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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北小哥說保障

    買了,過了等待期就得病,理賠了,最划算。什麼時候保險用划算來考量了?什麼時候杜絕這種想法,什麼時候,保險業才算真正的走入正軌

  • 2 # 望舒

    1、身故與重疾共用保額,交兩份錢一份保障

    線下很多產品都會有捆綁銷售的情況。比如主險為終身壽險,重疾險為附加險,而且是強制附加銷售的。

    但是呢,終身壽險和重疾險又是共用保額的,一旦被保人確診了癌症,比如一共是51萬的保額,在重疾險賠付50萬之後,壽險的保額就只剩下1萬了。

    而這形同虛設的1萬壽險,又有什麼用處呢?等幾十年後身故再去申請理賠嗎?

    所以在購買時,我們一定要仔細斟酌。它們看似價效比極高,保障齊全,實際上缺陷很多,價效比不高。

    2、輕症保障有貓膩

    輕症也就是比重疾的疾病程度更輕一點的疾病狀態。現在很多人會有體檢的習慣,那麼就會有更多的疾病被提前查出來。

    而這種疾病又達不到重疾的理賠標準怎麼辦呢?如果買了包含輕症的重疾險,那就可以理賠了。

    只是產品裡包含哪些輕症你一定要看清楚,因為高發的疾病就這麼幾種。

    比如近些年一直很火的某安某福,看似保障全面,但其實在輕症保障裡,最高發的“冠狀動脈介入術(心臟支架)”、“不典型心肌梗塞”、“輕微腦中風”這三種疾病並沒有包含進去。

    沒有人希望自己患上重大疾病,大家購買保險,肯定也是希望在發生輕症的時候,就可以獲得足夠的理賠把病治好。而高發輕症缺失大大降低了保險公司理賠的機率。

    所以,如果高發輕症保障缺斤少兩的話,就要擦亮眼睛,謹慎購買。

  • 3 # 毛線的那端

    怎樣才能說是划算呢?保費與保額的槓桿比?那麼買上保險就發生風險,獲得理賠肯定是最大槓桿比,但是用自己的健康換來的,能說划算嗎?

    買了保險用不到,保費打了水漂,看似不划算,其實自己是健康的,能說不划算嗎?

    保險的作用是保障,是萬一發生風險事故,會彌補家庭財務,但是,買了保險也不是一定要得到理賠,只是增加家庭財務目標的確定性,比如萬一罹患重疾,在康復期中依然能有與原來一樣的收入,保證家庭經濟不困難。

    所以,從保險的本質上來說,就是不划算的。

    常見的一種划算不划算的計算方式是保費與保額的槓桿比,覺得保費低保障高就是划算,其實,保險公司在開發產品時,除了一點品牌溢價存在,每一分錢都有保障的價值,這些都存在於保單的條款中,同時還會在核保 理賠中體現。有的公司的產品,投保時如實告知會寬鬆或者理賠時會適當放寬,所以,但價格論是不能說靠譜不靠譜的。

    還有一種划算不划算的理解是如果沒有發生風險,保費能不能拿的回來,這與上一個理解恰恰相反,認為,能回本,用保費的利息買到了保險就是划算,這也是一種理解有誤,要知道,保險是花錢管理我們家庭財務,所以,不可能有免費午餐,所謂回本,只是在原保障條款中又增加了其它條款,這就增加了保費,所以,這類產品價格會比其它公司價格高,在保費支出能力不高的家庭,往往不能買到足額的保障,一旦發生風險,不能起到保障作用。

    所以,什麼叫划算,往往很多人只是憑自己的感覺來理解,雖然有多重理解,但這種理解絕大多數都只是從保費或者產品來理解的,看的是保費多少和所謂的產品好不好,而非保障需要,那麼,能起到保障作用?

    既然要買保險,我們要從這幾個方面來考慮:我需要什麼樣的保險?為什麼?我可以買多少錢的保險?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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