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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個寶媽要努力

    第一件事情,她派人去宮中給賈元春報信。

    她為何要這樣做?因為賈元春是權力中心,賈府的一切選擇最終都是由賈元春認可才能實施的。而林黛玉是賈元春心中的一個“梗”。

    賈元春和寶玉年齡相差不小,從小跟著自己長大,雖然是姐弟,但是形同母子,寶玉小時候所學都是賈元春所教。賈元春入宮後,還時常帶出信來,教育寶玉好好成才。

    省親過後,端午節前,賈元春透過賞賜節日禮物,暗示自己選中薛寶釵當作弟媳婦。雖然自己不同意,還讓賈寶玉去皇宮給賈元春謝恩,想辦法說服元春。

    但是賈元春態度堅決,傳口諭讓大家搬進大觀園時,再一次突出強調了薛寶釵的重要性。(依據:《紅樓夢》第23回,賈元春派宮裡的夏太監到賈府裡下達口諭:“命寶釵等在園中居住,不可封錮;命寶玉也隨進去讀書。”)

    賈元春為何這樣做?因為身處後宮,這是最佳的理性選擇。

    林黛玉有另外一個名字“李香玉”,原是蘇州織造李煦的孫女,其父是兩淮鹽課的李鼎。李煦是曹雪芹嫡親祖母的胞弟,李曹兩家感情深厚,曹雪芹和李香玉從小相伴共讀。賈寶玉曾經對林黛玉這樣說過:“咱們從小耳鬢廝磨,你不曾拿我當外人看,我也不敢怠慢了你。”李家後被革職抄家後病故,李香玉長期寄居曹家。

    所以賈元春不會允許林黛玉嫁給寶玉的。

    林黛玉死後,這個問題迎刃而解。儘快向賈元春報告訊息,賈元春的心也就定了,賈府裡圍繞寶玉婚事產生的矛盾也就消失了。

    02

    第二件事情,派賈璉護送林黛玉的遺體回南方安葬。

    林黛玉雖然如同賈家的小姐一樣,但身份卻不能改變。她死之後,必須回林家祖墳安葬。

    從京都回南方,千里之遙,需要找一個合適人來做此事。

    賈府裡能擔當此事的人只有賈璉適合。賈璉雖然不成器,但是對林黛玉卻很好。

    林如海病亡,賈璉按照自己的要求,不僅把事情處理的穩穩妥妥,而且還安全地把林黛玉帶回到賈府。

    薛寶釵過十五歲生日,她讓王熙鳳處理。王熙鳳想把好事辦好,私下徵求賈璉意見,賈璉讓她按照林黛玉過生日的標準進行。(《紅樓夢》第22回,賈璉聽王熙鳳說完事情原委後,低頭想了半日道:“你今兒糊塗了。現有比例,那林妹妹就是例。往年怎麼給林妹妹過的,如今也照依給薛妹妹過就是了。”)這說明在賈璉的心裡,林黛玉是排在第一位的。

    賈璉有官位加身,處理林如海後事之時,同林家的人打過交道。

    熟悉的人好辦事。賈府此時正處於風雨飄揚之際,名聲、地位不如從前,處理林黛玉善後事需要協調林家的人。賈璉出面,可以隨機應變處理諸多事情。

    所以,賈母當眾安排,賈璉護送林黛玉的遺體回南方安葬。

    03

    第三件事情,以林黛玉遺產的名義準備賈璉路上所需要的銀子。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去。賈母歷盡百年繁華,如今面臨末世,她對銀子的重要性的理解有深刻的認知。

    林黛玉到賈府,是帶著銀子過寄居生活的。雖然林黛玉對外說自己吃穿住行、一草一木都靠賈府供給,其實,林如海給她留下三二百萬的遺產。(兩個依據:一個是《紅樓夢》第3回,林如海安排賈雨村進京謀官,所需費用都準備好,不用賈雨村再想辦法。另一個是《紅樓夢》第72回,賈璉跟王熙鳳說起的“再發個三二百萬的外財就好了”。)

    林黛玉所用很少,她死之後賈府需要對這筆銀子有個合理的說法。

    順勢而為,借勢為自己謀利,準備一筆銀子,風風光光把林黛玉的喪事辦好,以此來應付林家的人質疑,迴應賈家人的疑問,是最好的辦法。

    賈母不是狼外婆,林黛玉活著,有她存在的價值,自己會用更好的辦法撫養她;如今,她離開人世,死亡也應該有死亡的價值,雖然是外孫女,但也應該為賈府這個沒落的大家族做一點貢獻。作為賈府的“老祖宗”,賈母要用理智的方法面對一切事情。

    賈母為林黛玉還有可能做這樣或那樣的事情,但眾多事情中,這三件事情不僅是最重要的,給賈元春報信,是讓她安心,讓賈府權力中心更穩;安排賈璉給林黛玉送葬,是最好的選擇;借送遺體之名,公開化解林黛玉鉅額遺產消失的疑問,是最好的辦法。

    所以,拋開賈母外婆這個身份,站在賈府“一把手”的身份來看,賈母這樣做,不是對林黛玉不好,而是在現實面前,她沒有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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