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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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率真夢想家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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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撈86128146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首先要區分撿和偷是二個慨念,撿是指拾遺。比方你撿到幾斤野生蘑菇回家煮熟吃了,又或者你撿到一部手機交給警察歸完失主。如果把撿當成偷,那麼你撿的手機歸完失主都有罪?蘑菇撿來吃也犯法?所以你們村裡訂的規章制度該不是由法盲訂出來的吧。在我們法制國家任何公民都必須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凡是踐踏法律都將付出代價,得到應有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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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初次見面8642
這要看你撿到什麼了 一塊錢 一百塊錢 還行
吧 再多了就有問題了 包括撿到的物品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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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鐵馬憶冰河
大處來說,村裡的規章制度要服從國家的法律法規,不能自行定義。
小處來說,我們從小唱“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撿到的東西要交給公家,不能私自處理。
綜合來說,撿到的東西如果是遺失物,應該主動歸還失主,拒不歸還構成侵佔。
另外撿到的東西應該在公共場所,處於無人保管之下,如果是在他人控制下,或者其他單位控制下,撿就不合適了,可能構成盜竊。
總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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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後來農夫生存記
你們村出了這個規定也無道理,這是個村規民約,強盜也有強盜道理,只好撿到就當沒看見扔了,有的人明明掉了是一千,你撿到還給他他說我掉了二千,你給我偷了一千,又沒證人也沒探頭說不清,但是你們村定的是沒有依據村規,流氓道理,撿的是你本人忘了掉的東西,愉的是在你家附近放的東西,你看四周沒人偷走,兩個不同方式,但是有些村霸也有自己村規,莆田那個地方村霸上級審批建房手續,到他那裡就沒用,還要經過鄰居幾個同意才算,所以說村規民約那是強盜道理。說不清誰有理。
偷是用不正當的手段去得到別人放置的或收藏的物品。拾是偶遇到的別人遺忘的物品沒人看管,你得到了。撿是到有目的的地方得到別人丟棄或者看管不嚴的物品。如果你們那裡有人經常去撿別人沒來得及收藏的物品,別人又很在乎這些物品。村委會被這些繁瑣事情梳理不過來,成天有村民去村委反應這些事。村委沒好法子,就規定撿也算偷,也是不得已而為之,也不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