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大白鼠001
-
2 # 盛讚的北極星
這一起體現的對共同侵害人實施防衛的情況,在多人共同實施不法侵害時,既可以針對直接實施不法侵害的人進行防衛,也可以針對在現場共同實施不法侵害的人進行防衛。此外,在多人共同實施不法侵害時,對不法侵害程度應當進行整體判斷,造成暴力程度較低的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影響防衛強度的整體判斷。
-
3 # 泊譁舟
這個事情比較複雜,不同情況,結果也不同。
首先,如果鄰居正被嫌犯侵害,你上前制止,遭對方武力威脅,雙方在扭打過程中你失手打死了嫌犯,大抵上是見義勇為、正當防衛。
其次,如果案發時,嫌犯比較高大魁梧,而你各方面條件處於劣勢,而嫌犯有沒有傷害被害人和你的意圖,你上前制止失手殺死了人,大抵上應是防衛過當。
再者,如果案發時,嫌犯沒有手拿利器,而你拿利器,上前勸阻時失手殺死了對方,大抵上應是過失殺人。
然後,如果案發時,你與嫌犯有仇怨,且嫌犯沒有加害受害人和你,你上前用利器殺死了嫌犯,妥妥的故意殺人,不過法院在宣判時會酌情量刑的。
-
4 # 風雨後的Sunny613
看了不少留言,覺得一個重要結點沒講到。刑法規定了正當防衛的時間、程度,其中時間最重要,即“正在實施”犯罪,如果是預備犯罪或犯罪已結束(中止),此時再進行“制止”就不構成正當防衛。再有是程度,即不超過“限度”,但如果加害人正在實施殺人、傷害、強姦、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防衛人可以行使“無限防衛”。
提問者的問題,就以這二個方面去對照吧。
首先至少是故意傷害罪,也有可能是故意殺人罪,見義勇為你就別想了!鄰居被強姦是一回事,你打死強姦者是另外一回事,法官會給你分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讓你死的瞑目。退一步講,你鄰居被強姦,沒有配合強姦搞傷了強姦者也是有罪的,她打死強姦者更是重罪,何況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