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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戲迷阿德1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嗎?廣大民眾網上理財貸款全部都是騙子,千萬不要相信網上的騙子們花言巧語愚弄騙取你們的信任,一旦失手把錢往網上投資血本無歸,廣大中老年人決不能再輕信網上這些騙子在詐騙你們的養老錢,不要貪小便宜,騙子們掌握你們要利息高,你們中了騙子們的鬼計,騙子們最終要你們的本金,騙子們計劃得逞揮霍一空,空麻袋背米匆匆跑路。所以說;騙子們享盡榮華富貴,享受金錢帶來給他們帶來的幸福,最終倒黴的是廣大百姓投資者。

  • 2 # 樂天派使用者石建平

    我是在P2P百善平臺的出借人,一共出借三十萬,有合同,有代管銀行,國家取締P2P平臺後,我們去當地經偵報了案,經偵也立了案,也對合同,銀行流水進行了調查,三年了一點訊息也沒有,太急人了。

  • 3 # 魯A張哥

    出借人放棄了利息只想拿回本金!借款人也該繳納合理合法內得本息返還出借人!各自都讓一步!這是最好的解決方法!還是得監管部門 經偵警察 介入居中調解!

  • 4 # 荷花仙子1885

    我投100萬沒了,產品共吸了14億,兩千多戶人家遭殃,沒了,怎麼辦呢?血汗錢,維權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快3年了,維權路可以寫一本書了,鬥智鬥勇,受害者與專業騙子PK,一路上戲精湧現,正義之士也層出不窮,好歹最後經偵立案了,大大小小也抓了一些人,算是出了小小一口氣,現在總算有了極不滿意的方案出臺,分期還本金不給利息,讓他們白白用這麼多年,還理直氣壯,怎麼辦呢,受害者也只能無奈接受了,拖不起啊,我也剛網簽了,但願能把本先拿回來,相信人在做天在看,老天會懲罰他們的。

  • 5 # 蒼山古風

    網上貸款應立為違法/希望政府嚴格網上法律規則/嚴查規範各平臺為了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醒廣大的人民群眾不要相信網上投貸程式/

  • 6 # 七柒七媽

    我沒有投資過P2P,我這人膽子比較小,不敢投資風險高的產品,不過幸好沒買。我身邊有不少朋友投資的,年收益在10-12個點,當時還挺羨慕,後來平臺爆雷了,投資少的10萬,多的20-30萬,都拿不回來了,錢都打了水漂了。也不想著能回款了,買個教訓吧。

  • 7 # 國泰民安很安

    我是掉在瑪瑙灣這個坑裡,幸運的是,立案後後一年,本金全部退回來了。往年的利息收益都沒有了。還能怎麼樣,本金回來都覺得幸運的不行。

  • 8 # 玉嬌龍60

    還回款,音信皆無,如石沉大海一般,一點點反應都沒有,可憐這些年的血汗錢,就這樣被無情的掠奪走了,哭訴無門,往事不堪回首,字字誅心呀!

  • 9 # 星泉法評

    P2p,制度設計的初衷是好的,但缺乏監管的配套註定會被不法分子利用。

    在P2p理財最火的時候,我曾一再告誡客戶和朋友,不要碰這個東西,這個東西產生,就容易被用來行騙。P2p的遊戲規則決定了,這個東西,可以為借貸雙方提供方便,但是,他固有的缺陷決定了,更多時候會被用來滿足某些人的私慾。

    你有閒置的資金,張三來找你,說借100萬,你告訴他年息15%,籤合同,100萬拿走。

    同樣李四也來找你,說借50萬,你告訴他年息18%,籤合同,50萬拿走。

    但是王五來了,說借一萬塊錢。你告訴他,一分也不借,因為他是個懶漢,是不誠信的,是個賭棍,借給他就是打水漂。

    但是同樣的道理,把借錢這個事,搬到了p2p平臺上,為什麼你就敢誰都借出了嗎?又沒有人給你把控著哪個是王五,你怎麼就那麼大膽呢?你為什麼要天真的以為,那些借款人都是誠信的,而且有能力償還的呢?P2p的制度沒有一條,體現出他能對用款人的實質性的還款能力做判斷,P2p的平臺也沒有承諾,他們對用款人的經營狀況和還款能力做任何實質性的調查和核實。你為什麼敢把錢放到裡面?我是不可以理解的。

    以上說的還是真正合法做平臺的情況。

    不合法的怎麼幹呢?

    他的錢有沒有投出去呢?

    他收了錢有沒有給你建立真正的借貸關係呢?

    一下子就能聚集幾十億幾百億的資金啊,沒有有效的制度上的監管,豈能不誘發犯罪?

    發標準的金融產品,律師、會計師、證券機構層層把關。最後,交易所審查,投資機構或投資者還要有限制,他們本身還要對金融產品進行甄別。就是這種產品都是有風險的,而作為從事這類工作一個環節的律師,在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時候還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看到p2p,反應只有兩個字,瘋狂!

    但是,廣大投資者就是這麼有膽量。

    當年我勸住了一部分身邊投資人,也有一部分沒被勸住的,從幾十萬到幾百萬的都有,很可惜,有部分人到現在見了我都還想抽他自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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