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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山水吉林

    從沒想過,因為覺得那是遙不可及的事兒,自己才五十歲,起碼還能活個二三十年呢,現在為啥要立遺囑呢,多晦氣啊。

    照片上的人是那麼年輕,看著也就三十多歲,他妹妹沒有說明死亡原因,大夥猜測可能是車禍導致的意外,也可能是急性心梗。

    像他這樣年輕的人肯定沒想到自己會突然離開,平時的一些人情往來,比如誰借他錢了,他差誰過了,家裡人都不知道。

    其實我覺得立遺囑有點太早,也有點心裡不舒服,不過還是應該把一些事情提前告訴家裡人。

    經濟的往來

    現在的人平時做生意,談業務都有經濟上的往來,你欠他錢,他欠你欠很正常,一般隔一段時間清一次賬,應該提前一筆一筆記到本子上,這樣自己心中有數,家人也都瞭解,必要的時候能有證據。

    存款知多少

    現在的人都有小金庫,都有好幾張銀行卡,平時方便支出消費,也應該把這些卡的卡號,密碼寫在本子上,即便現在不告訴家人,如果有一天突然出現意外,家人在整理物品時也能發現,避免損失。

    據說銀行每年都有死賬,多年以後無人取走就會歸銀行所有。

    不動產歸屬

    鄰居大姐的兒子結婚後偷偷在房產證上寫了妻子的名字,哪知道沒過兩年就得病去世了,大姐想著兒媳婦一定會再找一家,就想要賣掉房子去南方生活,哪知道房產證是兒媳婦的名字。

    大姐逢人就哭訴,自己花了56萬買的房子沒了,兒子也沒了,後半輩子咋過呀?兒子可把她坑苦了,也沒和她商量就把房子給了兒媳婦。

    五十歲立遺囑確實為時過早,而且現在一個孩子的還是很多,所有的財產都是孩子的,沒有太多的麻煩。

    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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