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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休閒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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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陽小草
搞清楚,警方所說的通報,是指吳與都事件初步調查的來龍去脈,並未指吳與其他或者末成年人之間發生的任何關係,還在調查之中,只要公正重點對經紀公司及執行助理進行深查,相信真實的吳亦凡一面很快將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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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國股靈
不管看到的、找到的證據如何(證據不是事實本身,只是所能找到痕跡)?只要都美竹進去、而罪犯卻逍遙法外,都會嚴重地影響“公信力”,其實這早已不是什麼法律問題了;人們更希望看到的是:一個弱勢女孩子不畏強勢,敢於維護自己的權益,而這個人真的出現了,竟然才十八歲,超預期地符合了大多人們的心理願望,在團伙“作案”邏輯這麼明顯的情況下,“都美竹”早已成了正面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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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劉老師的安全B證課
既然是“決戰”,肯定會進去一個,要麼兩個都進去。
都美竹與吳亦凡金錢交易之間有一箇中間商劉某某。如果繼續調查都美竹與劉某某有共同索要錢財的行為,都美竹就構成敲詐勒索共同犯罪,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但她是否誣陷造謠,根據現在北京警方通報,許多事情是真的,吳亦凡確實存在問題,基本涼了。都美竹會不會進去,相信很快會有結果。
既然是“決戰”,肯定會進去一個,要麼兩個都進去。拭目以待
交友需謹慎啊!特別是坦誠相見的男女朋友
交友不好是巨大安全隱患啊,損失巨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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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路過就是看看了
有了臭雞蛋,自有蒼蠅飛。站在什麼立場說什麼話,身在哪個群體發哪個聲。有人高喊打蒼蠅,有人心疼臭雞蛋。啥生態環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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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逸竹溪
只能說,都美竹年紀太小,還沒有形成成熟的是非觀。吳亦凡憑藉明星光環,得到了女孩的信任,又以工作忙為由,把女孩拋棄,自始至終沒想過對人家負責,當初的甜言蜜語也不過是哄人的把戲。希望都美竹早點醒過來,也希望女孩子們擦亮雙眼,不要被謊言矇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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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和愚蠢的人去爭論
就算吳籤官司打贏了也不影響他涼定了的事實,雖然沒有證據證明他誘姦的證據,但是警方通報寫的是吳籤睡人家是真的,一個明星隨意玩弄女性的感情且人數眾多而且事情還鬧這麼大,就道德這一關他就得完,國家明文規定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首次明確規定了演藝人員應當自覺遵守的從業規範,涵蓋遵守社會公德、堅守契約精神、尊重合作團隊與合作物件等十項義務性、責任性條款,以及十五項禁止性條款。其中第十四條說的很清楚,其他違背倫理道德或者社會公序良俗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情形的屬於劣跡藝人範疇,中國是一個把道德看得很重的國家,廣電央媒是不會允許一個在道德上有汙點的藝人繼續在娛樂圈裡待著,再怎麼洗都沒用。就算是捧紅他的那些資本大佬也不會護著他,一個讓百姓厭惡的人還怎麼替他們賺錢,看看他代言的那些廣告商們的動作就知道了,肉臭了就得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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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心墨梵煙
誰進去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意思圈子的風景氣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明星”的榜樣影響力是超出人們想象的強大.....
必須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和勇氣去面對解決娛圈的麋爛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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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軍哥3830
從吳亦凡事件可以看出存在幾個問題:1.吳亦凡及其團隊約了十多個女孩子在吳亦凡家喝酒到很晚,最後就留下都美竹一個人陪吳亦凡過夜,這肯定是吳亦凡和他的團隊事先設計好的。2,到吳亦凡家裡後所有女孩子必需先把手機上交,這是吳亦凡及其團隊早就想到的,防止這些不可告人的醜聞被洩露出去。3從都美竹曝光這件喝酒過夜事情中可以肯定吳亦凡不可能只有這一次,肯定是經常慣用這種方法騙女孩子上當,並且是其團隊幫助吳亦凡滿足吳亦凡性需要說白了就是拉皮條,已經夠成團伙作案。就從這幾點就可以斷定吳亦凡玩了太多女孩子,有沒有未成年人,我不敢說,需要警方調查,犯不犯法現在還得看後續警方調查結果,從道德來講吳亦凡已經是劣跡藝人,對社會造成了太多太大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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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何律侃法
先說結論,就目前來看,都某竹確實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近日,北京警方釋出警情通報,對有關調查情況進行通報。當事人都某竹在警方通報之後也及時作出了迴應,不過正如之前分析的都某竹極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具體來說,從警方通報的詐騙事件來看,都某竹實際上本身也是犯罪物件(被他人冒名義,這說明二人之間並沒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屬於受害者(被他人騙取了錢財10餘萬),並且自始至終,她並沒有直接對吳某凡索取過錢財,更沒有敲詐勒索,既不構成詐騙罪、也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不過目前來看,都某竹炒作此事件更多是為獲取流量、成為網紅,並且此前釋出的部分資訊,確實存在著不實不內容,尤其是如果事後經警方偵查,該文案內容全部屬於編造,或涉嫌侮辱誹謗罪。
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經過調查認定,都某竹採取公然捏造事實,公然誹謗吳某凡的,對其名譽造成重大損失,或將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回覆列表
為什麼要把不相識的初次聯絡工作的女孩都叫到他家裡去,這本身可能就是一個天大的陰謀,一個大圈套。正常情況不要說初次聯絡工作,就是已經有了較多的工作聯絡也很難到家裡去談工作,都應該是在辦公室或酒店去談工作。但他不是,他卻反常態而行之,為什麼?就是因為他心懷鬼胎,可能目的就為了誘姦騙奸甚至強姦,但是在辦公室、酒店等公共場他不好操作不好控制,很多攝像頭,陰謀不易得逞,但是在他的家裡就不一樣了,家裡的人,都是他的同夥,家裡佈置得都有利於他的環境,有利於他誘騙、下春藥、下迷幻藥來強姦女孩,被春藥迷幻的,女孩昏迷不自覺的配合他性交,他就會錄影片來威脅女孩,說女孩是自願與他做愛。不配合他反抗強姦的,強姦後,他就不提供他錄製的影片,讓女孩無法提供強姦的罪證,反告女孩是誣告,讓女孩因誣告罪被判刑,讓女孩處於無法選擇的境地,這就是演藝界因開房被暴露總結的經典方法,在家裡強姦女孩比在酒店開房要安全的多,首先在家裡做壞事,你女孩是自願來的,自願與我發生關係的,第二是自己家裡是什麼都是自己能操控的,灌女孩就也好(對酒量不好的),對女孩下春藥也好(對酒量好的女孩),包括攝像影片也好,都會成為他不是強姦的證據,而女孩因為是自動去的他家裡,又因飲酒或春藥作用不自覺的配合他的性交動作影片而不敢及時報警,這就是很多在他家裡被他強姦的女孩不敢報警的原因,因為他有他不是強姦的證據,這個證據其實就是他早就策化的圈套,只要敢走入他的家裡,就逃不了被強姦的惡運。其實走入他的家裡的女孩,看起來好相都自願與他發生性關係,但真的自願與他發生關係的包擴粉絲,只是極少數,但是大多數不願意發生關係的就被這個圈套的春藥迷惑,無法證明自己是否自願而不敢報警強姦。這可能就是選擇在自己家裡作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