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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許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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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碧綠曠野
為什麼老人不拿結婚證搭伴生活,總有些人說三道四,有必要嗎?——這個不領證的做法從法的角度看不正確,領個證有法律保障。但是,老年人再婚時所有財產已經是婚前財產了,能保障的就是婚後的所得,比如退休金或者自己再工作勞動所得,百年後子女們有糾紛的也是這些東西,一旦有糾紛,透過法律方便解決。
至於有些人對不領證而在一起搭夥過日子的說三道四也是人之常情。沒事情做時,三五個人湊一起,東家長西家短的,不是有沒有必要而是他們一種談資,也不一定他們有什麼目的,也許就是好奇吧!如果老年人們有這種不領證搭夥過日子的,相信他們也不會在意別人說什麼吧?如果在意別人說的三道的四,那就趕緊停止搭夥過日子,省得自己顧慮重重而影響自身健康!
謝邀。題主問題很普遍,如果從法律角度去說拿結婚證很好合理合法,但從老人的角度考慮就沒有那個必要兩個老人情投意合結合在一起生活上互相關照體貼既減輕了兒女負擔和牽掛又讓老人快生活又能促進社會和諧,這難道不好嗎?非要大張旗鼓地到司法部門拿個結婚證嗎?人老了也有尊嚴面子又何必去搞那麼煩鎖?只要老人雙方都心滿意足即可。(個人不成熟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