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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楓葉12859

    首先要說,肚子痛只是一個症狀,也就是某種疾病的表現。止痛只是權宜之計,關鍵是要治病。但能引起肚子痛的病種不是唯一的,這就需要藉助先進的儀器進行檢查,以便對症施救,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避免憑猜測耽誤病情。(蘭尾炎,胃腸細菌感染,腸息肉,腸癌,肝膽疾病,腸結核,腸梗阻等等都可能引起腹脹腹痛。)

    作為醫生要詳細詢問細節,有的放矢的開出檢查和化驗單,不可盲目地甚或為創收做有損醫德的事情。

    作為患者不要拒絕必要的檢查,否則醫生會在你的病厲中加上一句:患者拒絕xx專案檢查。到頭來誤了治病,醫生也不負任何責任,吃虧的是病人。(外行說話,個人看法,儘供參考。)

  • 2 # 雲霞Y

    如果是大病,心甘情願。

    如果是一般常見病。那就另當別論。為了創收,失去醫德。

    老公住膽結石住院。同病房進來位患者。聽他說昨天晩上看了急診,抽血化驗一些常規檢查。第二天住院護士在要他抽血化驗。他說昨天抽的今天就失效了嗎?雖然我們不是專業人士。但這樣操作合理嗎?

  • 3 # 湖曉千

    如果是簡單的肚子疼,可以到社群衛生服務站,或到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化不了幾元錢對症處理一下就可以了,沒必要到醫院。到了醫院,門診醫生決不能憑經驗來對症處理了。說好聽的要為病人負責任,狹隘上說也要防止誤診、漏診而承擔不可承受之重。何況現代醫學將究的是循證醫學,以科學驗證替代經驗學。不出事便罷,岀了事條條框框以卡,只能認倒黴。這種例子屢見不鮮,一例上腹部疼的病人,既往做過胃鏡為非萎縮性胃炎。門診醫生開了些胃藥,回家後加重,急送醫院急診,化驗檢查:血澱粉酶2800u/L,按急性胰腺炎住院。住院期間幾次報病危。而初診醫生要承擔什麼責任就可想而知了。

    就肚子疼為例,左上腹疼要考慮胰腺炎,所以要化驗血澱粉酶、血脂肪酶、胰蛋白酶、C一反應蛋白等。中上腹疼要考慮胃炎、胃十二指腸潰瘍,所以要做胃鏡。右上腹疼要考慮肝膽疾病,所以要做肝膽B超,肝功等。右下腹疼排除蘭尾炎,要做血常規,蘭尾B超。左下腹疼要做血、便、常規排除腸道感染。這些檢查只是一般腹疼,如果慢性腹疼檢查的專案還要多的多。

    在人們的印象中,凡進醫院就無小病。所以一般小傷小病最好就近就醫。

  • 4 # 大自然緣份

    改開前病人與醫院醫生是醫患關係,不存在利益關係,所以,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既使醫方出現差錯也不存在賠償問題,患者的疾病醫生能不能治療好,只要不存在責任事故病人都能理解,所以沒有醫鬧。現時代病人與醫院醫生是市場商業關係,醫院醫生要的是錢,而且還要利益最大化,病人要的是療效,金錢與療效之間必然會存在矛盾和醫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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