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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謀士說

    歷史上偽造印信的案件,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害人,另一種是救人。我在這裡舉兩個例子,一個趙高,一個汲黯。

    趙高,算是偽造印信對中國歷史影響最深遠的一個人。在秦始皇死後,趙高掌握秦始皇寫給扶蘇的印信,秦始皇一死,趙高私自拆開來看。看見立扶蘇為帝的內容,所以將印信扣留。而他扣留印信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為了榮華富貴。他做過胡亥的老師,對胡亥很瞭解,認為胡亥做了皇帝以後,自己可以控制他,然後篡位稱帝。所以,與李斯密謀,偽造印信,命扶蘇自殺。趙國和李斯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享受榮華富貴。趙國想稱帝,而李斯想繼續做丞相。

    我們再來看看汲黯,很多人對汲黯這個人估計很陌生,汲黯敢於直諫漢武帝,被寫進了《史記·汲黯列傳》。漢武帝對他,非常尊敬。汲黯在漢武帝時,最開始任命他為郎中令的侍從官。當時閩越民風彪悍,內鬥不斷,在他做官期間,漢武帝讓他去閩越視察民情。汲黯在回長安的時候,路過河南郡,當地發生嚴重的水患。而當地的官員救災不力,出現了人吃人的局面。汲黯所持符節,偽造一份聖旨,下令當地官府開倉放糧救濟百姓。偽造印信聖旨是死罪,因為漢武帝還算一個號皇帝,明察秋毫,認為他賢良。所以,額米有殺他,後來還讓他在長安做了中大夫。再後來,做到了都尉,比照九卿待遇。可見,汲黯偽造印信是為了救人。

    一個處於利慾薰心,一個出於大公無私,一個為了自己,一個為了他人。偽造印信,無非這兩種心態。

  • 2 # 太常吸貓

    歷史上確有偽造印信的事情,而且案件數量還頗為可觀,造假者的目的則不盡相同。

    《讀例存疑》有載:“偽造印信,律意本為用銅私鑄,形質、篆文倶眞者。言之既造矣,且不止於一用,用且不止於騙財而已,故立法特重,並有造而未成者,減一等之文。若今詐偽之徒,削木摶埴、磨石、鎔蝋皆可以成印,其文雖印,其質非印也。苟以其文似也,而可以謂之偽造。則假如有鎔蝋成方形,而未篆印者,亦可坐造而未成之罪哉。”從這段文字可以看出,偽造印信不僅可以用銅來鑄造,木頭、石材、蠟等材料也可以作為原材料。很多造假者不要求和原物外觀一致 ,而在印文上力求模擬。

    偽造印信可以假冒官職,從中牟取利益。

    《刑案匯覽三編》中有一個案例:山東司有偽造諸衙門印信者,私雕假印騙取錢糧。對於這樣的案件,判決視情節輕重量刑。律法規定,假若事關軍機,冒領錢糧、假冒官職則斬立決,從者絞監候。如果與這幾種行為無關,只是騙取財物,則判處斬監侯。

    《世宗憲皇帝上諭內閣》記載,有“蘓文韜用假印偷賣米票,同夥三人共得錢三千一百文”之案件。米票是從糧倉中領米的憑證。這種涉案金額不多的案件,仍要參照 “假印立斬之條”。

    《清實錄》中也有不少偽造印信的案例。這裡主要提兩個涉案金額較大,影響也比較惡劣的案件。其一為“河南省題逃軍朱亞兆商同楊題名偽造赦文私雕假印一案”。朱亞軍、楊題名因犯罪而被充軍發配。他們計劃逃脫,但是又怕沿路有人盤問會露餡,所以起意偽造赦文。他們先揭下當地縣衙的告示,仿照上面的印文雕刻了假印。楊題名捏造了兩封赦文,用假印蓋章封好,之後二人分路逃走。不過他們的逃脫之旅比較短暫,因為文書格式不對,很快就被官府捉到了。犯人攜帶的假的赦文被水浸溼,字跡模糊,只能憑犯人口供還原。裡面大致寫了“恩赦自乾隆五十七年發配起至嘉慶六年止,準其保釋,不得謄挪阻滯,即驗放行”等語句。縣衙釋放犯人回原籍的公文和詔赦諭敕是不同的,正是因為犯人在官府公文這方面缺乏常識,沿途官員很快就識破了這個騙局。

    第二個值得一提的案件是嘉慶十六年,孔繼銘偽造衍聖公府執照木戳謊騙川督諮案件,誆騙金額高達一百二十餘兩。總的來說,古代罪犯偽造印信多以謀取錢財為目的,敢於冒充官員的還是少數。

    參考文獻:

    《讀例存疑》、《刑案匯覽三編》、《世宗憲皇帝上諭內閣》、《清實錄》

  • 3 # 吣40

    這種案件肯定發生過。至於目的也肯定是為了自已辦某種事方便。歷史上還有冒充縣令去上任的人。因為過去.聯絡不方便,只憑一紙印信,就可以堂而皇之走馬上任了。而且外官無命令不能隨便進京,所以朝庭也不輕易知道。有的假冒能達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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