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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相守968

    物業是當今小區的必然產物,在沒有更好的取代品以前,物業是必須有的。況且其正在發展期,隨著國家的介入管理,以後會更好的。

  • 2 # 李先生紀實錄V

    關於這個話題大家爭論已久,圍繞物業是否應該存在,物業是否應該取消,大家意見從來沒有統一過,但是可以看見呼籲取消的聲音會大點,為什麼呢?

    因為中國樓市雖然發展了幾十年,但是物業入駐的時間不長,加上近些年各種小開發商成立的物業,讓這個行業的服務水平及素質參差不齊,所以很多人痛恨物業,覺得物業是黑社會,也確實應該良莠不齊,很多物業一旦入駐社群,就從服務者變成管理者,有部分業主被物業欺壓的敢怒不敢言,這更加加劇了業主與物業的衝突,然後大家就想辦法取消物業,成立業委會,但是成立業委會真的解決問題了嗎?

    其實關於成立業委會自治的社群也有,有成功的,也有失敗的,成功倒還好,失敗的下場就是小區垃圾遍地,水電,各種裝置無人維修。所以在這裡,我們要思考下,物業真的有必要存在嗎?

    我認為是有必要的,因為目前的情況除了物業以外,還有其他行業可以代替嗎?你說街道管理?不好意思,現在街道不會直接管理小區了,其他的還有嗎?好像沒有了!

    很多人對物業痛恨,但是沒有拿起法律來保護自己,國家雖然規定了物業有權收物業費,但是也規定了業主對物業不滿意可以更換啊,是不是呢?

    所以大家如果對物業有意見可以提,甚至物業做的太過分了,保留證據起訴都可以,至於取消物業這種事情目前來看不現實

  • 3 # 九天老嫗下凡塵

    完全沒有存在的必要, 因為物業管理是舶來品,與國情不符,不必生搬硬套地去實行“拿來主義”!

    相信98%的業主,都不知道本小區的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是從哪兒鑽出冒上來的,它純粹是一個不請自來、一無所有、赤手空拳、腹空皮厚、飢腸轆轆、買空賣空,二頭賺差價、唯利是圖的二道販子“公司”。

    他(她)們辦公的二層小樓,那都是業主們花錢買的,辦公室裡的桌子和沙發,還有飲水機,都是業主們丟棄的。夏天有空調,電費都是業主們無私奉獻的,冬天有免費的集中供暖,那也是由全體業主們買單的,總而言之物管們進駐小區後冬暖夏涼,那是非常愜意的。

    坐穩之後,便開始收物業費,這白手拿魚的無本生意是非常好做的。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既無固定資產,也不需要自備流動資金,就連註冊資金也是虛無縹緲的!充其量就是一些來撈金的三無人員而已。

    總而言之,它就是一個從國外引進的畸形的三無怪胎,是完全沒有必要存在的!

    通常的物業管理人員都是人精,男的是刁鑽強民,女的是潑辣悍婦,對小區的公共收益狼吞虎嚥,還蠶食鯨吞空手套白狼得來的鉅額房屋維修基金和利息,拿著侵佔業主的財富,去豢養白道和黑道上的人群。

    我們要這樣欺主滅宗的物業管理人做什麼呢?難道我們業主有必須養活這些蛀蟲的義務嗎?

    如果取消這些畸形的怪眙,社群也不會變得混亂的!

    因為用電有電力公司、用水有水務公司、有氣有燃氣公司、用暖有熱力公司、社群衛生可以找保潔公司、消防可以撥打119、安全有110警務室、監控和保安公司、綠化有綠化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俗話說:死了殺豬匠,也不會連毛吃了豬。完全可以讓業主委員會去財務管理公司聘請二個財務人員,坐鎮負責本小區的收支,並按照物業管理法做日常的管理,在業主有需求的時候,負責打電話聯絡以上各公司,並且按時向業主們公示本月、本年的公共收益和支出,到了年底,總收入如果大於總支出,就不需要業主們再交物業管理費了,甚至有可能每戶業主還會分到千把元錢呢!

    即使由於管理上的原因,使一年的支出大於收入,只要公示的財務狀況真實,業主們也會通情達理諒解的!

    再讓每戶業主拿一點少量的物業管理費,也不會有人拒交的,而造成社群混亂的情況,絕對是不會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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