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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TG1234567890

    此事因地而異。遇上王法官:小偷去別人家偷東西沒死,為何到你家就死了?廚房裡刀子為何不鎖起來?地面滑沒立牌子提醒!理應賠償!

  • 2 # LucasLianggz

    你有殺死他的主觀故意嗎?你有殺死他的具體行動嗎?都沒有。那負什麼刑事責任?這個明顯屬於意外事件。

    相反,小偷到廚房拿刀,明顯是具有傷害或者脅迫的主觀故意,而他作為成年人明知道拿刀有危險,仍然去拿,明知道屬於違法犯罪行為,仍然去做,那麼屬於自甘風險,責任自承。最關鍵的是,違法行為法律是不保護的。

  • 3 # 酷k龍

    依據目前全國判例,我認為只要主人做到了以下幾點,就可以免責。

    一、主人是否在廚房設定危險標識?

    二、廚房危險標識是否張貼在醒目位置?

    三、廚房地面有無防滑墊和防摔氣囊?

    四、小偷進入家門時,是否對其進行了安全培訓?

    五、小偷進入廚房時,是否對其進行了規勸和警告?

    如果沒有做到,屋主必須負擔責任!

  • 4 # 認真的海浪tY

    需要賠錢,必須的!你家的地板為什麼弄得這麼滑?你廚房為什麼要放刀?這說明你家有安全隱患,對小偷的保障措施做的不到位,你必須負責!否則社會怎麼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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