所以說就找明星來代言唄。

  • 9 # 洛軒說遊

    做生意有競爭是再所難免的,任何行業都有競爭。如果兩家同行業的公司,實力差不多、營業額差不多、品牌口碑也一樣,如果其中一家請了適合自己的代言人,那肯定會把品牌提升一個臺階,影響力肯定會強於另一家公司,為什麼?原因有三:

    一:相信粉絲經濟大家都聽說過,假如說你請了迪麗熱巴,她背後強大的粉絲群體肯定會支援她代言的產品,群絲效仿自家愛豆穿衣、化妝、打扮,用她們用的一些物品,都是很正常的一件事,這就是流量。

    二:過去在消費者眼中,只相信廣告,不相信療效!我認為:雖然現在情況雖然有所不同,但可見廣告的重要性,作為我們消費者,誰請代言人了,誰做廣告了,如果非要貨比三家,我肯定會選擇請了代言人的這個產品。因為消費者也相信實力跟品牌影響力。OPPO和ViVO就是最好的見證。

    三:請代言人對於提升公司品牌,擴大品牌在消費心中的地位,就像如虎添翼,因為大家都知道你請代言人了,也做廣告了,如果你的產品質量沒問題,我相信消費者肯定會喜歡並選擇購買,這也就是請代言人的重要性。

  • 10 # Tony老師的文娛隨筆

    出於很實際的經濟考慮。

    遊戲作為電子產品,有自身的特殊性,要在短時間內“炒熱”自己,並且需要大量的玩家作為支援。而明星就完全符合這些需求,本身自帶“流量”,他們的參與可以迅速提高作品的話題度,同時自身的鐵粉也很容易轉化為現成玩家,真是完美契合。

    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我們簡單舉兩個例子。

    成龍+小霸王

    作為中中國產主機中第一個請明星代言商家,“小霸王”真切的嚐到了甜頭。1994年,他們重金聘請國際巨星成龍作為形象代言人,拍攝的“望子成龍”系列廣告,很快讓小霸王的名號,響徹大江南北。

    成龍強大的號召力與健康形象對“小霸王學習機”的銷售,形成了巨大的正面效果。讓這個曾經虧損200萬的小廠家,短短一年時間便走上了營業額突破10億的“人生巔峰”。

    山田孝之+索尼PS4

    說完了早期於國內發生的例子,我們再舉一個現代國外的,就是山田孝之代言的PS4系列遊戲。如果你不知道我說的是誰,那煩請看下圖,你一定能想起點什麼(笑)。

    山田孝之“自毀形象式”的廣告演出,讓即使不喜歡PS4遊戲的人,也會忍俊不禁,不僅對遊戲甚至對演員本身都充滿了興趣。其對PS4在日本連同亞洲地區的推廣都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絕對是“雙贏”的典範。

    下面三圖為山田孝之拍攝PS4《怪物獵人:世界》廣告。

    透過山田孝之的故事,我們也可以認識到,遊戲需要明星來支援,明星也可以依靠遊戲來宣傳自己,何樂而不為呢。

    其實,籃球巨星科比也曾代言使命召喚系列(圖找不到了,只好請出美國隊長了)。

    綜上所述,明星與遊戲廠商間各取所需互惠互利,何嘗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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