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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崔體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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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紅的青梅竹馬小明
支援,這件事要追細節的話,很多細節是完全不值得推敲的。在一次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處理時,孫楊沒有服用興奮劑。為什麼等到世界反興奮劑組織上訴的時候,會是這個結果。再者中國作為國際大國一直以優質的體育精神來參加體育比賽。反觀某些叫的最兇的幾個大國,有點輸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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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長青樹835
為什麼被近賽呢,是誰的原因照成的,範錯嗎,如果是採叛,他給咱中國的運動員,正錯了啦,他不承認,咱有影片,為正,應該申請。正當權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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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e極客
1.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對孫楊禁賽的理由是“Tampering with any part of Doping Control”(干擾興奮劑檢測程式),並非有證據證明孫楊服用了禁藥(否則也不會裁定他之前的比賽成績有效)。
很顯然,孫楊很吃虧。沒有使用興奮劑。卻違反了十條規則的另外一條。
2. 國際泳聯(FINA)和孫楊在此次仲裁中站在同一方,對方是 WADA(世界反型興奮劑機構),仲裁由三名仲裁員的決定做出,雙方各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即仲裁庭主席)由CAS上訴部主席指定。
3. 孫楊團隊的主要質疑點為,當晚 International Doping Tests & Management(國際泳聯授權的一家第三方檢測機構)的三名檢測人員不具備檢測資質。他們懷疑的依據是 ISTI Blood Sample Collection Guidelines(《ISTI血樣採集指南》)中的“取樣人員中的每一位個體需受培訓並被授權以實施其各自分配的職能”。
4. 而 WADA 則認為檢測人員的身份沒有問題,他們的依據是《ISTI血樣採集指南》只是一份指導性的建議,並不是具有強制效力的規定,而 WADA 認可的強制規定為 International Standard for Testing and Investigations(ISTI),其中關於檢測人員的資質問題的解釋為:“取樣人員”作為一個整體,出具檢測機構(FINA)向取樣機構(IDTM)發出的一份授權檔案,檢測人員出具能夠證明身份並且帶有姓名和照片的有效證件。
5. 從上面兩點可以看出,雙方的爭執主要在對於規則的理解上。但孫楊方安排出庭的證人都是“事實證人”(證明現場發生具體事件的證人),對規則的理解並沒有什麼實際用處。而 WADA 方派出的證人是 ISTI 的撰寫者,他們都參與了 ISTI 的制定,從這一點上來說,WADA 就佔據了主動。
6. WADA 另外兩點非常佔優勢的陳述是,
(1)IDTM 自 1995 年開始已與 FINA 合作,代表 FINA 對運動員進行樣本採集共計 19000 餘次,出具的是和本案一樣的格式授權檔案(且在 2018 年,與本案一模一樣的格式授權檔案被使用過逾 3000 次),FINA 也從未表態該授權檔案有瑕疵,但卻在這一次認為該格式授權檔案不合規。
(2)孫楊作為國際頂尖運動員,接受過多達 180 次興奮劑檢測程式,其中 60 由 IDTM 通過出具和本案無異的授權檔案執行,但孫楊卻僅在這一次,對該格式授權檔案提出質疑。
這兩點對於孫楊很不利,如果沒有合理的解釋就真的回天乏術了。
7. 拋開上面的爭議不談,孫楊團犯的最大的問題就是,他們基於自己對於規則的理解(有可能不準確)就採取了一個 100% 會讓運動員付出巨大代價的決定。就連孫楊方指定的仲裁員也在仲裁時問了這樣一個問題:“如果萬一你們對於規則的理解有偏差,特別是在 2014 年孫楊已經因為誤服被禁賽過一次的情況下,採取了一種有極大可能讓運動員付出巨大代價的行為,你們在行動前是否曾經有一秒鐘想過這個問題?”
8. 游泳一直是“禁藥”的重災區,但其他國家(特指那些游泳強國)是透過科技和政治的手段來規避風險。一是研發現有檢測手段無法檢測出來的能提高運動員成績的藥物,二是透過本國在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或者國際反興奮劑機構中的“人脈”或“能力”為某些特殊藥品開設“白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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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把握不住
好的電影讓你知道什麼叫公正公平,支援上訴,畢竟清者自清!趙老師說的好,文體不分家,支援體育事業的時候,也不忘支援一下中中國產電影事業啊!推薦一部中中國產佳作<十二公民>,沒事可以看看!此片翻拍與國外電影<12怒漢>,也可以沒事看看!
天底下啊沒有百分之百的事,所謂那百分之百,都是咱們四捨五入的那麼一結果。而真相呢,真相往往是在那點小事裡頭,容易被咱們忽略的那點小事裡頭。”
----<12公民>中的8號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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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長春聚美美妝
必須支援,首先,來檢查的人,沒有提供能足矣證明其身份的資料,其次,很有可能某些有其他目的的陷阱,所以,支援孫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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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L梨子cc
支援,必須支援,小方面是禁賽,大方面是打中國的臉啊,不是麼?孫楊沒什麼錯啊,他就是想要換一批有資格的檢查人員,然後就被禁賽,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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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洋洋兒的vlog
當然支援了,必須支援!我想大家應該和我是一樣的心情!如果是孫楊的錯,那肯定是要承擔後果,但是對方完全沒有證據證明孫楊服用興奮劑卻禁賽8年,簡直不公平,所以,必須支援上訴。
而且,第一,他沒服用興奮劑所以他的所有成績都是有效的,沒有取消他的成績。第二,所謂的暴力抗檢,是WADA的檢查人員在沒有證件的情況下取走他的血樣 被他阻攔。
孫楊,是中國的驕傲。為中國贏得了很多的榮譽,多次獲得世界冠軍。正是由於他的光環讓他成為眾矢之的,而這次仲裁的結果是禁賽8年,真的感覺不公平。孫楊是在成功抽了血樣後,尿檢時對檢測人員的不合理要求產生懷疑,而後打電話諮詢國內領導,才拒絕血樣被帶走的!沒有砸血樣!雙方和平簽了報告,有影片為證,澳洲媒體在世錦賽期間爆出此事,孫楊要求公開再次審理,一拖再拖至今日才出結果,我拒絕這個結果!我堅決支援孫楊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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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浪子金聲
必須支援,因為一點小事,甚至孫楊談不上錯誤對方不合規在先,就對一個人的職業生涯判決死刑,這是強烈的不負責任,草菅人命,傲慢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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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悅來悅好福建夢龍
外國對孫楊的偏見與敵對,赤裸裸的把漏洞明顯的違法檢測作為強制栽贓的工具,這不僅是對孫楊個人的侮辱,更是對中國泳壇在世界崛起的明晃晃打壓!我們現在要做的除了支援孫楊上訴依法維護自身權益與尊嚴,還需要警惕一些假國民開始為虎作倀,對孫楊說三道四或撲風捉影!這種貌似自我反省實則下黑手的伎倆大家務必要明辨是非莫入套!
回覆列表
孫楊加油!
為中國榮譽而戰!
支援孫楊上訴到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也許有希望推翻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宣判。
清者自清!
孫楊應該上訴,中國泳聯也應該上訴,為中國的榮譽而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